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博士研究生招生有关规定和《关于下发<南京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办法>的通知》(宁师大﹝2016﹞4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2018年博士招生简章》,
南京师范大学
公共管理
学院201
8
年以 “
申请 —
考核 ”
方式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现制定如下招生办法
。
一、招生目录及计划
招生方向及计划 |
导师 |
010101马克思主义哲学 01马克思主义生态哲学(1人) 02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原理(1人) |
01方向:曹孟勤 02方向:徐强 |
010102中国哲学 01儒家哲学 02中西比较哲学 (1人) |
01/02方向:吴先伍 |
010103外国哲学 01当代英美哲学 (1人) |
01方向:陈真 |
010105伦理学 01中外伦理学理论 (2人) |
01方向:王小锡、王露璐 |
030203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 01当代中国政府与政治 (4人 ) 02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 (2人) |
01方向: 王立新、钱再见、陈辉、赵晖、许开轶、徐耀新(导师组1) 02方向:王进芬、孟宪平(导师组2) |
备注:哲学类方向按导师报名录取,科社与共运方向按导师组报名录取;招生计划含硕博连读生。
二、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须符合我校普通招考的相关报考条件。
(二)申请人英语水平须符合下述条件之一:
1.CET-6≥440。
2.IELTS≥6.0。
3.TOEFL≥85。
4.在英文国际期刊上(会议论文除外)以第一作者发表过英文学术论文。
5.在以英语为母语的国家有连续1年及以上学习、工作生活经历。
不符合上述条件者,须参加普通招考的外语考试。
三、申请程序
(一)定向生预报名
申请者于2017年10月10-17日登录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进行预报名,网址:
http://yz.***.cn。预报名的条件及要求请参考本网站“关于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报考定向就业考生资格审定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
(二)定向生递交材料 申请者于2017年10月10-18日根据预报名通知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到公管
院研究生办公室。如采用邮寄方式,请使用顺丰快递邮寄(其他快递无法送至办公室),地址:南京市栖霞区文苑路一号南京师范大学行敏楼607室柳志红老师收,电话:025-85898311。
根据学校文件规定,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人对预报名的定向考生材料进行审查、评议,确定拟报考名单,并连同申报材料一并报研究生院,遴选审定具有报考资格的考生报研究生院。
定向就业考生的审查采用材料审核和专家评议相结合的方式,依据考生的已发表的科研成果、承担项目和获奖情况、工作业绩等作出综合考评。
取得准予报考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资格的考生,须按照我校及学院博士招生要求及流程报考。
(三)申请者(非定向生)网报
2018年1月5-13日,申请者登录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博士网报系
统报名,网址:http://yz.***.cn。
(四)申请者提交材料(定向生、非定向生)
2018年1月13日前,申请者将以下材料寄至南京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定向生补齐上一轮未交材料):
1.第一册:基本材料(用A4纸打印或复印并按以下顺序排列装订成册)
(1))南京师范大学2018年攻读博士学位报考登记表(网报结束后打印);
(2)身份证复印件(含证件正反面);
(3)后学位证书及毕业证书复印件或应届生证明。在国外获得的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在审核前尚未取得认证书的国外学位不予承认;应届生由所在学校提供应届生证明(实行弹性学制学校的学术型研究生二年级考生须提供已发表科研成果原件和学校开具的已取得提前毕业资格的相应证明材料并加盖学校研究生院(处、部)公章);
(4)硕士阶段成绩单。应届硕士毕业生,由考生所在学校研究生院(处、部)提供并加盖公章;非应届硕士毕业生,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由原硕士培养单位档案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
(5)英语六级或托福、雅思成绩单复印件,在英文国际期刊上(会议论文除外)以第一作者发表过英文学术论文复印件,在以英语为母语的国家有连续1年及以上学习、工作生活经历证明材料。
2.第二册:硕士学位论文1份;
3.第三册:学术经历、规划与科研成果
(1)《南京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申请—考核博士研究生申请表》一份(附件1);
(2)科研成果目录1份(包括论文、专著、课题、发明专利及获奖等,所有考生均须提供)(格式参考附件2);
(3)科研成果复印件1套:包括已公开出版的著作、发表论文、课题立项结项证明、获奖证书及可以证明申请者科研能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著作为原件),证明材料用A4纸打印或复印并按目录顺序排列装订成册;
(4)专家推荐信2份(格式参考附件3):下载后请专家填写,不要装订,活页夹在第三册后面,录取后放入个人档案。
以上三部分材料请分别装订成三册,并请使用顺丰快递邮寄,地址:南京市栖霞区文苑路一号南京师范大学行敏楼607室柳志红老师收,电话:025-85898311。
(四)初审选拔
由学院组织相关专家组(含报考导师和导师组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择优推荐进入考核的拟人选名单,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由学院公示拟入选名单,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符合以下条件者可优先进入考核拟入选名单:
1.42所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及95所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建设学科的应届硕士毕业生或已获硕士学位人员。
2.近三年内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与所报学科专业相关或相近研究领域的论文:文科类在CSSCI(中国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期刊上发表;理科类被SCI、EI(核心)收录。
(五)资格审核
进入考核拟入选名单的考生于2018年3月8-9日在我校仙林校区笃学楼一
楼大厅进行报考资格审核、体检,然后至公管院报到。考生须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学生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英语水平证明及发表论文等材料的原件,经审查材料齐全有效后方可参加考核。
(六)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时间为2018年3月10-12日,具体时间将在公管院网站另行发布。综合考核根据《南京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2018年以“申请—考核”方式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综合考核评分细则》(见附件),采取材料审核评分和面试评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材料审核由审核小组(含报考导师或导师组导师)依据考生已发表的科研成果、承担项目和获奖情况、工作业绩等作出综合考评;面试考核由专家组(含报考导师或导师组导师)根据面试情况打分,考核内容分为知识水平、综合能力两大部分,重点考察考生攻读博士学位目的、科研兴趣和态度、外语听说应用能力、专业理论知识水平、语言表达与逻辑思维能力、科研潜质与创新能力。面试专家组终将材料审核得分与面试得分进行汇总,形成“申请-考核”综合成绩,满分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综合成绩在学院网站公示。
(七)录取
学院根据综合成绩按报名导师(或导师组)分别排序,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按导师报名录取的哲学类专业方向,如某位招生导师无合格生源,可申请录取本专业方向其他导师的合格生源,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遴选;按导师组报名录取的科社与共运专业方向,如某方向合格生源不足,可申请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录取本专业其他方向录取计划以外的合格生源;按导师组报名录取的科社与共运专业方向考生在录取后根据双向选择的原则确定其负责导师。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考生的所有报考材料、考核记录及考核成绩进行审查无误后,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报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公示。
四、其他
1.对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对弄虚作假者或有学术不端行为者,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2.考生须在网报前与招生导师或导师组内的导师联系,确定是否已招收硕博连读考生。
3.本办法如有调整,我院将及时在学院网站公布,请考生关注相关公告。
4.以上内容如与教育部及南京师范大学新出台相关文件冲突,则以教育部和南京师范大学新相关文件为准。
5.未尽事宜请与我院研究生办公室联系。
6.本方案解释权归公共管理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
五、联系方式
网址:http://spa.***.cn/
联系地址:南京市栖霞区文苑路一号南京师范大学行敏楼607室
联系人:柳老师
邮编:210046
联系电话:025-85898311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