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到7月9日,我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普通类提前招生录取工作顺利结束。已被我校“三位一体”录取的考生无需再填报高考志愿。
一、录取分数
专业 | 录取综合分 |
高分 | 低分 |
文化产业管理 | 71.964 | 67.904 |
电子商务 | 73.624 | 67.777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 72.183 | 67.462 |
秘书学 | 74.861 | 67.453 |
财务管理(家族财富管理方向) | 72.744 | 67.238 |
市场营销 | 72.268 | 67.176 |
工商管理(创业管理方向) | 73.212 | 67.115 |
工业设计 | 71.844 | 65.564 |
二、录取规则
第一条 入围考生须参加2018年普通高考统一选拔考试。录取安排在普通类提前进行。考生在填报提前录取院校志愿时,须将宁波大红鹰学院填写为第一志愿,所填报专业须和报名时所确定的专业一致,否则无效。
第二条 综合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由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学校综合素质评价成绩、高考成绩三部分组成。综合成绩按“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满分100分)×10%+学校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40%+高考总分(折算成满分100分)×50%”计算形成。其中学业水平测试A等计12分,B等计8分,C等计4分,D等计2分,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总分超过100分的按照100分计,学校认可往届生相应科目的高中学考成绩等级,对无“技术”科目学考成绩的往届生将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赋分后取平均值。
学业水平测试成绩 | 学校综合素质评价成绩 | 高考总分 |
10% | 40% | 50% |
第三条 根据入围考生志愿,按招生计划数1:1划定校内投档基准线,学校按照考生专业第一志愿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第四条 若考生志愿填报人数未达到各专业招生计划数的110%,则录取人数控制在各专业志愿填报人数的85%以内。
三、其它事宜
纪检监督举报电话:0574-88044810,邮箱:nbdhyjw@***
新生报到时间:9月15-16日
新生报到地点:宁波大红鹰学院杭州湾校区
如有疑问请致电:0574-88052238 88052239
祝您假期愉快!
希望各位考生来校报到时注意交通安全,祝您旅途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