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城市: 广东 其它

2018年辽宁医药职业学院单独招生考试工作实施方案

  2018年03月09日20:47  辽宁医药职业学院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辽宁医药职业学院2018年单独招生考试工作

实施方案

辽宁医药职业学院作为医药相关类高等职业学校肩负着为医药卫生行业培养生产、建设、管理和服务等一线需要的高技能应用型人才的使命。为推进素质教育,探索医药相关类高职院校学生多样化选拔机制,更好地满足医药卫生行业对高技能人才的需要,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辽教发[2018]11号)文件精神,2018年学院将继续本着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单独招生工作。旨在选拔一批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适合职业教育、愿意从事医药类技能型工作的优秀学生。现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辽宁医药职业学院2018年单独招生考试工作实施方案》。

一、招生专业及计划见下表1和表2

表1  2018年单独招生(招收高中毕业生)专业及计划分布表

序号

专业名称

学制

招生计划数

学费标准

招生科类

1

药品经营与管理(医药营销)

3

90

5000

文理兼收

2

物流管理(医药物流)

3

50

5000

理工

3

护理

3

30

5000

文理兼收

4

医学生物技术

3

30

5000

理工

5

医学美容技术(中医美容技术)

3

60

5000

文理兼收

6

口腔医学技术

3

60

5000

理工

7

医疗器械维护与管理

3

40

5000

理工

8

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

3

30

5000

理工

9

康复治疗技术

3

30

5000

理工

10

中医康复技术

3

40

5000

文理兼收

11

康复工程技术

3

15

5000

理工

12

老年服务与管理

3

25

5000

文理兼收

13

健康管理

3

40

5000

文理兼收

14

保险(医疗保险实务)

3

40

4500

文理兼收

15

家政服务与管理

3

20

5000

文理兼收

16

医学营养

3

50

5000

文理兼收

注:招生计划总计650人;招生专业、计划以省教育厅公布为准;学费标准以省物价局批复为准;学院只开设英语课程,小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表2  2018年单独招生(招收中职毕业生)专业及计划分布表

序号

专业名称

学制

招生计划数

学费标准

备注

1

护理

3

60

5000

招收护理类专业考生

2

口腔医学技术

3

30

5000

招收医药相关类专业考生

注:招生计划总计90人;招生专业、计划以省教育厅公布为准;学费标准以省物价局批复为准。

二、招生对象

已经获得2018年普通高考资格的辽宁省高中毕业生或已经获得2018年中职毕业生对口升学考试资格的辽宁省中职应、往届毕业生,可参加我院单独招生考试。

三、报名、填报志愿办法

1.采取网上报名、填报志愿形式。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要求通过学院网站报名系统实名注册,按流程进行报名及填报自愿。考生号自行查询。

志愿设置:

(1)高中毕业生多可填报六个顺序志愿,一个服从志愿。

(2)中职毕业生可填报两个志愿

2.网上报名、填报志愿时间:

(1)高中毕业生:2018年3月4日至3月26日。

(2)中职毕业生:2018年5月10日至6月14日。

3.报名网址:http://www.lnyyzyxy.com(招生信息栏单独招生报名入口)。

4.将对考生报考信息进行资格初,报省招考办进行资格终审,不符合报名条件将取消其报名考试及录取资格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学组织的单独招生考试。

5.合格考生名单将在网上公布,请考生关注网站通知,登陆报名系统查询审核结果。

6.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缴费后可通过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无法打印准考证等相关材料的,可在工作时间到学院招生就业处协助打印。

四、报名考试费用

考生需要缴纳报名考试费120元,采取网上缴费和现场缴费两种形式。网上缴费是通过考试报名系统提示进行缴费;现场缴费是考生到学院计划财务处进行缴费。

五、考务管理

1.资格审查合格的高中毕业生将于2018年4月7日到辽宁医药职业学院参加考试,中职毕业生将于2018年6月30日到辽宁医药职业学院参加考试,按考场座位图入座;考试时要求考生出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符合高考加分政策的考生需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考试结束后交招生就业处审核。

2.严格考试管理过程,严肃考风考纪,对在考试中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18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对在单独招生考试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凡在单独招生考试过程中违规的考生,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招生考试办公室,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对在监考和技能考核中出现违规行为的工作人员,依法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六、命题与考试

1.命题

学院选聘专家组成命题组开展命题及制定评分细则工作。针对高中考生的命题范围以高考复习大纲为依据,以高中学业考试难易程度为标准;针对中职升高职考生的命题范围按照《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职业教育对口升学考试招生工作的意见》(辽教发【2016】37号)和《辽宁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职业教育对口升学考试招生有关工作的通知》(辽教发【2017】92号)文件规定的考核要点为依据进行命题,

 2.考试

(1)考试方式及科目:

高中毕业生:考试方式采取文化课考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方式进行。语文100分,数学10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100分,总分300分。

中职毕业生:考试方式采取文化基础课考试、专业综合课考试和专业技能考试方式进行。护理专业:文化基础课100分(语文、数学、各50分)、专业综合课100分(护理学基础、内科护理各50分)、技能考核(皮内注射)100分,总分300分。口腔医学技术专业:文化基础课100分(语文、数学各50分)、专业综合课100分(口腔固定义齿修复工艺技术、口腔正畸工艺技术各50分)、技能考核(下颌第一磨牙铸造金属全冠熔模制作)100分,总分300分。

(2)考试日程及时间安排:

2018年单独招生考试(招收高中毕业生)时间安排表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2018年4月7日

8:30-9:30

语文

9:40-10:40

数学

10:50-11:50

职业适应性测试

2018年单独招生考试(招收中职毕业生)时间安排表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2018年6月30日

