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科学、合理、有效地选拔综合素质高,具有较强创新能力、实践能力的优秀普通高中毕业生和对口中职毕业生,完善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根据教育部《关于2010年部分高等职业院校开展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学生司[2010]6号)、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和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内招考办〔2017〕73号)有关文件,结合我院情况特制定2018年单独招生工作方案。
(二)基本原则
1、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多元评价、体现特色、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实施高招“阳光工程”,做好我院单独招生选拔录取工作。
2、我院单独考试招生工作接受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招生考试中心指导和监督。
3、在自治区招生考试中心的指导下,按照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各项要求,规范单独招生的各项工作和操作程序。
二、组织领导
学院单独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单独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确定招生专业、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招生处负责单独招生实施方案的草拟、考生报名、招生宣传、单独招生的各项考试与测试、招生录取与录取结果公布等工作。同时对试卷的命题、运输、保管等工作制定相关制度;纪检部门全程监督。
三、报考条件
(一)已参加2018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考报名成功的考生。
(二)技能能人才免试招生:
1、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中,获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者或者自治区教育厅主办或联办的全区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及以上奖项的,可免试录取。
2、中等职业学校往届毕业生中,目前在职在岗且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获得县级及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授予的劳动模范荣誉称号的,可免试录取。
四、报名方法及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第一步:考生登录我院网站进行登记:2017年12月12日―2017年12月25日,放假期间通过QQ咨询:、、
学校报名网址http://zsxx.***/
考生在学院网站登记完后自己下载表格打印出一份交到学院招生办留存。
考生在我院网站填写报名表时填报志愿,要按照填表要求,由考生本人认真填写,填报后不得更改。每个考生可填报3个专业,并注明是否服从调剂。请务必认真填报志愿信息,无误后再提交,提交后不可更改。
第二步: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务必在于2017年12月20日--26日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填报志愿,未经考试中心填报志愿的无法录取。满洲里俄语职业学院代码:H10
注意:计划未满时于2018年3月1日-3月5日进行征集志愿。
(二)公布考生名单
参加我院单独招生考试学生名单在学院网站公布考生名单、考试时间和地点,公布时间:2017年12月26日。
2018年3月1日-3月5日征集志愿的考生名单、考试时间公布:2018年3月6日。
(三)打印准考证
考生在学院网登记后通过招生网打印准考证,并提前熟悉考场。考生须持准考证和身份证按时参加考试。
五、考试
(一)试题库
在单独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下,学院聘请有关专家、经验丰富的教师组成命题组命题,建成各科类试题库。试题库在学院招生网下载中心上公布,考生可自行下载复习。
普通高中毕业考生参加语文、数学、英语、职业适应性测试。
对口中职类考生参加数学、语文、英语、职业能力测试考试,下载对应科类试题备考。
(二)考试模式
① 考试方式:考生在计算机上操作完成基本文化素质、学习能力、心理素质、职业潜能、就业倾向等综合素质测试内容。试题范围从对应类试题库中随机抽题考试。
② 考试时间一: 12月20日-12月26日填报志愿考生
2017年12月27日、28日上午9:00-11:00
下午15:00-17:00
③ 考试时间二:2018年3月1日-3月5日征集志愿考生
2018年3月8日、9日上午9:00-11:00
下午15:00-17:00
m考试地点:
满洲里市(满洲里俄语职业学院,根据报名情况可增加外地考点)
六、成绩评定标准
考生的总成绩(即:总成绩=数学+语文+英语+职业能力测试(或者职业适应性测试)),总成绩为500分。其中数学、语文、英语各100分,职业能力测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各200分。
七、成绩与录取名单报送
(一) 考生成绩报送:
考试结束后2018年1月10日上报自治区招生考试中心;2018年3月1-5日征集志愿的考生成绩2018年3月20日上报自治区招生考试中心。
(二)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考生总成绩,采用“专业志愿清”原则录取考生。“专业志愿清”原则是指按第一志愿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如果第一志愿生源不够,那么从第二志愿考生中由高分到低分录取,以此类推直至录满为止。
(三)录取名单报送
拟录取考生名单确定后,我院于2018年1月1日-1月6日在学院招生网站上公示。公示结束如无异议,学院将拟录取考生名单报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备案,并办理录取手续。(由于考生本人提供的信息错误,导致未能通过自治区教育考试中心审核的考生责任自负。)
2018年3月1日-3月5日征集志愿的考生考试结束后拟录取名单将在2018年3月20日报送自治区招生考试中心。
(三)注意事项
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并且通过自治区招生考试中心审核的考生不再参加2018年全国统一高考。未录取的考生及未通过自治区招生考试中心审核的考生可继
续参加2018年全国统一高考。
八、待遇
通过我院单独招生考试选拔录取的新生属于国家计划内统招生,其待遇与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录取的考生完全一样。
九、违规处理
(一)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校提出报考申请,如有虚报、隐瞒、伪造、涂改有关材料等欺诈手段取得单独招生报考资格的,学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已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将其退回户籍所在地。
(二)如在单独招生考试中发现违规考生,按相关规定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上报自治区教育厅,记入高考诚信档案。
十、附则
本方案由满洲里俄语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十一、联系方式
(一)学校地址:满洲里市华埠大街1号。
(二)邮编:021400
(三)联系老师:合老师、彭老师
(四)联系方式:
1.电话:0470-6242098、6242099
2.传真:0470-6242099
满洲里俄语职业学院
附件1:
满洲里俄语职业学院2018年单独招生考试计划
专业及类别 |
合计 |
普理 |
普文 |
计算机类 |
汽驾类 |
财会类 |
旅游类 |
烹饪类 |
家具艺术设计 |
10 |
0 |
5 |
5 |
|
|
|
|
汽车营销与服务 |
20 |
5 |
2 |
|
13 |
|
|
|
旅游管理 |
10 |
2 |
5 |
|
|
|
3 |
|
应用俄语 |
20 |
5 |
5 |
|
|
10 |
|
|
金融管理 |
10 |
6 |
4 |
|
|
|
|
|
西餐工艺 |
20 |
5 |
5 |
|
|
|
|
10 |
玉器设计与工艺 |
10 |
|
5 |
5 |
|
|
|
|
环境艺术设计 |
10 |
5 |
|
5 |
|
|
|
|
报关与国际货运 |
10 |
5 |
5 |
|
|
|
|
|
合计 |
120 |
33 |
36 |
15 |
13 |
10 |
3 |
10 |
备注:招生计划数如有变动以自治区招办审核数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