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电子学校
2018年自主招生工作方案
一、招生计划20人
专业名称 |
学历性质 |
学制 |
招生计划 |
备注 |
数字媒体技术应用 (中日3+3+2国际合作) |
职业中专 |
3年 |
10人 |
就读于市南校区 (与日本京都计算机学院和日本京都情报大学院大学合作硕士培养,三年中职学业合格,经日语等级测试N2合格后赴日留学,三年大专获得专门士证书,两年硕士获得信息技术硕士学位,前三年学费人民币2.4万元/年,国外留学学费90万日元/年) |
通信技术 |
职业中专 |
3年 |
10人 |
就读于台东校区 (海信通信现代学徒制班) |
二、报名条件
(一)符合我市职业学校报名条件,且具有青岛市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信息技术科目测评成绩达到合格等级,生物、地理成绩达到D级及以上等级。
(三)《青岛市中学生素质发展手册》及《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表》中综合素质测评全部达到C级及以上。
三、招生程序
(一)网上报名
考生于4月11日(星期三)8:00至4月14日(星期六)16:30,登陆“青岛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平台”(网址为:http://wsbm.qdedu.gov.cn)进行职业学校自主招生报名。
(二)现场确认及资格审查
1.现场确认时需携带以下材料:
(1)《青岛市中学生素质发展手册》原件;
(2)《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表》(内含信息技术、生物、地理等级成绩)原件;
(3)能证明自己初中阶段在学科、创新创客及专业兴趣方面参加市教育局及以上比赛中的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近期一寸免冠彩照两张。
2.根据现场确认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测评阶段,学校发放测评准考证。
(三)测评
1.数字媒体技术应用测评内容包括:综合素质测评(20%)、专业学习基础能力测评(30%)、专业学习技能能力测评(50%)。
(1)综合素质测评(面试和初中材料评价)。(20%)
面试:考生须具备以下全部条件:A.五官端正,精神饱满,无色盲、色弱;B.思路清晰,普通话标准,语言表达流畅;C.学生良好的礼仪、礼貌、仪表、仪态等基本素质。成绩占15%。
初中材料评价:依据推荐学校提供的《青岛市中学生素质发展手册》、《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表》及《获奖证书》等材料,对学生素质综合评价给予评分,成绩占5%。
(2)专业学习基础能力测评。(30%)
主要测试学生学习本专业所应具备基础能力,主要包含数字计算能力,空间思维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等内容,测试内容以卷面呈现,测试时间为1小时,成绩占30%。
(3)专业学习技能能力测评。(50%)
主要测试学生的观察能力、造型把握能力和创新创造力,测试形式为静物素描(学生利用提供的绘画工具在绘画纸上画出展台上摆放的静物造型),成绩占50%。
综合成绩=综合素质测评(20%)+专业学习基础能力测评(30%)+专业学习技能能力测评(50%)
2.通信技术测评内容包括:综合素质测评(20%)、专业学习基础能力测评(30%)、专业学习技能能力测评(50%)。
(1)综合素质测评(面试和初中材料评价)。(20%)
面试:与海信通信公司共同面试。考生须具备以下全部条件:A.五官端正,精神饱满,无色盲、色弱;B.思路清晰,普通话标准,语言表达流畅;C.学生良好的礼仪、礼貌、仪表、仪态等基本素质。成绩占15%。
初中材料评价:依据推荐学校提供的《青岛市中学生素质发展手册》、《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表》及《获奖证书》等材料,对学生素质综合评价给予评分,成绩占5%。
(2)专业学习基础能力测评。(30%)
主要测试学生学习本专业所应具备基础能力,主要包含数字计算能力,空间思维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等内容,测试内容以卷面呈现,测试时间为1小时,成绩占30%。
(3)专业学习技能能力测评。(50%)
主要测试学生的对基本物理概念的理解能力、公式运用能力和计算能力,测试形式为笔试,成绩占50%。
综合成绩=综合素质测评(20%)+专业学习基础能力测评(30%)+专业学习技能能力测评(50%)
四、录取办法
(一)符合报名资格考生,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综合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录满为止。
(二)已经被录取考生必须参加初中学生学业考试,学业考试成绩仅作为初中毕业的依据,不作为录取依据。
(三)参加自主招生并被录取的初中毕业生可以兼报辖区内普通高中,允许被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到普通高中就读。
(四)考生被职业学校自主招生录取的,不能被其他职业学校录取。
五、监督公示
自主招生拟录取学生,将及时通知考生所在初中,并在青岛电子学校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学校网址为,时间为三天。对拟录取结果有异议者,可在公示期内,向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提交书面意见。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在接到书面意见后三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公示无异议者正式录取。
六、日程安排
日期 |
时间 |
内容 |
备注 |
4月11日-4月14日 |
8:00--16:30 |
网上报名 |
|
4月14日 |
9:00--16:30 |
现场确认及资格审查 |
提交材料 |
4月15日 |
8:30--9:30 |
基础能力测评 |
数字媒体技术应用(中日)和通信技术 |
10:00—16:30 |
技能能力测评 |
数字媒体技术应用(中日)和通信技术 |
|
4月16日-4月18日 |
8:30--24:00 |
公示 |
有异议须在公示期内书面提出 |
4月19日 |
8:30--24:00 |
公布录取结果 |
|
(备注:自主招生现场确认及专业测评地点为青岛电子学校台东校区,地址:台东一路118号。)
七、保障机制
1.组织保障
学校成立自主招生工作委员会,委员会主任由校长担任,委员由党、政、工各处室负责人组成,下设报名小组、测试小组、监督小组。招生工作集体研究,分工负责,重大问题集体研究决定。
2.制度保障
建立公示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监督制度和保密制度,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到招生条件明确,工作程序规范,实施办法公开,录取结果公示。
3.监督机制
自主招生工作接受社会监督。学校及时受理学生、家长及初中学校的举报,确保招生工作万无一失。所有参与招生工作的人员签订诚信协议书。
4.咨询服务
学校地址:青岛市北区台东一路118号(台东校区)
青岛市南区新昌路36号(市南校区)
咨询电话:
台东校区:58587657
市南校区:58587656
咨询时间:8:00—16:30(星期一至星期五)
八、本方案由青岛电子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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