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文气象学院2018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办法
根据教育部《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校研究生院《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18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现制定我院2018年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办法如下:
一、接收条件
考生向我院申请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必须取得本科所在学校的“推荐资格”,并登陆教育部“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填写报考志愿。
二、硕士点接收专业及名额
我院本次接受免试攻读学术型硕士学位申请的专业为:气象学(水文气象方向);本硕士点接受理、工类相关专业免试研究生,名额不超过本专业招生计划的50%。
三、复试考核办法
复试主要以面试形式进行,具体要求如下:
由复试小组负责候选人的面试,复试小组由院免试生复试及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有关专家组成。
面试在统一时间、地点进行,候选人按照抽签顺序参加面试,每位候选人面试时间15分钟,当场面试,当场评分。
面试主要考查候选人的基础知识及运用基础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知识运用的灵活性、创造性及思维能力、应变能力和外语水平等。面试题目由一道英语题、一道专业题和现场提问组成,面试题目由面试考核小组成员共同商定。
面试成绩按百分计。面试成绩(满分100分)低于60分的考生为面试不合格,一律不予录取。
四、工作程序
1、9月15日,成立水文气象学院免试生复试及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免试研究生接收条件、复试办法及程序并向社会公布。
2、符合申请资格的学生,填写《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18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申请表》(见附件)提交至文德楼C604(本校推免生请于9月25日上午10:00前提交),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学生证、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2)国家级外语考试成绩或合格证书复印件一份;
(3)本科学习成绩单一份,要求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红章原件);
(4)有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科研成果或获奖证书者,提供复印件一份。
3、本着先申请先复试的原则,分批进行复试,本校推免生复试安排在9月26日上午10:00进行。
4、9月27日,确定拟录取免试生名单,填写《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18年免试研究生复试及录取情况汇总表》,并上报研究生院审核备案并公示。拟录取为我校推荐免试生的考生必须参加体检,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五、本办法由水文气象学院负责解释。
水文气象学院
2017年9月20日
附:2018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申请表
原标题:2018年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水文气象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