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改进和完善人才选拔机制和方式方法,不断提高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质量,根据《南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办法》(通大〔2012〕66号)及《南通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本着“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学院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一、复试工作组织与管理
1.学院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学院招生工作具体方案及组织实施,制定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指导资格审查组及复试小组进行相应资格审核和复试考核工作。
2.学院成立博士研究生复试资格审查小组,由学院分管研究生教育的领导担任组长,成员中应有院党委或党总支纪检委员。负责对考生情况进行全面审查,包括考生报考资格,查验在职人员和其他人员的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硕士毕业生的学生证等。
3.学院按照学科专业组成复试专家小组进行复试,复试专家小组由该学科学术骨干、博士研究生导师等5人以上专家组成。
二、复试工作基本要求
1.招生复试专业、名额:基础医学13名(含申请考核制1名);临床医学9名(含申请考核制2名)
2.考生初试成绩达到学校制定的复试资格分数线。2018年我院复试资格线为:单科不低于40分,总分成绩不低于180分。
3.达到我院复试资格线的考生,初试总分按学科研究方向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以学科研究方向按招生计划数1:2比例确定复试名单。
4.复试名单:详见附件“南通大学医学院2018年博士研究生复试考生名单”
三、复试内容及形式
1.复试内容:复试小组根据学科培养要求和考生具体情况,着重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工作计划、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以及是否具备博士研究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尤其加强对考生创新精神、创新能力考查,并进行外国语听力和口语测试。
2.复试形式:采用以面试为主。
四、 复试程序
日期 |
内容 |
时间 |
地点 |
2018年4月26日 |
体检 |
8:00 |
启秀校区卫生科 |
2018年4月26日 |
综合面试 |
13:30 |
启秀校区主教学楼七楼会议室 |
1.复试日程:
2.资格审查:审查考生的报考资格,查验已获硕士学位人员的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硕士毕业生(可获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学生证及其他相关报考材料。对不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不予复试。
3.体检:参加学校组织的身体检查,要求在我校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不予录取。
4.复试
(1)复试阶段的面试要在规定的地点进行,要确保面试时间和面试质量,要有现场记录、成绩和评语,每位考生面试时间要保证在20分钟左右。
(2)面试按照考生报考专业进行,复试小组成员当场给出面试成绩和评语。
五、录取
1.录取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加权确定。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0%+复试总成绩×50%
初试总成绩、复试总成绩均折算成百分制计算。复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2.学院按招生指标及考核合格考生的总成绩排序,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批、公示。
六、附则
1.有关报名、考试、录取等信息,请查询南通大学研究生院网页或南通大学医学院网站通知公告。
2.申诉、受理方式:电子信箱:ntumc@***http://yjs.***.cn/Detail/News/mailto:yzb@***.cn;电话:0513-85051558 (工作日:9:00-11:00;14:00-16:00)。
3.本细则由学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学校有关文件执行。
南通大学医学院
2018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