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南京师范大学金陵女子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根据教育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和南京师范大学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复试要求
符合教育部下达的《国家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我院各专业复试人数及复试分数线见下表: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可用 计划 |
复试人数 |
复试 低总分 |
是否实践 考核专业 |
备注 |
083200 |
食品科学与工程 |
10 |
22 |
270 |
否 |
可调剂至食品 工程 |
120404 |
社会保障 |
2 |
4 |
377 |
否 |
|
125300 |
会计(专业学位) |
27 |
41 |
286 |
否 |
|
085231 |
食品工程(专业学位) |
20 |
16 |
207 |
否 |
|
注:上表中复试人数不含单考、破格、退役士兵计划考生以及校外调剂考生。二、相关政策
根据学校调剂政策,我院接收少量高质量生源调剂生,不占学院招生计划。对于高质量生源调剂生,我院将在递交调剂材料的考生中择优遴选优秀调剂生,报研究生院审核后,公布复试名单。
我院“085231食品工程(专业学位) ”可接收来自报考我院“083200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的调剂生。报考“083200食品科学与工程”的考生仍在原报考专业复试,复试合格后可自愿申请调剂转入“085231食品工程(专业学位)”专业。
三、学院复试安排
1. 报到与资格审核
考生复试报到时请携带下列材料: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学历证书(以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籍学历认证报告、学生证等原件材料。资格审核不通过者,不得参加复试。
报到时间:3 月22 日(9:00-16:00)
报到地点:南京市宁海路122号随园校区20号楼金陵女子学院研究生办公室(201室)
复试笔试和面试具体安排
复试类别 |
时间 |
校区 |
具体地点 |
复试笔试 |
3月23日上午 8:30-11:30 |
随园 |
电教楼211、电教楼303 |
复试面试 |
3月24日上午 09:00开始 |
随园 |
金女院20号楼200室、209室、301 室、逸夫楼401室 |
1. 复试费缴纳及体检安排,详见校研究生招生网的复试须知。四、录取
学院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的综合成绩提出各专业拟录取名单,经研究生院审定后在学院网站公示,终录取名单需经教育部备案正式生效。
五、信息公开
为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规范透明,我院将及时公布复试名单、复试成绩、综合成绩、拟录取名单等信息。
学院监督与投诉电话:025-83598777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南京市宁海路122号随园校区20号楼金陵女子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201室)
六、其它
1. 本办法的解释权为金陵女子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
2. 本通知内容若与学校复试文件相冲突,以学校文件为准。
南京师范大学金陵女子学院
2018年3月17日
原标题:2018 年南京师范大学金陵女子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