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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洛阳理工学院关于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确认与续贷工作的安排意见

  2018年06月01日08:45  洛阳理工学院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各学院:

2018届贷款毕业生共涉及2014~2017年度4个批次国家助学贷款。其中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生1309名,涉及贷款2780笔,金额1821.58万元。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585名,涉及贷款958笔,金额536.85万元。校园地贷款中,学生已还清贷款135笔,金额67.24万元,还有823笔贷款未还清,金额469.61万元。

为确保我校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上级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国家助学贷款实际情况,现将2018届毕业生贷后管理与非毕业班老生续贷工作安排如下:

一、2018届校园地贷款毕业生相关工作

(一)校园地贷款毕业生信息核对

1.核对贷款毕业生学籍异动情况

各学院参考《2018届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情况统计表》(附件1),认真核对本学院贷款毕业生的人数,如存在学籍异动情况,填报《2018届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信息核实反馈表》(附件2)。

2.贷款学生毕业确认

贷款毕业生要在“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s://www.csls.***.cn,简称“学生在线系统”,下同)内进行确认,学院贷款负责人要在“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业务管理系统”(https://www.gbms.***.cn或https://111.203.127.68,简称“业务管理系统”,下同)对毕业生的确认结果进行审核上报。原则上每个贷款学生(贷款已结清者除外)都需办理毕业确认手续(学院审核流程说明见附件3)。贷款毕业生信息核对、修改无误后,从“学生在线系统”中导出并打印“毕业生确认表”,贷款学生本人在确认表签名栏签名捺印。毕业确认表一式两份,一份由学院报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存档,一份由学生留存。

3.修改错误数据信息

各学院负责人要核对借款毕业生每一笔合同信息,如发现错误信息应一并提交修改,避免出现几笔合同中只修改一笔错误信息的情况(留级、休学、展期学生除外)。修改方法如下:

(1)联系方式、联系人等一般信息错误。学生本人在“学生在线系统”“个人信息”中修改提交,学院贷款负责人审批即可。

(2)学生姓名、身份证号、就学信息错误。学院须填报《洛阳理工学院2018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确认工作错误数据信息变更申请表》(附件4)。

(3)贴息截止日期错误。2018届贷款毕业生正确的贷款贴息截止日期为2018年6月30日。如有误,学院须填报《洛阳理工学院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贴息日期错误数据信息更正申请表》(附件5)。

(4)贷款到期日期错误。学院须填报《洛阳理工学院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合同到期日错误数据信息更正申请表》(附件6)。

校园地贷款毕业生毕业确认信息审核和《毕业确认表》上报截止时间:6月11日。

(二)贷款展期办理

贷款学生毕业后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不再限制是否连续攻读,但必须为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的,均可申请贷款展期和贴息(2015年及以后新签订合同不再进行贷款展期,但可申请贴息)。贷款展期的办理程序将按照河南省统一要求进行。各学院要告知准备申请办理贷款展期和贴息的学生可在9月登录校学生处网页查询。由于国家贷款资助政策有所调整,贷款展期和贴息办理截止时间暂定为9月30日。

(三)贷款风险防范

学院要对贷款确认材料严格把关,降低贷款风险。贷款学生须登录“学生在线系统”,在“个人信息”栏中补充并完善家庭联系方式,确定3个联系电话,各学院对家庭联系方式逐一核实确认有效后,方可给贷款毕业生办理毕业手续。学院要组织校园地助学贷款毕业生填写《2018届贷款毕业生还款承诺书》(附件7),一式两份,学生本人留存1份,汇总后上报校资助管理中心1份。贷款学生毕业离校后,学院要根据有效的联系方式包括微信、QQ、电子邮件等地址与贷款学生联系,并及时登录“业务管理系统”,将联系结果录入到“学生管理”栏“登记联系记录”中。此项工作要求在下学期开学前完成。

二、2018届生源地贷款毕业生相关工作

(一)生源地贷款毕业生信息核对

学院按照《2018届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毕业确认流程》(附件8)开展工作。贷款学生登录“学生在线系统”,完成个人信息的更新和维护,及时修改错误信息。

原则上每个贷款学生(贷款已结清除外)都需办理毕业确认手续,在系统内核对“毕业确认表”内容,填写就业单位信息,更新联系方式,核对无误后导出打印,本人签字捺印。毕业生离校前,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要登录“业务管理系统”对贷款学生的毕业确认信息进行逐条审核。学院要确保每个借款学生在离校前完成毕业确认,否则不予办理毕业离校手续。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生信息可到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拷贝。毕业确认表一式两份,一份报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一份由学生本人留存。

