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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江西艺术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2018年10月16日11:49  江西艺术职业学院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公办】江西艺术职业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


 一、学院全称:江西艺术职业学院(全国代码:12936)

 二、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高职院校

 三、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四、办学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庐山中大道1201号

 五、学院简介

 江西艺术职业学院是江西省唯一一所公办全日制综合性高等艺术职业院校。学院创建于1951年,现有2个国家级实训基地,2个省级实训基地,2个全国民族文化传承与创新示范专业点,1个考级培训点,是全国第一所通过国家教育部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的艺术类高职院校。

 学院占地面积139亩,建筑面积5万余平方米,全日制在校生两千六百余人,教职工300余名,设有音乐表演、舞蹈表演、艺术设计、戏剧影视表演、播音主持、空中乘务、国际标准舞、戏曲、杂技等十余个专业。在67年办学过程中,学院名师荟萃,各专业都拥有江西省乃至全国知名的优秀教师和艺术家。涌现出一大批杰出校友,如著名影视导演高希希、北京舞蹈学院院长郭磊教授、青年舞蹈家刘震、李春燕、张荪、朱晗,“梅花奖”得主陈俐,青年话剧影视演员邓超、宋运成,美国波士顿双簧管演奏演员周伟林,美国百老汇歌剧女高音歌唱演员黄玮,旅德女高音歌唱演员易思衡等。

学院积极服务地方文化发展,长期广泛地面向全国和全省各地开展形式多样、层次各异、内容丰富的文化艺术培训工作,形成了社会培训的江西品牌。近年来,学院在秉承优良传统的基础上,开拓创新,建立了创作科研、舞台表演、群众文化“三位一体”的多层次人才培养体系,走出了一条校企合作、演学结合的办学之路,形成了良好的艺术教育品牌,毕业生连年出现供不应求的局面。

  知识改变命运、艺术提升人生,热烈欢迎广大学子报考我院。

 六、组织机构与其职责

 学院成立了由院领导和有关部门组成的招生工作委员会,工作职责是执行上级部门制定的招生政策,编制和制定学院各学制各专业招生计划、招生章程的修订与执行、各类招生宣传、各类型招生考试细则、招生录取、招生信息公开、新生复查工作流程等各项招生具体工作的实施。学院还建立了招生工作第三方监督机制、考试录取申诉机制和招生问责制。

 七、招生专业与计划:

     学院2018年面向省、内外招生的专业有:

        1.音乐表演(声乐、器乐专业方向)

        2.舞蹈表演

        3.戏剧影视表演

        4.播音与主持

        5.国际标准舞

        6.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7.环境艺术设计

        8.人物形象设计

        9.美术(书法)

        10.戏曲表演

        11.空中乘务

     具体分省分专业计划以各省教育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为准。

 八、录取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录取原则。

     2.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考生达到其所在省份低专科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文、理科按照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艺术类考生按照艺术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录取新生的男女生比例不限。

     4.省内外招生规则参照各省教育主管部门公布的录取办法为准。

     5.招生语种要求:无外语语种限制,我院以英语作为基础安排教学,无其他加试要求。

     6.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凡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学校将不予录取。

 九、学费标准与待遇

 我院按照江西省物价局和江西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对学生收取学杂费。每年学费:文史、理工类:5000元;艺术类:6000元;住宿费按宿舍条件不同从600元--1000元不等。我院统招三年制大专新生,其学籍管理、学费、学历文凭按统一规定执行,享受国家《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和院校奖、助学待遇,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有扶助政策,对优秀学生给予奖励。

 新生录取后,需按规定时间报到注册入学,我院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对新生进行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发现不符合录取的一律予以退回。   

 十、联系方式

     学院网址:www.***

     咨询电话:0791-83810006、83810007、

 十一、其它

     1.我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或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2.本章程由江西艺术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原标题:2018年江西艺术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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