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承担宁夏高职分类考试财经商贸类职业技能测试工作,为科学、合理、有效地选拔人才,规范考试管理,确保考试科学、规范、安全、公平实施,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宁教学〔2016〕36号)和《宁夏高职院校分类考试职业技能测试工作方案(试行)》(宁教考院普招〔2017〕24号)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在学院财经商贸类职业技能测试工作过程中,坚持科学选才、公开公平、学院负责、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监督指导的原则,规范职业技能测试的各项工作和操作程序,逐步建立和完善与学院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目标相适应的多元化选拔录取机制。
二、报考资格及要求
符合《宁夏回族自治区2018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面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招生考生报名办法》文件要求,且已履行2018年宁夏高考招生考试报名手续。
三、财经商贸类职业技能测试专业、人数、形式
序号 | 职业技能测试专业 | 报考数 | 考试形式 | 招生 对象 |
1 | 会计专业、市场营销专业、电子商务专业 | 441 | 上机操作 | 中职毕业生 |
四、职业技能测试内容及方式
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实行“文化基础+职业技能”的评价办法。文化基础测试由宁夏教育考试院负责统一组织实施,测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3科。总分为300分,测试时间安排在4月14、15日进行,财经商贸类职业技能测试由学院组织测试。报考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市场营销专业和宁夏理工学院市场营销专业、会计专业、电子商务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测试。
1.命题:职业技能测试由学院统一命题。试卷的印刷、运输、保管等工作按照《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管理工作规定》执行。
2.考试科目分值:
(1)职业技能测试考试科目:会计、市场营销、电子商务
(2)测试相关内容参见宁夏教育考试院信息网、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网站《2018年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财经商贸类职业技能测试大纲》,测试项目满分为450分。
3.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安排
日期 | 时间 | 考试科目 | 考点 | 考场人数 | 考场数 |
3月31日 | 9:00—12:00 | 会计、市场营销、电子商务 | 学院1#实训楼 | 25(末考场16人) | 18 |
五、组织领导
(一)成立学院高职分类考试财经商贸类职业技能测试工作领导小组,实行主考负责制,由学院院长担任主考,分管招生、教学的院领导担任副主考,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学院纪检监察部门人员负责测试监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测试工作并组织实施,研究决定高职分类考试招生职业技能测试重大事宜。
主 考:杨树森
副主考:荣 标 马成旭 尤学文 蔡春燕
成 员:李润安 郑文昭 李世魁 刘明辉
刘亚光 马雪文 刘 毅 刘金章
刘志东 徐秋红 王志琦
(二)领导小组下设高职分类考试职业技能测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并成立相应职能小组:
1、巡视督查组
杨树森 荣 标 马成旭 尤学文 蔡春燕 李润安
2.领导小组办公室
组 长:徐秋红
成 员:张朝阳 齐河宁薛金玲
工作职责:
(1)负责考场的编排和落实;打印考场号、座次表、桌号。
(2)建立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机制,协调处理突发事件和违规事件,建立突发事件报告制度。
(3)对参加职业技能测试的所有工作人员进行纪律教育和业务培训。
(4)制作考点标志横幅、各个岗位标志牌、问询处、物品摆放处、医务室、厕所等标志。
(5)负责解答考生的有关咨询问题。
(6)负责协调工作方案与计划的落实。
(7)编制测试工作手册。
(8)汇总考场情况。
(9)在学院网站公布考生成绩。
(10)协调落实各项经费。
3、命题组
组 长:马雪文
工作职责:
成立命题工作小组,编制命题管理办法,严格按照公布的财经商贸类职业技能测试大纲进行命题,命题小组人员、以及制卷工作严格遵循考试院有关规定。
4、考务组
组 长:刘亚光
副组长:张钰梅 莫丽敏
成 员:信息中心所有工作人员
(1)制定考试实施程序。
(2)选聘思想品德良好、作风正派、遵纪守法、遵守保密工作规定、熟悉测试业务、工作认真负责、身体健康的正式在职人员参加考务工作。
(3)负责测试场地、考场的布置,制作考场平面图、制定考生注意事项。
(4)负责考场门号、桌号的张贴
(5)负责对所有考务人员进行纪律教育和业务培训,明确岗位职责,熟悉掌握测试业务,实行“先培训、后上岗”的制度,培训合格后佩戴有岗位标志的证件上岗。
(6)制定评分与成绩处理管理办法,对考生成绩进行评定,并按宁夏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数据格式将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库光盘、盖章后的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统计表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由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宁夏教育考试院。
(7)制作考场记录表、评分表等相关表格,并在考试结束后汇总缺考、违规或其他异常情况,并将现场评分表、考场情况记录表、书面形式的缺考统计表、违规统计表等汇总上交领导小组办公室。
(8)完成所有用于测试的设施、设备、仪器等提前进行检测、调试、配备,提前封场,并根据需要配备必要的考试指令设备。
(9)负责对考生身份验证(运用身份证检测仪)。
(10)制定答卷(考件)安全保密管理办法,签订安全保密责任书,落实安全保密责任;落实保密室,负责试题传递、保管的安全保密工作。
(11)负责考场设备检查、屏蔽设备的安装,并对考场进行全程摄像。
(12)考场开启视频监控、配备金属探测器、身份证识别仪等设备。
5、纪检监察宣传组
组 长:刘明辉
副组长:刘志东
工作职责:
(1)负责考试招生前期、期间宣传工作。
(2)负责招生考试及录取期间的纪检监察工作。
(3)负责试题传递、保管的监督检查。
(4)设置举报信箱,在学院网站或公告栏等处公布举报电话,接受考生和社会的监督。同时指定专人负责举报信箱的开启、举报电话的接听并及时处理。
6、后勤保障组及医疗卫生防疫组
组 长:刘 毅
(1)负责考试期间车辆的安排和调运。
(2)负责考试期间所需物品的保障工作。
(3)负责保障考试期间的水、电供应。
(4)负责考试期间工作人员的饮食。
(5)负责校园卫生环境,保证安全、安静、卫生、整洁。
(6)设置引导标示牌、悬挂考点标志横幅。
(7)负责考试期间的医疗保健工作,做好各种突发事故的应急工作。
7.安全保卫组
组 长:刘金章
(1)负责考试期间校园秩序的维护。
(2)负责考场所在地及考场周围隔离区的安全保卫工作。
(3)负责协助监考人员处理考场异常情况,及时疏散出场考生,禁止出场考生在楼道逗留。
(4)负责及时处理考试期间的偶发事件和安全隐患。
(5)负责引导工作人员车辆存放在指定区域,保证道路畅通。
8、接待咨询组
组 长:王志琦
工作职责:
(1)负责考试期间学生接待指引。
(2)负责考试期间学生咨询和解答。
六、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宁夏银川市西夏区学院西路31号
邮 编:750021
学院网址: http://www.***.cn/
联系电话: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处
0951—2081007 2078696
2018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