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教育部学位办《关于做好2018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8〕1号)以及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教育部学位中心关于做好2018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学位中心[2018]2号)文件精神,现将2018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18年5月20日(星期日)
外国语水平考试时间:9:00-11:30
学科综合水平考试时间:14:30-17:30
二、考生报名工作
(一)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外国语水平考试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的考生,必须是已通过我校研究生院学位资格审核并进入了“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的拟以研究生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人员,即考生应具备以下资格:
1.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即2015年3月底以前获得学士学位者);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或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获得者。
2.本人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的有关材料已提交我校研究生院培养与学位办公室,并通过资格审核被确定具有申请硕士学位资格。
(二)报名办法
“信息平台”将在2018年3月5日至3月26日期间开通2018年全国统考报名申请功能,报考者可在此期间登录信息平台,提交申请参加考试的语种或学科以及参加考试的地点。报考者一般应在接受硕士学位申请的学位授予单位(以下简称“学位授予单位”)所在省市参加考试。如有特殊情况,需申请在工作单位所在省市参加考试的,必须经学位授予单位同意,方可完成报名并参加考试。
凡在我校相关专业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注册学员,并已经在网上注册并采集过本人图像和指纹信息的考生,可进入直接信息平台提交报名申请。
另外,尚未在信息平台注册的考生请即日起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 ,点击“同等学力统考”栏,进入注册页面(),进行网上注册同时上传本人近期照片,填写基本信息,并提交学位申请。网上注册成功后请在2018年3月5日到2018年3月9日,申请人持二代身份证原件,学位证书原件,到辽宁师范大学研究生院文科一号楼608房间进行基本信息确认,采集本人图像和指纹信息,接受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核的申请人自动进入在册申请人信息库。
在全国统考中因作弊而被取消考试资格的考生,在考试资格取消期限内不得报考。
(三)报名费
每科目100元。2018年全国统考报名考试费全部通过信息平台以网上支付的形式缴纳,通过学位授予单位资格审核的报考者方可进入信息平台缴纳报名考试费,网上缴费截止日期为2018年3月31日,未成功支付报名考试费的报考者,本次报名无效。
(四)外语及学科综合课科目要求
1.外国语语种主要为英语、俄语、法语、德语和日语,申请外国语言文学专业硕士学位人员,须参加与培养方案规定中的第二外语考试。考试大纲见附件1.
2.我校相关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的科目、学科范围、所用考试大纲及指南见附件2.
以同等学力申请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硕士学位的人员,可选考哲学或政治学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申请教育经济与管理专业硕士学位的人员,可选考公共管理或教育学科综合水平考试。
三、成绩下达和公布
考生、学位授予单位也可通过“信息平台”查询考生的考试成绩及相关信息。
四、其他
辽宁师范大研究生院联系地址:辽宁师范大学黄河路校区北院文科一号楼608,电话:0411-82154765,联系人:陈老师。
附件1
附件2
辽宁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2018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