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教育部、相关省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普通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录取的文件精神,根据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实施办法、高水平运动队组队需要、阳光高考平台报名情况、击剑专项统考测试成绩,经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领导小组会议通过,确定击剑项目11名考生专项测试成绩合格,现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
一、认定资格名单公示期为2018年5月22日至2018年5月31日。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于2018年5月31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我校反映。
二、专项测试合格考生必须签订《南通大学2018年高水平运动员志愿填报承诺书》,且务必确认所填信息无误,如有误由此引发的责任由本人承担。如考生拒绝签订,则视为自动放弃。
三、专项测试结论以考生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及教育部终审核的结果为准。
四、考生还须经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及教育部公示后方可取得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入选资格。
四、联系方式
地址:南通市啬园路9号南通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226019
电话:0513-85012170(招生办公室)
0513-85012062(纪委监察处)
附件:
原标题:2018年南通大学高水平运动队招生专项(击剑)测试合格考生录取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