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幼专2018年面向初中毕业生五年一贯制大专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 则
根据我区有关招生考试的规定,按照“考生自愿、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制定宁夏幼专2018年面向初中毕业生五年一贯制大专招生简章。
第一条 学校概况:
1.学校名称及代码:
学校全称:宁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学校代码:14498
2.办学性质、类型及层次:全日制公办师范类高等专科学校。
3.学校地址:银川市滨河新区业勤南街。
第二条 学费、住宿费及奖助学金:
学费:前3年中专段享受免学费教育、后2年大专段宁夏户籍考生学费420元/学年,非宁夏户籍考生4620元/学年。
住宿费:800元/学年。
奖学金:国家奖学金8000元/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学年、学校奖学金600元/学年。
助学金:国家助学金3000元/学年、燕宝助学金2000元/学年。
第二章 招生专业、计划
招生专业:学前教育。
招生计划数:80人(其中教育扶贫专项计划20人,普通计划60人)。
学制:五年制大专。
第三章 报考条件、报名办法及录取原则
第三条 报考条件:
1.具有宁夏学籍并参加宁夏2018年中考的初中应届毕业生。
2.考生身体健康情况必须符合《宁夏回族自治区认定教师资格证体检标准》(宁教人【2014】97号)文件的规定条件。
3.报名面试资格线(只有达到面试资格线的考生才可报名):
(1)普通考生报名面试资格线450分。
(2)男生报名面试资格线420分。
(3)获得声乐类、器乐类、美术类国家级等级证书7级(含7级)以上的考生以及舞蹈类国家级等级证书9级(含9级)以上的考生报名面试资格线400分(报名时在特长一栏中必须注明获得什么类别几级证书)。
4.教育扶贫专项计划的考生报名时不受面试资格线的限制,但必须持有当地教育部门出具的《宁夏五年一贯制高职专项计划报名资格审核表》,并加盖公章。
5.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技能测试。
第四条 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18年7月20日至8月8日。
2.报名方法:手机关注“宁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官方微信公众号,在公众号里点击“招生报名”。
3.打印“专业技能测试通知书”: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等待学校审核,审核通过的考生于8月4日至8日自行打印“专业技能测试通知书”,打印方法:用连接打印机的电脑登录学校网站:http://www.***.cn,进入网站后点击“主页”,再点击“网上报名”,用户名是注册的手机号,密码是身份证后6位。
4.考生参加专业技能测试时须携带的材料:
(1)教育扶贫专项计划考生:网上报名并通过审核后,携带以下材料按照“专业技能测试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到学校参加专业技能测试:
①中考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中考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在当地教育局成绩查询网上打印)。
③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初中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⑤“专业技能测试通知书”原件。
⑥《宁夏五年一贯制高职专项计划报名资格审核表》原件。
(2)普通考生:在网上报名并通过审核后,携带以下材料按照“专业技能测试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到学校参加专业技能测试:
①中考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中考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在当地教育局成绩查询网上打印)。
③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初中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⑤“专业技能测试通知书”原件。
⑥艺术类国家级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只有获得等级证书的考生提交)。
第五条 专业技能测试(教育扶贫专项计划考生和普通考生均须参加专业技能测试):
测试时间:2018年8月10日--15日。
测试地点:宁夏幼专4号教学楼。
测试内容:语言、音乐、舞蹈、美术,各占100分,以上4项考生均须进行测试。
1.语言(100分):
测试内容:自我介绍,并现场抽取一篇文章进行朗诵。
2.音乐(100分,声乐和器乐各占50分):
声乐测试内容:自备歌曲一首(体裁不限)。需要伴奏的考生必须将伴奏音乐以“MP3”格式U盘存储;现场自弹自唱的考生除钢琴外,其它乐器由考生自备。
器乐测试内容:自备乐曲作品一首(体裁不限)。除钢琴外,其它乐器由考生自行携带。
3.舞蹈(100分):
测试内容:自备幼儿舞蹈、民族舞蹈、古典舞蹈、当代舞蹈任一种类舞蹈片段,现场展示。需要伴奏的考生必须将伴奏音乐以“MP3”格式U盘存储。
4.美术(100分):
测试内容:现场抽取题目,根据题目内容要求画一幅简笔画。
第六条 录取规则:
1.考生录取成绩:由中考成绩+ 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总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单科成绩排序,排序原则为:语文、数学、英语、理化、思想品德。
2.录取规则:依据中考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中男生降低30分后按总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3.预录取名单上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在学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发放录取通知书。
4.对已经录取后又放弃录取的名额进行补录,补录原则是从已经参加专业技能测试的考生中依据录取办法进行录取,未参加专业技能测试的考生不予录取。
第四章 招生监督
学校郑重承诺:在招考录取中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招生简章执行,实行阳光招生,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投诉举报电话:0951- 4772066 /4772077。
第五章 其它
第七条 招生联系方式:
学校招生政策公布网站:http://www.***.cn
咨询电话:0951-4772020 /4772022
咨询时间:上午9:00点到12:00
下午14:00点到17:00点
第八条 学校乘车线路:银川市北京路与友爱中心路交叉口东南角“友爱公交车场”,乘坐601路免费公交车到“业勤街唐和路口”站点下车即到(601路公交车每隔约40分钟发一班)。
第九条 本简章解释权由宁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处(招生就业处)负责。
宁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学生处(招生就业处)
2018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