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科学学院2018年度免试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办法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18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现制定我院2018年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办法如下:
一、接收条件
1、我院硕士点为学术型硕士学位点海洋气象学,原则上申请免试的本科专业应具备理学学士学位授予权;接收免试的本科专业为大气、海洋、物理、数学等相关专业。
2、 向我院申请免试攻读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必须符合教育部相关文件中规定的推荐条件,取得所在学校的“学术型研究生推荐免试资格”,并登陆教育部“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填写报考志愿。符合申请资格的学生,填写《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18年免试研究生复试申请表》(见附件)。
3、本院接收校内外本科生培养单位推荐的免试研究生。
二、接收名额
接收名额不限,录取的推荐免试生占用我院2018年的硕士招生名额,原则上在国家计划内录取。
三、复试办法和程序
1、先申请先复试,分批进行复试。符合接收条件的推免候选人填写《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18年免试研究生复试申请表》,同时提交学生证、身份证复印件,在校期间成绩单原件(教务处红章)、国家级外语考试成绩或合格证书、获奖证书及发表文章等相关信息复印件。外校推荐至我校的学生,在面试时提交以上相关材料。(地点:文德楼S515室,电话:025-58695653,联系人:吕老师)
2、我院成立免试研究生接收工作小组审查免试申请人资格和组织学生进行复试,确定本专业拟接收免试生名单。
3、复试
复试主要以面试形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1)由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及有关专家组成复试及录取工作小组,负责对申请人进行复试考核。
(2)面试主要考察申请人专业基础知识以及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并注重其创新精神、创新能力以及外语水平等方面的考核。面试内容注重语言表达能力、知识深广度、思维应变能力、科学研究及创新能力、外语能力等方面。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参加面试的学生提前10分钟到场,请携带有效证件按抽签顺序参加面试。每位申请人面试时间为20分钟左右,当场面试,当场评分。
面试是免试研究生接收的重要环节,面试成绩按百分计。面试成绩(满分100分)低于60分的考生为面试不合格,一律不予录取。
4、确定拟录取免试生名单,并汇总、公示并上报研究生院审核备案。拟录取为我院推荐免试生的考生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体检,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本细则解释权在海洋科学学院。
海洋科学学院
二〇一七年九月二十日
附件:《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18年免试研究生复试申请表》
原标题:2018年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海洋科学学院免试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