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不少家长咨询今年我校初一招生情况,现集中答问如下:
招生范围:自主确定,姜堰区内区外不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民办学校可以自主确定招生的范围、标准和方式”,《国务院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第十七条规定“中等以下层次民办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核定的办学规模内,与当地公办学校同期面向社会自主招生。各地不得对民办学校跨区域招生设置障碍。”这有别于公办学校,公办学校划定施教区招生,民办学校不设施教区。经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批准,2018年我校自主确定招生范围,姜堰区内区外不限(区内为主)。
报名条件: 身心健康的2018届小学毕业生
非应届毕业生报名,一经查实将取消报名资格或录取资格,后果自负。
报名方法:网上报名,6月1日起至6月20日止
我校采用网上报名的形式,从6月1日0:00时起至6月20日24:00时止,学生在网上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
招生方法:现场面谈,审核材料
报名后,取得报名编号,在约定时间内由一名家长陪同,携带户口簿、《小学素质报告书》及能反映学生小学阶段综合素质发展情况的材料,按预约时间到我校面谈。学校通过全面了解学生情况后,确定录取名单,通知学生注册缴费报到。
学生学籍:一人一籍,籍随人走,终身不变
根据《江苏省学籍管理规定》第十二条“学籍管理实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终身不变”和第十条“学校应当从学生入学之日起1个月内为其建立学籍”的规定,凡录取我校的学生,根据规定统一办理初中学籍。原小学阶段使用的学籍号跟随学生继续沿用。如另有学校为未报名学生注册初中学籍,则是无效的。
指标生资格:享有同等升学权利
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民办学校的学生享有与同级同类公办学校受教育者的同等升学权利。
凡录取我校的学生,在我校读满三年,均享有指标生资格,享有同等升学权利。
学费标准:每生每学期缴纳学费5780元,三年合计34680元
我校设有奖学金(每个年级各奖励60名学生,分一、二、三等奖。一等奖10名,奖励每人10000元人民币;二等奖20名,奖励每人5000元人民币;三等奖30名,奖励每人2000元人民币)和助学金(资助家庭困难学生,视家庭困难情况给予补助)。
招生人数:2018年我校招生计划为1600人
我校招生工作将在区教育局指导和监督下进行,不提前招生,不进行统一考试,不超计划招生,不进行二次招生,不以任何名义招收借读生、寄读生、插班生等。
具体招生方法见《泰州市姜堰区励才实验(外国语)学校2018年招生简章》。
2018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