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公费定向师范生招生报名等
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经开区文教科):
根据《关于做好签订2018年农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县级经费分担协议书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8〕269号)和《关于2018年农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招生工作的预通知》文件精神,为了做好我市公费定向师范生招生录取工作,现将今年公费定向师范生招生报名等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1.全面开展宣传发动工作。各县市区要抓紧时间向全体初中毕业生宣传公费定向师范生招生报名录取的有关政策,包括各类招生计划、招生程序、报考要求及与以往比较政策调整等内容,务必让每位考生及家长知晓今年的公费定向师范生的相关政策。
2.我市公费定向师范生志愿填报时间为6月25日0:00至27日23:59,各县市区要结合当地实际做好志愿填报工作的安排。志愿填报条件须以省教育厅下达的正式文件为准,此文件可于6月19日到娄底教育网查阅。
3.按照湘教通〔2018〕269号文件的要求,公费定向培养师
范生培养经费30%部分由区县市负担,其《培养经费协议书》请各区县市务必于6月15日(本周五)前报市教师科(联系人:易晴;联系电话:;邮箱:30654690@***)。
附件:1.《关于2018年农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招生工作的预通知》
2.《关于做好签订2018年农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县级经费分担协议书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8〕269号)
3.娄底市2018年师范生定向培养招生志愿登记表(草表)
娄底市教育局教师工作科
2018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