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做好我校2018年招生工作,现将各学院报送分专业招生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学院要坚持规模、结构、质量、效益协调发展,依据本学院办学条件、学科建设和近年的招生就业情况,科学制定2018年分专业招生计划。对就业率较低及办学条件较差的专业,要限制招生人数或缓招、停招。
2.因新专业审批结果于2018年上半年下达,本次招生计划以现有专业申报;如对专业录取有单科成绩限制或其他要求请在备注中注明或另附报告,若不注明则视为无限制;艺术类、体育类录取规则按上一年执行,如需调整请另附报告。
3.本、专科专业名称要严格按照教育部颁布的专业目录填写,若招收少数民族预科班要在“备注”栏中明确注明。
4.各学院2018年拟定招生计划总数原则上按照2017年的招生计划执行,学校会在自治区下达计划后根据招生情况进行微调,终招生人数以《内蒙古民族大学2018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为准。拟在2017年招生计划数基础上增加招生人数的学院,请另附可行性报告。
5.请各学院将《2018年本、专科分专业招生计划申报表》于11月28日前上报教务处招生办公室(励志楼420)。
负责科室:招生办 联系电话:8313584
此通知
内蒙古民族大学教务处
2017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