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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兰州市商业学校财经商贸分院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2018年03月31日17:31  兰州市商业学校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兰州现代职业学院财经商贸分院

2018年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为了做好兰州现代职业学院财经商贸分院2018年综合评价招生工作,依据《兰州现代职业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和《兰州现代职业学院2018年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结合财经商贸分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基本原则

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综合评价方式

实行“学业水平+职业能力+综合素质评价”的综合评价方式。

1、学业水平占综合评价的150分。

2、职业技能水平(职业适应性)根据相关证书等审核确定,占综合评价的100分。

(1)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原件;

(2)各种获奖证书原件。

3、综合素质评价,占综合评价的50分。

(1)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到现场,分专业参加面试考核。

(2)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考核,面试考核成绩记零分,取消录取资格。

(3)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构成:申请表综合素质评价得分(折算为满分10分)+面试40分。

4、面试合格条件

(1)按照甘肃省考试院报名要求,面试时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等相关材料原件交送至面试官处,缺一项者为不合格;

(2)经审核考试成绩弄虚作假,伪造、使用假证明、假学籍材料、假证书者为不合格。

(3)考生面试时需携带各类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分院将根据获奖情况优先录取。

三、综合评价计分细则

1、学业水平(占150分)

(1)高中生学业水平(150分):普通高中毕业生以毕业学校提供会考成绩证明为依据,包括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等,折算成绩。(测算方式:各科成绩的算术平均数×1.5=学业水平;分数等级的折算:A记90分、B记80分、C记70分、D记50分。

(2)三校生学业水平(150分):以毕业学校提供的主干课学业成绩证明为依据进行成绩折算(测算方式:各科成绩的算术平均数×1.5=学业水平)。

2、综合素质评价(占50分)

综合素质(50分):以毕业学校提供的综合素质评价得分(折算为满分10分)和考生现场面试得分(40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价(测算方式:申请表综合素质评价得分×20%+考生现场面试得分=综合素质评价得分)。

现场面试主要包括仪容仪表(10分)、语言表达(10分)、专业认知(15分)、特长(5分)等内容现场评分。

3、职业适应性(高中生)或职业技能水平(三校生)(占100分)。

(1)获得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职业技能大赛市级三等奖以上者,计100分;在县(区)级技能大赛中获得一等奖者计80分,获得二等奖者计70分,获得三等奖者计60分,其他计50分。

(2)证书加分:获得职业资格证书(含其他技能等级证书)者加10分。

(3)普通高中生基础分为50分,各种获奖证书比照(1)的约定加分。

四、分院招生专业及计划

财经商贸分院2018年开设烹饪工艺与营养、物流管理、电子商务、会计信息管理四个专业,计划招生225人。

序号

专业名称

专业代码

招生计划

1

会计信息化管理

630304

65

2

电子商务

630801

50

3

物流管理

630903

55

4

烹饪工艺与营养

640202

55

合  计

225

五、报名时间与要求

1.报名时间:4月11日8:00至4月16日18:00

2.报名方式:登录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网站

(http://www.***或http://art.***),根据网站提示进行申报。

3.报名要求:

(1)每位考生只能申报一所综合评价招生院校。

(2)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打印相应的申报表。

(3)网上报名成功后,须于4月16日至4月17日参加由我分院举行的统一面试(具体见面试要求)。

六、面试时间及地点

1、面试时间

日   期

时   间

面试考生

备注

2018年4月16日

 8:30 ——12:00

4月11日至15日报名考生

4月16日报名考生也可以参加当天的面试

14:00——17:30

2018年4月17日

8:30 ——12:00

4月16日报名考生

 

2、面试地址、联系方式

地址:兰州市七里河区建兰路120号  【兰州现代职业学院

财经商贸分院(兰州市商业学校北校区)】  

电话:0931-2335692   2336400  郑娟明

乘车路线:乘2、6、35、105、109、118、134路公共汽车到长征剧院站下车即到。

七、录取

1、录取按照综合评价成绩总分统一排序,从高到低,按计

划、按专业择优录取。

2、本专业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职业技能大赛市级一等奖获得者,经面试合格后直接录取。

3、本专业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经学业水平、面试合格优先

录取,跨专业三校生按照学业水平、面试、获得奖项按照排名顺序择优录取,录满为止。

4、普通高中毕业生和三校生按照报考人数比例择优录取。

5、同等条件优先录取省、市技能大赛获奖者(或三好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文明学生、体育竞技优胜者)、同类专业三校生。

6、学院招生办公室汇总后,经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后在

兰州现代职业学院网站(http://***)和财经商贸分院网站(http://www.***)以及分院招生工作群()中同时公布考生综合评价成绩和拟录取考生名单,接收社会监督。

八、综合评价考核领导小组

成立兰州现代职业学院财经商贸分院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领导小组

1、综合评价工作考核小组

组  长:姜  旗

副组长:朱关勇 祁明亮 王立宏 蔡学延  

成  员: 陈建菊 赵顺文 高凌燕 郭树俨  闫学春  徐书魁

李  强   刘  鑫 郑娟明 李怡燕 李兴燕  隋  军 安  强

2、纪检监督负责人:祁明亮

3、安全保卫负责人:周厚凯

兰州现代职业学院财经商贸分院学生工作处负责本次综合评价面试全程安全保卫工作。所有考生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服从学校安排,保证自身生命和财产安全。

咨询电话:0931-2336400  

欢迎考生及家长咨询和监督。

九、本解释权归兰州现代职业学院财经商贸分院

 

 

 

2018年3月22日


原标题:2018年兰州市商业学校财经商贸分院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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