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2018年全日制研究生招生简章开始修订。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修订对象
《2018年宁波大学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2018年宁波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2018年宁波大学面向港澳台地区博硕士招生专业目录》。
二、修订原则
1.以《2017年宁波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2017年宁波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2017年宁波大学面向港澳台地区博硕士招生简章》为基础,在保持体例基本不变的条件下,着重对简章的专业目录、学位点介绍二个部分作必要的修订,港澳台招生简章只需修订专业目录。
2. 2018年农业硕士专业学位领域设置调整,具体参见附3。
3. 专业目录需按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分开做,原已招生各专业的学制和研究方向原则上应与新版(2018级)的培养方案统一。如确需变动,须同时报送修订后的培养方案。
4. 在不违背国家招生政策前提下,个别专业如对考生报考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可在招生专业目录中的“备注”中注明,如“专业要求”等。
5.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的初试科目一般按一级学科设置,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的初试科目可按二级学科设置;原已招生专业的各考试科目一般不作变化,要求每一单元专业课考试科目不超过三门。
6.学位点介绍中应介绍学位点负责人、主要学术带头人和学术骨干的情况及各研究方向的主要研究内容。
7.各专业招生人数(预计人数)原则上按2017年的实际录取数安排。
8.各学科须提供与考试科目相对应的2018年初复试考试大纲、初复试和加试科目的参考书目,内容参考2017年硕士考纲,格式参照附件4、5、6、7(请务必使用统一模板)。
三、修订要求
1.对于跨学院自主设置的目录内、外二级学科招生专业的考试科目、学位点介绍、考试大纲和参考书目等内容,须由一级学科所在学院审核(领导签字和学院盖章)后报送。
2.工商管理(MBA)增设物流管理或供应链管理研究方向,与供应链创新学院的培养方案对接。
3. 修订稿(书面及电子文档)只需报送自己学院相关部分,增删或修订之处请用红色字体(不要用修订功能)。材料可从以下网址下载:
2017硕士招生简章:http://graduate.***.cn/info/1080/11712.htm
2017博士招生简章:http://graduate.***.cn/info/1080/11775.htm
2017面向港澳台简章:http://graduate.***.cn/info/1076/11797.htm
2017考纲及初复试参考书:http://graduate.***.cn/zsgz/sy/xxfw/zymljksdg.htm
四、时间安排
请于2017年6月20日前将由分管院领导签字、所在学院盖章的书面稿报送至研究生院研招办(安中楼605室),电子版硕士招生简章及港澳台简章发至邮箱:zhengfang@***.cn,电子版博士招生简章发至邮箱:zhaoxiao@***.cn。
招生简章的修订是一项严肃的工作,请各学院、各学位点认真编制、反复校对,如未涉及到政策变动的,后续将不进行修改,各学院应在网报前多渠道多形式积极开展招生宣传工作。
附1:2018年招生简章修订具体要求
附2: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科目设置及试题选用一览表
附3:农业教指委[2016]3号--关于农业硕士专业学位领域设置调整的通知
附4:2018年博硕士招考初试科目考试大纲模板
附5:2018年博硕士招考复试科目考试大纲模板
附6:2018年博硕士招考初试参考书目汇总表
附7:2018年博硕士招考复试和加试参考书目汇总表
研究生院
2017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