8:30-10:00

文化基础课

10:10-11:40

专业综合课

13:00-17:30

技能考核

2018年7月1日

8:30-17:30

技能考核

(3)考试地点:辽宁医药职业学院(地址:沈阳市苏家屯区乔松路2号)。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上的安排为准。

七、考试成绩及录取结果公布

通过学院单招网上报名系统发布考试成绩和录取结果

八、录取工作

在学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监督、指导下实施网上录取工作,确保招生录取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1.录取分数线的划定:根据招生计划和考试成绩,确定录取分数线。

2.录取方法:取得录取资格的考生,照各专业的招生计划及考生专业志愿优先录取原则,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考生报考相同专业且总成绩相同时,高中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成绩优先录取。中职考生依次按专业技能、专业综合课、文化基础课成绩优先录取。

3.根据录取原则确定预录取名单,报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提交学院党委会批准,在学院招生信息网公示三天后,上报辽宁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

4.办理录取手续,发放录取通知单。核实投递信息,确保入学通知书准确投递。

5.按教育厅文件规定,凡被我院4月份单独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和辽宁省统一组织的中职升本、高职院校组织的中职升高职考试录取;已被辽宁省统一组织的中职升本考试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我院中职升高职单独招生考试录取。既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又参加我院6月份的高职单招考试的考生,按省招考办录取备案时间先后为序,以先录取备案的结果为准。

6.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

7.单独招生的新生与统招录取的新生同时报到入学,学院将在入学后三个月内按照规定对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健康等方面的复查。

九、申诉及举报方式

申诉及举报电话:024-29825357;

申诉及举报邮箱:lnyy jw@***

十、其他说明

1.填报志愿时以省教育厅批准的计划为准;

2.如需了解相关专业介绍,请登录我院招生信息网查看);

3.单独招生考试录取的学生,享受高职高专学生同等待遇。入学后在校学习期间,由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对其进行管理。学生在校学习期满,达到毕业条件,学院为其颁发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毕业证书。

七、领导与监督机构

学院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学院领导担任,下设单独招生工作办公室,与招生就业处合署办公。

组 长:曲壮凯

副组长:潘树枫 郭源秩 易晓冰

成 员:刘君刘晓辉王红军刘亚莉高雁张瑞莹杨海峰

        李科黄绍明张景云吕洁邱兰萍姜涌张军林晓明

办公室主任:张瑞莹(兼)

工作职责:

全面负责单独招生工作的领导部署和组织管理。统筹、组织、协调和监管全部单独招生工作,对招生考试录取安全负总责。研究解决单独招生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审核招生专业及计划编制方案;审定上报文件;负责组织制定单独招生考试实施方案、实施命题、考试、评卷、录取等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录取组、单招考务组、安全保障组、纪检监察组,具体名单及工作职责如下:

    (一)招生录取组

    组 长:张瑞莹

    副组长:靖 宇

    成 员:招生就业处相关人员及各系负责招生工作的负责人。

    工作职责:

1.负责考生报名软件系统开发、管理工作;

2.负责单独招生宣传工作;

3.负责单独招生专业及计划编制、招生考试方案制定及单独招生申报工作;

4.组织考生报名、考生信息审核及准考证打印工作;

5. 负责单独招生录取及备案工作;

6. 负责录取通知书的邮寄工作;

7. 负责单独招生工作总结的撰写,并上报到省教育厅。

  (二)考务组

    组 长:刘亚莉

    副组长:陈若冰徐国峰

    组 员:教务处相关人员 

工作职责:

1. 负责组织制定考试大纲、试卷样稿,专家组命题、试卷印刷、判卷、核分等工作。

2.负责考试考场安排及考试期间考务工作。

3.严肃考风考纪,营造和谐温馨的考试环境,为考生提供便捷、周到的服务,做好考生考场的引导、调整工作。

4.加强监考人员的教育和培训、规范考核程序;严明考试纪律,杜绝失泄密事件发生,确保考试安全。

5.制定技能考核考官遴选标准,设置技能考核流程。

6.考试结束后负责将考试成绩报送招生就业处。

7.协助完生要求成绩复核工作。

(三)技能考核组

组长:张景云邱兰萍

成员:口腔医学技术专业、护理专业相关人员

工作职责:

1.遴选技能考核考官。

2.培训技能考核考官。

3.组织技能考试实施。

4.严明考核纪律,杜绝失泄密事件发生,确保考核安全。

5.严肃考风考纪,营造和谐温馨的考试环境,为考生提供便捷、周到的服务,做好考生考场的引导、调整工作。

(四)安全保障组

    网络组组长:林晓明

    保卫组组长:李 科

后勤组组长:黄绍明

财务组组长:杨海峰

    成 员:信息中心、安全保卫处、后勤基建处、计划财务处相关人员

    工作职责:

***组负责对报名系统管理和维护工作;负责对考生报名、考试、录取过程中出现的网络问题随时提供技术支持;负责网络安全与保障工作,对可能出现的网络故障,提前做好应急的维修准备和应急的设备准备,充分保证录取数据的安全。

2.保卫组具体负责考试试卷的运送安全,考试、录取现场的安全保卫、秩序维持、车辆疏导和安置工作。

3.后勤组负责供电、通讯、后勤保障等工作,确保考生报名、考试、录取期间的电源、电话正常运转。

4.财务组负责学生考务费的收取。

 (五)纪检监察组

    组 长:刘晓辉

成 员:纪委相关人员

工作职责:负责监督、检查单独招生工作全过程及执行国家招生录取政策情况。


原标题:2018年辽宁医药职业学院单独招生考试工作实施方案


单招 考试
手机版:2018年辽宁医药职业学院单招入学考试工作实施方案(报名网址、打印准考证、填报志愿时间)
-新文章
相关学校
技校专业
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