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教育厅、教育考试院和我校2018年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简章的要求,现对我校2018年综合评价录取合格考生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文科合格考生学校考评分分数线为87,理科合格考生学校考评分分数线为125,考生可通过查询详细情况(志愿管理-查看详情-成绩查询)。公示时间为:2018年6月13日-2018年6月27日。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可与我校招办联系,联系电话:025-58139090。
注:合格考生享受政策:
A类:学校考评分排序在前30%(含)的考生,或者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竞赛全国二等奖(含)以上获得者,高考成绩至少达到所属科类本科第一批省录取低控制分数线下20分。
类:学校考评分排序在30%-60%(含)的考生,高考成绩至少达到所属科类本科第一批省录取低控制分数线下10分。
C类:学校考评分排序在后40%的考生,高考成绩至少达到所属科类本科第一批省录取低控制分数线。
我校对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为:选测BB、必测4C1合格。录取时按照合格考生的公示等级,对进档考生按照“综合分”由高到低排序,依据招生计划分文理科择优录取,录满规定计划为止。综合分计算方式为:
综合分=高考成绩×50%+学校考评分×50%
备注:综合分计算公式中的高考成绩=高考分+选测科目等级加分,选测科目中物理(历史)等级达A+或A,分别加3分、2分;另一门选测科目等级达A+或A,分别加2分、1分。
考生入校后可优先获得南京工业大学“2011学院”选拔资格,同时符合“启明星计划”“新生雏鹰奖学金”标准的考生,可以优先享受相应奖励。
南京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8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