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根据教育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和南京师范大学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复试基本要求
符合教育部下达的《国家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我院各专业复试人数及复试分数线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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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方向 | 可用计划 | 复试人数 | 复试低总分 | 是否实践考核专业 | 备注 |
050101 | 文艺学 | 不分方向 | 15 | 13 | 346 | 否 | |
050102 | 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 不分方向 | 11 | 15 | 386 | 否 | |
050103 | 汉语言文字学 | 不分方向 | 16 | 22 | 376 | 否 | |
050104 | 中国古典文献学 | 不分方向 | 15 | 20 | 358 | 否 | |
050105 | 中国古代文学 | 不分方向 | 19 | 25 | 351 | 否 | |
050106 | 中国现当代文学 | 不分方向 | 16 | 22 | 371 | 否 | |
050108 | 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 | 不分方向 | 10 | 13 | 353 | 否 | |
0501Z1 | 应用文体学 | 不分方向 | 4 | 2 | 346 | 否 | |
130300 | 戏剧与影视学 | 戏剧戏曲学 | 5 | 6 | 335 | 否 | |
130300 | 戏剧与影视学 | 电影电视学 | 14 | 19 | 342 | 否 | |
注:上表中复试人数不含单考、破格、退役士兵计划考生以及校外调剂考生。
二、相关政策
根据学校的调剂政策,我院接收少量高质量生源调剂生,不占学院招生计划。
我院将在递交调剂材料的考生中择优遴选优秀调剂考生,报研究生院审核后,公布复试名单。
三、学院复试安排。
1.报到与资格审核
考生复试报到时请携带下列材料: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学历证书(以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籍学历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材料。资格审核不通过者,不得参加复试。
报到时间:3月22 日8:30-16:30。
报到地点:随园校区文学院南大楼108办公室。
2.复试笔试和面试安排
复试类别 | 时间 | 校区 | 具体地点 |
复试笔试 | 3月23日 上午8:30-11:30 | 随园 | 电教楼(具体安排见报到张贴的通知) |
复试面试 | 3月23日 下午1:00 | 随园 | 9号楼(具体安排见报到张贴的通知) |
3.复试费缴纳及体检安排,详见校研究生招生网的复试须知。
提醒:请考生先到仙林校医院体检后再到随园校区文学院报到。为避免重复体检,若考生有3个月之内的三甲医院的体检报告,可持我校复试体检表、体检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到校医院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可免于体检。体检注意事项:体检不需要空腹,建议饭后体检,避免发生低血糖晕倒。
四、录取
学院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的综合成绩拟定各专业拟录取名单,经研究生院审定后在学院网站公示,终录取名单需经教育部备案正式生效。
五、信息公开
为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规范透明,我院将及时公布复试名单、复试成绩、综合成绩、拟录取名单等考试信息。
学院监督与投诉电话:025-85898528
电子邮箱:03294@***.cn
联系地址:南京市宁海路122号南师大文学院南大楼108
六、其它
1.本办法的解释权为文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
2.本通知内容若与学校复试文件相冲突,以学校文件为准。
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
2018年3月17 日
原标题:2018年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