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体育总局科教司、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印发<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的通知》(体科字〔2017〕137号)要求,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如下录取方案:
一、结合我校专业需求和考生实际情况,制定分项目招生计划,划定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为180分,专业成绩录取控制线为55分。
二、对具备一级运动员等级的考生,可在我校文化成绩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30分录取;对具备运动健将技术等级的考生,可在我校文化成绩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50分录取。
三、在文化考试成绩和体育专项考试成绩达到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根据考生的文化成绩(折合百分制后)和体育专项成绩3:7比例进行综合评价,计算考生录取综合分(综合分=(文化考试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上线考生依据填报的志愿梯次顺序,分项目按综合分由高到低录取,先录取一志愿,在一志愿录取未完生计划的情况下,再录取二志愿,项目之间录取分数不进行横向比较。
四、分专业分项目计划表
项目 |
计划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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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
男 |
女 |
---|
武术与民族
传统体育 |
武术散打 |
3 |
3 |
0 |
---|
武术套路 |
4 |
3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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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式摔跤 |
8 |
7 |
1 |
---|
运动训练 |
橄榄球 |
7 |
4 |
3 |
---|
篮球 |
5 |
1 |
4 |
---|
排球 |
自由人 |
2 |
2 |
0 |
---|
非自由人 |
6 |
2 |
4 |
---|
乒乓球 |
4 |
2 |
2 |
---|
自由式摔跤 |
4 |
3 |
1 |
---|
田径 |
10 |
8 |
2 |
---|
网球 |
2 |
2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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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球 |
守门员 |
3 |
1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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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守门员 |
7 |
4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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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
65 |
42 |
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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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民族大学招生领导小组
2018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