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研究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说明
各位研究生同学:
欢迎你们以优异的成绩考入南京师范大学攻读研究生学位!
因部分同学家庭困难,收入不足以支付学费,现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相关政策转发,见《财政部、教育部、银监会关于大力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通知》,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1.全国目前已开通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省份有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江苏省、安徽省、江西省、山东省、湖北省、湖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浙江省、福建省、河北省、辽宁省、上海市、吉林省、黑龙江省、河南省、北京市和天津市。其他省份是否已开通,请到当地相关部门咨询。
2.除国家开发银行外,部分省份农村信用合作社也可以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3.除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外,中国工商银行可以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但审批时间较长,材料要求较高。对于已开通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省份的学生,如需贷款,请优先在生源地办理。
4.应届本科生直接考入我校的,如在本科期间有贷款,需在本科就读学校办理展期手续。如需我校盖章,请在入学后将已经加盖本科学校相关公章的展期申请表送到我校学生资助中心盖章后由学生本人寄回本科就读学校。具体事宜请咨询本科就读学校学工处(大学生资助中心)等部门。
5.因全国各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具体做法有所差异,学校不是贷款主体,无法就贷款申请等事宜做解释,具体申请需要到当地相关部门咨询。
6.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要填写的学校帐户相关信息:
学校代码:10319
户名:南京师范大学
帐号: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南京分行营业部
开户行行号:
更详细说明可以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了解,网址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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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预祝新同学学有所成、合家幸福。
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研工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