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了做好2017-2018学年度校内助学金的评审发放工作,根据《洛阳理工学院学生助学金管理办法》(校发〔2017〕45号)和《关于2017年学生奖助学金评审发放工作安排意见》(学工发〔2017〕42号)文件要求,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学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申请条件
按《洛阳理工学院学生助学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三、资助额度与名额分配
2018年校内助学金资助金额与名额分配见附件1。
四、报送材料与时间安排
申请学生需填写《洛阳理工学院校内助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2)。4月23日前各学院完成校内助学金申请审核、公示(5个工作日)工作,并将《洛阳理工学院校内助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和《洛阳理工学院校内助学金申请汇总表》(一式一份,见附件3)纸质材料报送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同时将汇总表的电子版以Excel形式报送。学生工作处在4月30日前将完成校内助学金的审批、公示(5个工作日),并将受助学生名单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上述表格可在学生工作处网站公告通知中下载。报送联系人及地点:孙旭辉,学生资助管理中心206室。
五、评审要求和发放说明
1.各学院要把资助工作落到人才培养这个中心任务上,做好精准资助与资助育人工作。通过评审工作进一步推动学风建设,激励学生尤其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努力学习,奋发向上。
2.学院奖助学金领导小组要加强评审的组织领导,严格按照评选条件,结合学生实际情况如实评选,防止不正之风,杜绝弄虚作假。
3.资助资金打入学生银行卡后,学院要通过不同形式及时告知学生与受助学生家庭,宣传政策,提请家长督促学生使用好资助资金,
附件1:2018年校内助学金资助金额与名额分配表.docx
附件2:《洛阳理工学院校内助学金申请审批表》.doc
附件3:《洛阳理工学院校内助学金申请汇总表》.xls
附件4:《洛阳理工学院校内助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docx
学生工作处
2018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