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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丽水学院关于做好新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2018年09月15日14:29  丽水学院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各部门、二级学院、直属单位:

为了充分发挥学生的潜能,使每个学生得到适合的教育,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浙江省普通本专科院校学生转专业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和《丽水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丽学院办〔201765号)相关规定,现将2018级新生转专业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转专业的原则

1.突出以学生为本

遵循人才成长规律,努力打造“关爱学生的大学”,尊重学生个性选择,努力为每个学生提供适合的教育,满足不同潜质学生的发展需要。

2.实行适度调控

遵循教育规律,在保证教育质量的前提下,结合优化专业结构的需要,根据教学资源情况,实行适度调控。

3.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学生转专业的条件和程序、实施过程和结果、各专业控制人数等,均在校园网上公开,确保公平、公正。

4.严格执行有关招生政策及规定

中外合作护理学专业不允许转出;高职的临床医学专业不允许转入;五年一贯制、单考单招、专升本、定向委培、“三位一体”等特殊类型招收的新生不能转专业;跨类不能转专业(浙江省新生分普通类、音、体、美等类别,省外新生分文科、理科、音、体、美、摄制等类别;各类别新生只能申请转入相应类别的专业)。

5.在校生参加新生转专业的,须降入2018级相应专业学习,在申请转专业的学生中,高年级优先,退伍军人优先。

6.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可以申请13个专业。审批时按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处理。

7.专业有单科成绩要求的按“2018年丽水学院招生章程”规定执行,专业有身体条件要求的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见附件1)。

二、转专业工作具体安排

1.学校在校园网公布《2018级新生转专业人数控制一览表》(见附件2)。

2.要求转专业的新生填写《丽水学院2018级新生转专业申请表》(见附件3),在规定时间内到教务处招生办领表和交表。

领表和交表时间:917日至91914:00,提前或逾期均不予受理。

领表和交表地点:招生办(西校区行政楼102室,联系电话:2271179)。

3.申请转入教师教育学院教育学类的新生,须参加面试,面试时间与地点:921日下午1400东校区11B教学楼一楼报到(面试方案见附件4)。

面试成绩分“合格”与“不合格”两档。

4.申请人数超出专业控制人数的,均以高考录取成绩作为选拔标准,分数高者优先;如后几名高考录取分数相同,则全部予以转入。各省高考总分不同的,统一折算为满分750分。

5.经学校研究审批后,于928日下午5:00前在学校校园网公布获准转专业学生名单。

6.获准转专业的学生,于929日下午500前到转入学院的教务科报到。接收的二级学院负责转入学生的选课指导等工作,并帮助其办理有关手续。

7.各二级学院在930日上午1000前,将新的班级名单,以电子邮件的形式报教务处教务科。930日教务处教务科完务系统内新生名单调整。

8.新生选课等事项由教务处教务科另行通知。

9.专升本、中外合作护理学新生不参加军训,917日开始上课;其他新生108日开始上课。

10.教师教育学院将开设中学教育类辅修课程,以帮助其他非师范类各专业同学学习并考取教师资格证。

11.转专业过程中如有重要事项,由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

附件:

1.2018年丽水学院关于做好新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doc

2. 2018年丽水学院关于做好新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2)2018级新生转专业人数控制一览表 .xls

3.2018年丽水学院关于做好新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丽水学院2018级新生转专业申请表.docx(行政楼102室招生办领取)

4.2018年丽水学院关于做好新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教师教育学院2018级新生转专业面试方案.doc

  丽水学院

2018915



原标题:2018年丽水学院关于做好新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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