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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辽宁中医药大学博士后招收简章

  2018年10月15日12:10  辽宁中医药大学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辽宁中医药大学2018年博士后招收简章

 

一、设站学科 中医学、中药学及中西医结合三个一级学科。

二、招收原则 择优招收,保证质量。

三、招收条件

1.凡年龄在35周岁以下、获得博士学位不超过三年的人员,且具有医药学教育背景,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均可申请到我校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我校将优先招收符合条件的非在职应届毕业博士研究生,并按一定比列招收在职人员进站从事博士后研究。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如年龄超过35周岁且为40周岁以内的博士人员,必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且经我校博士后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方可进站。

1)博士期间获校一等奖学金、校长奖学金或同等级别奖学金;

2)现主持或作为主要成员承担省部级以上项目或基金;

3)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

4)国际知名院校获得博士学位的外籍人员;

5)具备合作导师承担的重大科研项目急需的研究能力。

3.委托培养、定向培养博士、在职工作人员以及现役军人身份的人员,申请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时,须向我校提交其委托单位、定向培养单位、工作单位或者所在部队同意其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证明材料。

4.鼓励留学博士回国人员申请从事我校博士后研究工作。

5.鼓励与企业博士工作站联合招生、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双方单位应当按照优势互补、互惠互利、保证质量、共同受益的原则签定协议书,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6.由我校培养的博士,不得申请进入本校同一个一级学科的流动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四、博士后在站培养要求

1.申请人需向学校博士后管理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及相关材料,资格审核合格人员方可参加博士后入站综合考核(含开题考核)。

2.非在职博士后须全程在站培养,不得兼职。在职博士后入站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科研工作。

 3.根据研究项目需要,博士后人员在站工作时间为2-4年。对进站后承担国家重大科技项目的博士后人员,经我校博士后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根据项目期限和承担任务调整在站时间,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总期限不得超过6年。超期未出站者,按自动清退处理。

4.博士后在站期间由合作导师提供科研经费。博士后入站后根据国家工作时程申报国家博士后科学基金。研究课题计划及基金申报标书的知识产权均归导师及辽宁中医药大学所有,获得的资助金按科研经费管理。

5.工作期满申请出站的博士后,除需按计划完成博士后科研工作,撰写博士后研究报告并通过出站工作报告答辩外,在出站前应发表与博士后科研工作密切相关的SCI收录论文1篇以上(影响因子2.0以上)或中文核心期刊论文3篇以上,博士后本人须为第一作者,合作导师为通讯作者,且第一作者和通讯作者单位均为辽宁中医药大学。

五、提供条件

1.学校将为进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学科专业保障、导师队伍、科研环境,可申报辽宁省人才相关政策资助,根据《辽宁青年英才储备计划实施办法》(辽人社〔20187号)文件规定:“给予设站(基地)单位新招收的博士后研究人员每人10万元生活补贴”。

2.我校非在职博士后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非在职博士后薪资标准为6000/月,学校为其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公积金、工伤保险等的单位部分。

 六、手续和审批程序

1.我校博士后管理办公室根据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下达的计划指标,按照学科建设需要,确定我校本年度博士后进站名额。

2.申请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人员,一般应在进站前向我校博士后管理办公室提供书面申请及有关证明材料。包括:

(1)本人简历;

(2)博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其他有关的有效证明文件(应届毕业生可先递交毕业单位提供的证明),博士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证书复印件四份)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10月31日,过期未提供将不能申请本年度入站;

(3)硕士、博士期间发表论文情况(提供杂志原件及其封面、目录页、正文页);

(4)本人拟在博士后期间从事的研究课题及研究工作的初步打算(纸质及电子版)、进站申请答辩PPT,填写《辽宁中医药大学申请入站博士信息统计表》、辽宁中医药大学博士后招收申报表(见附件),于报名前发送至邮箱:lnzybsh@***,于报名时提交加盖所在单位公章的纸质版。

(5)申请人须在报名前登 陆中国 博士网站完成注册,并记住账号密码(申请入站成功后, 申报 博士后课题资助及办理出站均需使用此账号密码),由“办事者进入”填报完整相关信息后提交,并打印生成的《博士后申请表》(一式五份)、《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审核表》(一式五份),由所在单位加盖公章后上报研究生学院。

3.申请人需提供身体健康检查证明(要求为三级甲等医院提供的含肝功、肾功、血常规、尿常规、心电图、肝胆脾胰及膀胱彩超等常规体检项目检测结果)、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四份)、结婚证、独生子女证、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做博士后的证明。

4.申请者为委托培养、定向培养、在职及现役军人,还需提供原单位同意做博士后的介绍信,介绍信中须注明出站后的工作分配去向。

5.留学人员应提交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签署意见的《推荐意见表》一份(如留学人员已回国,可不递交此表),两位本学科领域内专家推荐信各一份(其中一位一般应是申请人在国外的博士生导师)。获得国外博士学位的申请人员,需在报名时提供国家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6.由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专家委员会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对申请者的政治思想表现、科研能力、学术水平和已经取得的科研成果等进行全面考核评议。同意接收者,由我校博士后管理办公室上报辽宁省人事厅博士后管理办公室,审核批准后正式录用。

七、报名地点及方式

报名地点:辽宁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学院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刘旭来 崔长乐张新宇

联系电话:024-31207063

附:1.辽宁中医药大学2018年博士后招收专业目录

 2.辽宁中医药大学博士后招收申报表

 3.辽宁中医药大学申请入站博士信息统计表

 

 

辽宁中医药大学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2018年10月12日

 


原标题:2018年辽宁中医药大学博士后招收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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