(二)学籍异动学生的信息变更

通过生源地助学贷款毕业确认工作,学院要重点排查借款学生中是否有升学、休学、转学、退学、出国、被开除学籍、死亡以及其他不能正常完成学业等学籍异动情况。如果出现以上情况,请及时与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并请将借款学生学籍异动的详细情况填入《2018届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信息核对反馈表表》(见附件9)一并报送。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会同学生所在学院通知生源地贷款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并提醒借款学生或者共同借款人及时前往县级资助中心办理合同变更手续。

生源地贷款毕业生毕业确认信息审核和《毕业确认表》上报截止时间:6月11日。

三、2018年校园地助学贷款申贷工作

(一)发放范围、额度及期限

1.贷款范围: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学生中符合国家助学贷款发放条件的学生。

2.贷款额度:贷款金主要用于缴纳学费和住宿费,剩余资金可作为生活费。其中,理、工、文科专业学生贷款总额为5000元;中外合作办学和艺术类专业学生贷款总额为8000元;计划毕业后入伍服兵役学生贷款总额可为8000元;建档立卡学生贷款总额为8000元。

3.贷款期限:学制加13年。

(二)录入信息数据相关要求

1.借款学生基本信息录入

借款学生通过“学生在线系统”提交助学贷款申请。学院核对贷款学生基本信息,确保姓名、身份证号、家庭住址等信息与身份证(户籍)一致,要留存学生QQ号、微信号、电子邮箱等常用联系方式,避免无法与学生联系。

2.续贷声明录入

学院组织申贷学生填写《洛阳理工学院国家开发银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续贷申请审批表》(附件10),并登录“学生在线系统”录入“续贷声明”,提交续贷申请。具体操作及有关要求如下:

(1)操作方法

学生登录“学生在线系统”→贷款申请→续贷声明。

(2)学院审核

学院贷款管理员按照以下操作步骤审核:

登录“业务管理系统”,→高校贷款→贷前管理→申请与审查→明细→导入→学生信息→续贷审核→导入。

(3)相关要求

“续贷声明”内容为申贷学生一年来的思想、学习情况。字数为200~300字。首次贷款学生不用录入续贷声明,直接登录“学生在线系统”申请。学院相关负责人要严格把关,认真审核学生的续贷申请,确保“续贷声明”反映的内容客观真实、积极向上。对内容失实或达不到要求的申请,要退回重新填写或取消其申贷资格。如审核后出现学生所填信息内容严重失实,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洛阳理工学院国家开发银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续贷申请审批表》中的信息内容必须与“学生在线系统”中录入“续贷声明”的信息内容一致。否则将被审核不通过。

(三)申贷日程安排

6月1日起学院开始进入2018/2019学年度国家助学贷款的宣传、申报、审查、录入阶段。学院要加强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宣传教育,使学生掌握国家助学贷款办理的程序和要求。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于6月20日对学院信息数据进行审核,学院于6月19日前完成信息系统数据录入、审核和上报工作,逾期不申报按无在校生申请贷款处理。

(四)其他要求

1.为加大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申办力度,学生助学贷款申请要以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为主,特别是河南籍学生原则上不再申请或续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2.根据有关文件精神,毕业学年获国家助学贷款的应届毕业生可向学校就业部门申领求职创业补贴。因此鼓励2019届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申办2018~2019学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3.根据上级文件要求,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贷款学生之和不超过在校生的20%。

4.按照国家助学贷款管理要求,借款学生每年要登录“学生在线系统”两次以上。如果借款学生第一次不能正常登录,重新登录即可。登录后,要认真完成个人信息的更新和维护。

5.借款学生本人需在“学生在线系统”中自行导出打印《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助学贷款申请表》,具体操作为:

登录“学生在线系统”→录入个人贷款信息后→“贷款申请”栏→选择“2018年贷款项目”→点击“导出申请表”并打印→确认表中信息属实→在“签字”栏中签字。学生家庭所在地村委会、街道办事处、民政局等任一机构均可对学生进行贷款资格审查认定,并在《申请表》“资格审查单位审查意见”栏中签字并加盖公章,下学期开学后上报所在学院。

6.首次申贷学生需向学校提供个人身份证(必须为二代身份证,身份证号码为18位,正反面复印)复印件、家庭户口本首页及家长单页复印件、父母身份证复印件等有关材料(以上材料均为A4幅面),下学期开学后上报。

7.申贷学生姓名与身份证姓名必须一致,否则不予贷款。

8.申贷学生不能提供家庭联系电话且不能说明正当理由的不予办理助学贷款。对于申贷学生提供的家庭联系方式,各学院要进行逐一核实。如发现提供的家庭联系方式不准确或不真实,须查明原因;如该生弄虚作假,则取消其贷款资格并进行批评教育,同时在“高校业务管理系统”中及时完善“登记联系记录”。

