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党组织关系转移
1、被我校录取的非定向培养研究生党组织关系须转入学校,定向培养考生(含非全日制研究生),根据《党员管理规定》条款和培养协议中的学习形式,连续超过六个月在校学习的,可自愿选择转入党组织关系。
2、党员(含预备党员)凭当地县级(军队团级)以上党委的党组织关系转移介绍信填写要求:
(1)江苏省内组织关系隶属于省委教育工委的高校(详见附件),介绍信抬头填写: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大学党委组织部,转入单位填:中共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大学委员会。
(2)除上述单位之外的省内外单位,介绍信抬头填写:江苏省委教育工委组织处,转入单位填:中共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大学委员会。
二、户口迁移
学生户口采取“自愿迁移原则”,定向、委培生户口不能迁入学校。如需办理户口迁入,请在入学报到时将户口迁入材料交给学院辅导员,集中申报落户。
办理户口迁入所需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2.1寸彩照1张。要求:白底大头无框,符合身份证相片标准。
3.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4.户口信息采集单(随录取通知书一并邮寄)。
5.户口迁移证。要求:
(1)“出生地”、“籍贯”需详细具体,如“XX省XX市(县)”;
(2)迁移地址:
①明故宫校区学院: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御道街29号;
②将军路校区学院: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29号。
附件:组织关系隶属于省委教育工委的学校名单
1.南京大学 |
2.东南大学 |
3.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
4.南京理工大学 |
5.河海大学 |
6.南京农业大学 |
7.中国药科大学 |
8.南京邮学 |
9.南京林业大学 |
10.南京信息工程大学 |
11.南京工业大学 |
12.南京师范大学 |
13.南京财经大学 |
14.南京医科大学 |
15.南京中医药大学 |
16.南京审计学院 |
17.南京体育学院 |
18.南京艺术学院 |
19.南京工程学院 |
20.江苏教育学院(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院) |
21.江苏广播(江苏城市职业学院) |
22.南京人口管理干部学院 |
23.三江学院 |
24.南京森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 |
25.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
26.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
27.南京化工职业技术学院 |
28.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
29.南京特殊教育职业技术学院 |
30.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
31.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 |
32.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
33.钟山职业技术学院 |
34.正德职业技术学院 |
35.金肯职业技术学院 |
36.应天职业技术学院 |
37.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 |
38.南京视觉艺术职业学院(党总支) |
39.南京工程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党总支) |
40.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