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中医药大学
2018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简章
一、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中医药事业,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
心健康;
2.品行表现优良,本科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记录;
3.符合我校相应专业的报考条件(详见 2018年硕士招生简章);
4.获得本科毕业院校推荐免试资格并经推荐高校公示及“全国推荐优秀应届
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
统”)备案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5.毕业时须取得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
二、接收计划
我校2018 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规模不超过全日制硕士招生计划的
50%,详见《2018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研究生院将及时公布
接收推免生的情况,拟接收推免生人数以后确认录取人数为准。
三、奖励政策
1.我校录取的推免生,可获得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 6000元);第一学年
可直接获得硕士学业奖学金一等奖(12000 元);
2.学校设立“推免生新生奖学金”。
一等奖:在推荐学校(含本校)中医、中药、药学专业综合成绩排名前 1%
(含1%)者,入学后可获得一次性奖励15000元;
二等奖:在推荐学校(含本校)中医、中药、药学专业综合成绩排名1%
(不含1%)至5%(含5%)者,入学后可获得一次性奖励8000 元;
三等奖:其他推免生入学后可获得一次性奖励 4000 元。
说明:中医学、中药学、药学专业本科综合成绩排名依照教育部“推免服务
系统”备案信息(综合名次ZHMC、排名人数PMRS)为准;若推荐学校排名人数
低于100 人(含100 人),则排名第1 的学生可获一等新生奖学金,排名第2
的学生可获二等新生奖学金,其他学生可获三等新生奖学金。
推免生新生奖学金与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可以兼得。
3.学校设立“推免生专项新生奖学金”。
录取为基础医学院、医学与生命科学学院、药学院各专业的推免生,入学后
每年奖励8000 元,三年共奖励24000 元。此项奖学金与推免生新生奖学金不兼
得,与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可以兼得。
4.其他奖励政策
(1)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优先安排博士研究生导师作为导师,并且优先安排
校本部、直属附院的导师。
(2)录取为基础医学院、医学与生命科学学院、药学院各专业的推免生,
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参加我校国际合作项目的培养。
(3)录取为基础医学院、医学与生命科学学院相关专业的推免生,硕士阶
段达到培养要求,可免试进入硕博连读培养方式培养。
5.对于外省高校的推免生及在外省实习的本校推免生,参加复试后一次性给
予500 元差旅补助;对于在省内非南京市高校以及在省内非南京市实习的本校推
免生,参加复试后一次性给予200 元差旅补助(以车票为凭据)。
四、申请材料
1.《南京中医药大学 2018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见我校研
究生院网站);
2.申请人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科在校期间学习成绩单,加盖院校教务处公章,并密封后在信封封口骑
缝处加盖院校教务处公章;
4.英语等级证书或者其他外语能力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申请人可提供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出版物或取得具有学术水平的工作
成果的复印件或证明信;
6.参加我校 2017年优秀大学生夏令营者,携带结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申请人须保证以上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复试时将申请材料交由相关招生单
位审核,如发现材料虚假,立即取消复试及录取资格。
五、接收办法
1.为做好 2018年推免生工作,我校将开通接收推免生网上预报名系统
(http://202.195.210.88/zsgl/tmsgl/default.aspx)。有意向报考我校的推
免生须按照规定时间提交申请。
2.通过报名审核的考生,进行推免生复试。推免生复试由各招生单位组织,
复试考核内容包括外语、专业基础知识、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考核形式为面试,
复试总分为100 分,低于60 分不予录取。
3.拟录取的考生须在9月28日按照拟录取的专业和方向在教育部
“推免服务系统”中进行填报,并及时确认我校发出的复试通知及录取通知,否
则视为放弃。
4.申请考生必须严格遵守我校接收工作日程安排。
5.对于报考我校多个专业的考生,一律视为服从我校安排,同一批次只安排
参加其中一个专业的复试,未能通过复试的考生可以申请调剂其他专业。
六、日程安排
序号 |
工作内容 |
完成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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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申请条件的推免生(包括本校及外校),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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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据推免生招生目录,通过我校“接收推免生网上预报 |
9月 20-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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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系统”进行预报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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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确定复试名单、发送复试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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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各招生单位组织预报名推免生复试,确定拟录取 |
9月 23-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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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单,提交研招办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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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推免生资格的学生通过教育部“推免生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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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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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 22日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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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网上注册、支付,填报推免生志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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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优录”考生按照拟录取专业、方向通过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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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部“推免生服务系统”填报志愿,并在12 小时之内接 |
9月 28-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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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复试通知、确认录取通知,否则视为放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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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院更新各专业推免计划,已经录满的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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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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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 30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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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在系统中关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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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未录满专业志愿填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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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 9-15日 |
7 |
各招生单位根据具体录取情况启动替补后续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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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组织后续批次复试工作,后续复试工作可根据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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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优先确认原则,录取额满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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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拟录取名单 |
10月 15起 10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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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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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录取及资格复审
推免生新生入学报到时将按以下要求进行资格复审,复审通过者方可入学,
未通过者,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1.完成本科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及实践环节(含毕业论文或实习),按
时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入学报到时须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
2.本科所有课程不得出现不及格,入学报到时提供本科成绩单原件;
3.未受过任何处分,政审合格,发出录取通知书前将政审结果寄送至研究生
院。
4.推免生须提供真实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如有材料虚假,我校将取消其入学
资格。
八、工作纪律和监督
1.推免生复试专家组成员名单在复试结束前为国家秘密级文件,各招生单位
在复试组织过程中需严格执行保密规定,如有泄露,将严肃追究泄密人责任。
2.学校纪检监察处全程负责推免生复试及录取的监督工作。投诉电话:
025-85811026,电子邮箱:jiwei@***.cn,联系人:林正兴。
3.所有公示信息在研究生院主页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4.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仙林大学城仙林大道138 号
邮编:210023
电话:(025)85811028
传真:(025)85816077
E-mail:nzyyzb@***.cn。
九、以上相关事项由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
2017年9月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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