第一章总则
为做好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2018 年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公平、公正地选拔艺术类专业人才,根据教育部和山东省关于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
第二条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
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院概况
第四条学校名称及代码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13011
第五条学院地址
青岛市李沧区九水东路599 号 邮政编码:266100
第六条学院办学层次及类型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是由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
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隶属于山东省商业集团总公司,主管部门为山东省教育厅,层次为高职(专科)。
第七条学院简介
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是2002 年经山东省人民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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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隶属于山东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学院在2015 年以优秀成绩通过山东省技能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验收,2017 年被确立为山东省首批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工程立项建设学校,成为全省重点建设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培养示范基地。
第八条院系设置及就业情况学院现设旅游与酒店管理学院、酒店工程学院、烹饪学
院、工商管理学院、信息工程技术学院、艺术学院、基础教学部、思想政治教学部、学院9 个二级院部,招收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及春季高考考生。现有来自国内 28 个省、市、自治区全日制在校生 1 万多人。
学院坚持“专业领先,就业导向,产教结合,品牌制胜”的办学方针,弘扬具有现代文明特色的“微笑文化”,秉承
“勤、真、灵、雅”(勤以励行、真以明德、灵以益智、雅以修身)的校训和“爱心、实力、责任”的校风,强化校企合作与国际交流,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构建式、国际化、特色鲜明的高品质职业学院。
经过多年的锐意革新和不懈努力,学院办学特色不断凸现,育人模式不断成熟,育人水平稳步提高。逐步形成并大力实施以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宗旨,以强化专业技能、突出外语能力、提升人文素养为重点的“三
位一体”高职人才培养模式;与国内外众多知名企事业单位结成了伙伴关系,建立了一个强大、稳固的教学实习基地和毕业生就业网络,各专业都拥有校内和校外实践基地;坚持产教结合,贴近市场办学,注重国际交流与校企合作,在师资交流、留学生互换、学术交流、实践教学、挂职锻炼、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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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就业等各方面,开辟了广阔空间;多年成功的人才输出工作使学院建立了立足山东、面向全国、辐射国际以及以酒店服务业、工商管理为主导,广泛渗透IT 业、营销业、金融业、广告业、物流业等众多产业领域的庞大就业网络,探索出“就业指导、岗位推荐、追踪服务”的就业工作模式,就业率与就业质量一直深受学生、家长、用人单位的好评。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九条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十条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职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纪委、纪检监察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 第四章 | 招生录取 | |
第十二条 招生计划(美术类专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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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名称 | 招生计划 | 招生类别 | 招生对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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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艺术设计 | 120 人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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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设计与制作 | 50 人 | | |
| 夏季高考 | 艺术文、艺术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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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 40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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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艺品设计与制作 | 30 人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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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以上公布为预招生计划,终数据以教育部来源
计划网为准。
第十三条外语语种要求除英语类专业以外其他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考生在校
期间公共外语为英语。
第十四条男女比例要求按照教育部文件的规定不限制男女考生比例。
第十五条身体健康状况要求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指导意
见》文件的规定执行。第十六条投档录取
1.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由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根据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划定;
2.录取批次:艺术高职(专科)批;
3.专业成绩要求:使用统考成绩,考生必须取得 2018 年
山东省美术类专业统考专科或以上合格成绩;
4.投档原则:美术类专业均实行文化成绩与考生所填报专业成绩相关联的投档办法,投档时按大类使用综合分投档,关联不上统考成绩的考生,一律不予投档;
5.录取原则:按专业大类实行平行志愿,按照综合分确定录取专业。综合分折算办法分别为:美术类专业按专业成绩占 70%,文化成绩占 30%,折算形成综合分(综合分=专业成绩*750/300*70%+文化成绩*30%)。
备注:
(1)考生如对专业分配有疑问,由我院负责解释。(2)本章程规定的内容如果与生源省有关文件规定不
一致,则按教育部及生源省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五章其它
第十七条收费标准
艺术类专业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执行山东省物价局统一的标准。
1.学费标准:6500 元/年。
2.住宿费标准:六人间 800 元/年。第十八条 退费标准
退费规定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鲁政办发【2008】65 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学历证书名称和种类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为“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第二十条奖助学金
奖助学金政策:学院实行奖学金制度,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校内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校内勤工助学等。
第二十一条招生咨询联系方式咨询电话:0532-86051513 86051666 86051512
监督电话:0532-86051606
联系地址: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九水东路599 号。邮编:266100 Email:zsb@***.cn
网址:http:// www.***.cn
第二十二条其他事项
1.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我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2.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上级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