9.借款学生在同一学年不得既申请办理生源地贷款,又申请办理校园地助学贷款。

10.贷款工作是一项涉及全校且时效性很强的工作,各学院贷款工作要认真、细致、谨慎,避免出现个别学生贷款获得批准后又放弃,从而影响学校贷款工作的整体进程。

四、2018年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贷工作

(一)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报

1.在校生续贷工作安排

准备再次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在校生,须在6月14日前登录“学生在线系统”填写续贷声明,提交续贷申请。并填写《洛阳理工学院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续贷申请审批表》(见附件11)。具体操作及有关要求如下:

(1)学生录入

登录“学生在线系统”→贷款申请→续贷声明

(2)学校审核

由于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管理系统在高校的管理仅授权给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为确保审核学生续贷声明的客观、准确,各学院须指派负责老师到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本学院学生的续贷声明,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12。

(3)要求

“续贷声明”的内容要求是申贷学生总结陈述一年来的思想、学习进步情况,字数要求为200~300字,其内容必须与《洛阳理工学院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续贷申请审批表》中的信息内容一致。否则不能通过审核。

学院相关负责人要认真审核学生的续贷申请,严格把关,确保“续贷声明”反映的内容客观真实、积极向上。对内容失实或达不到要求的申请,要退回重新填写或取消其申贷资格。如审核后出现学生所填信息内容严重失实,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联办学校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的续贷声明由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审核。

学院于6月19日将《洛阳理工学院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续贷申请审批表》报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存档。

2.学生在线系统登录要求

学院要告知有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续贷需求的学生,每年至少登录“学生在线系统”2次。如果借款学生第一次不能正常登录,重新登录即可。贷款学生登录“学生在线系统”后,要认真完成个人信息的更新和维护,将错误信息及时修正。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在校生信息可到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拷贝,联系人:唐坚坚。

3.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回执的办理程序

下学期开学后,申请办理2018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应向所在学院提出贷款回执办理申请,填写《洛阳理工学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回执办理申请审批表》(见附件13),学院对学生填写信息进行审核、汇总,将审批表和生源地贷款有关证明函件(只报送给学校的函件联,学生留存联留给学生本人保存使用)一并报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录入。

2018年在校老生贷款回执办理截止时间为9月20日。

(二)其他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相关手续的办理

我校面向多个省份招生,大多数省份是与国家开发银行合作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部分省份是与其他银行合作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由于其他贷款银行对学生申贷的要求不尽相同,为进一步配合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针对这些贷款银行对申贷学生要求的共性特点,结合我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的实际情况,现决定采取以下方式,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非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办理相关申贷手续。

1.非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回执的办理

(1)申贷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办理申请,填写《洛阳理工学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回执办理申请审批表》(见附件13)。

(2)各学院、财务处审核学生填写的《审批表》相关信息,并签字盖章确认。

(3)申贷学生持相关部门审批后的《审批表》及生源地贷款有关证明函件到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2.非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在校生证明的办理

根据部分省、市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银行的要求和以往学生办理情况,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在校生证明可按以下程序办理:

(1)申贷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办理申请,由所在学院向学生出具《洛阳理工学院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校证明》(见附件14,可从学生处网站“下载中心”“助学贷款下载”栏下载,以下简称:《在校证明》),加盖学院党委公章即可。

(2)如《在校证明》需加盖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公章,学生可持经学院审批后的《在校证明》到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加盖学校公章。

(3)如《在校证明》不能满足贷款银行要求,申贷学生可直接到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说明情况,再行办理相关证明。

3.非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其他手续的办理

在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办理工作中,不同的贷款银行可能会对申贷学生提出不同的申贷要求,如问题无法在学院解决,可让学生按照以下程序,直接到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

(1)学院针对学生的具体情况出具《情况说明》。

(2)学生持加盖学院党委公章的《情况说明》到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办公地点:王城校区大学生服务中心二楼(206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话:65928079

附件:

贷款毕业生相关工作:

1.2018届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情况统计表

2.2018届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信息核实反馈表

3.2018届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毕业确认流程

4.2018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确认工作错误信息变更申请表

5.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贴息日期错误信息更正申请表

6.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合同到期日错误信息更正申请表

7.2018届贷款毕业生还款承诺书

8.2018届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生毕业确认流程

9.2018届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信息核对反馈表

非毕业生续贷相关工作:

10.洛阳理工学院国家开发银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续贷申请审批表

11.洛阳理工学院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续贷申请审批表

12.2018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贷学生“续贷声明”审核工作时间安排

13.洛阳理工学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回执办理申请审批表

14.洛阳理工学院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校证明

15.近期工作上报材料清单

备注 :相关附件下载请查看学生工作处ftp--文件交换区 --资助中心文件夹

学生工作处        

2017年5月31日       


原标题:2018年洛阳理工学院关于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确认与续贷工作的安排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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