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中等职业学校
招生工作的通知
南昌县、进贤县、安义县、青山湖区、新建区教体局,各市属公办、行业办、市管民办中等职业学校:
为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赣教职成字〔2018〕15号)要求,巩固提高中等职业教育发展水平,切实做好2018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现就做好2018年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筹安排招生计划
县(区)要完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编制办法,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印发《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教基〔2017〕1号)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要求,坚持普职招生规模大体相当的原则,根据区域内学校布局、办学规模和规定班额,科学核定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并提前向社会公示。要督促区域内普通高中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不得以任何理由超计划招生,更不得无计划招生。
职普比较低的县(区)要采取有效措施,提高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比例。要积极引导应往届初中毕业生、未升学高中毕业生、城乡劳动者、退役士兵等接受中等职业教育。
二、加快推进资源整合
各地、各校要坚决落实推进职业教育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相关要求,按照省教育厅等5部门《关于推进中等职业教育资源整合的指导意见》和《江西省中等职业教育资源整合规划方案表》(见附件1)精神和要求,如期完成整合任务。县(区)必须集中力量建设一所定位准确、特色鲜明、发展有力的达标中职学校和一批精品专业或特色专业群,促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全面提升中等职业教育办学质量。连续三年招生不足400人、办学场地狭小,师资队伍匮乏、教学设备不足的学校,要加快达标中职学校建设力度。
三、严肃招生工作纪律
(一)进一步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县(区)要严格执行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进一步落实招生主体责任,切实做好中等职业学校教育招生工作。要坚决落实我省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六个严禁”规定,严禁不具备办学资质的中等职业学校或其他机构招生;严禁中等职业学校进行虚假招生宣传;严禁生源学校或教师封锁中职学校招生信息;严禁生源学校或教师买卖生源,向中职学校索要、收受任何名义的经费或实物;严禁委托任何非法招生中介机构进行有偿招生;严禁普通高中挂靠中职学籍进行招生;民办中职学校招生广告等宣传材料须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要健全监督举报电话制度,坚决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并对违反上述规定的学校和有关责任人进行公开通报。
(二)加大招生工作督促检查力度。县(区)教体局要加强对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指导,建立督查调研、情况通报、招生激励等政策。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各地、各中职学校要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发动传统媒体与新媒体力量,结合职教活动周、校园日、政策咨询会、宣讲会等活动,让广大考生和家长充分了解职业教育招生、助学和就业政策。特别是要深入农村贫困地区,为考生提供面对面的政策解读。
五、实施招生月报制度
按照教育部建立中职招生通报制度要求,各校要落实专人负责招生月报告工作,2018年8月-11月的每月28日前将本校招生进展情况报送至市教育局职成处,市教育局将不定期对各县(区)、各中职学校招生情况进行通报和督查。
联系电话:0791-83989457,邮箱:@***。
附件:1.江西省中等职业教育资源整合规划方案表(南
昌市)
2.截至2018年 月各校招生情况(省属普通中专、高职院校填写)
南昌市教育局
2018年6月26日
南昌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8年7月4日印发
原标题:2018年南昌市教育局关于做好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