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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南通大学电子信息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2018年12月15日14:48  南通大学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为做好我院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根据《南通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要求,本着"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复试工作

1.招生专业、名额:信息与通信工程6名

2.复试分数线:单科不低于60分,总分不低于200分。

3.复试办法:复试是进一步考察考生是否符合博士研究生培养要求的重要环节。该环节需加强对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掌握情况、外国语听说读等能力的测试,以及对申请材料的审核等。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一律不予录取。

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0%+复试总成绩×50%

复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初试总成绩、复试总成绩均折算成百分制计算。

4.复试名单:详见附件“南通大学电子信息学院2018年博士研究生复试考生名单”。

5.复试日程:

日期

内容

时间

地点

2018 年4月25日

体检

上午8:00

启秀校区11号楼3楼

2018 年4月25日

综合面试

下午3:00

主校区12号楼604室

复试阶段,考生须进行体格检查。请各位考生带一寸标准近照一张、空腹(体检表须贴本人照片,否则,体检无效)。不参加体检及体检不合格者,一律不予录取。

6.相关费用。考生复试期间的食宿费、差旅费、体检费(50元/生)、复试费(80元/生)等由考生自理。

二、录取工作

1.调档政审。对拟录取为非定向的考生,其所在单位须提供人事档案。凡拟录取的考生应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理想、有道德、有纪律,政审不合者,不得录取。

2.签定协议。对拟录取为定向的考生,请与各培养单位联系,领取、填写定向生协议书,以完善录取手续。

3.录取通知书发放。拟录取名单须报教育部审批(预计7月份)。审批通过并完备所需各项手续者,将接到录取通知书。手续不完备者一律不发录取通知书。

4.入校后的宿舍安排。考入我校的博士研究生如需住校(原则上仅为家在南通市城区以外的学生安排住宿),必须服从学校安排,并按实际住宿条件缴纳相应住宿费。

申诉、受理方式:电子信箱:lljzhou@***.cn; 电话:85012625 工作日:9:00-11:00;14:00-16:00

 

                       电子信息学院

                        2018 年4月20日

南通大学电子信息学院2018年博士研究生复试考生名单


原标题:2018年南通大学电子信息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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