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学历证书
我校提前招生属国家计划内招生,录取的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与高考统招录取学生享受同等待遇,毕业后颁发与高考统招录取学生同样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文凭。
九、奖助政策
1. 品学兼优的学生,可获得国家奖学金8000元或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同时,学校还对表现优秀的学生发放多项校内奖学金,奖励面达60%以上。
2. 对家庭困难学生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提供国家助学金2000-4000元。学校还提供勤工助学岗位,优先推荐就业,帮助困难学生完成学业、顺利就业。
3. 学校开通“新生绿色通道”,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按有关规定可以在当地银行申请办理生源地贷款,每生每年高可获得8000元助学贷款。
4. 学校设立优秀新生奖学金,对被我校提前招生录取并报到注册的优秀新生给予一次性奖励。奖励条件及标准如下(同一新生如符合多项奖励条件时,只可享受其中高金额一项):
(1)必测科目等级达2A、3A、4A的考生,分别奖励1000元、3000元、6000元;
(2)高中阶段获得县(市、区)级、地市级、省级、国家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等荣誉的考生,分别奖励1000元、2000元、4000元、6000元。
(3)高中阶段参加科技、发明、创新、技能、艺体等大赛,获得县(市、区)级大赛一等奖、地市级大赛二、三等奖的考生奖励1000元;获得地市级大赛一等奖、省级大赛二、三等奖的考生奖励2000元;获得省级大赛一等奖、国家级大赛二、三等奖的考生奖励4000元;获得国家级大赛一等奖及以上的考生奖励6000元。
十、监督机制
1. 为保证提前招生选拔工作公平、公正,学校成立由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和专职教师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考核专家组,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考核结果由招生就业处汇总后上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并向社会公布。
2.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提前招生考试,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提前招生录取资格。
3. 申诉电话:0513-51001581(监察审计处)
十一、违规处理
凡在提前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3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十二、相关事项
1.提前招生为国家授权学校独立组织考试录取的一种方式,且在高考前完成录取工作,按教育部文件规定,考生被我校提前招生录取,不得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未被录取的可继续参加全国统一高考。
2. 对提前招生的考生身体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 考生在报名考试期间,学校将通过短信或电话的方式向考生告知相关信息,请务必保持通讯畅通。
十三、本简章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由江苏商贸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南通市江通路48号
邮政编码:226011
联 系 人: 周老师、袁老师、倪老师
咨询电话:0513—85679269、85679277、85238198
咨 询QQ:
学校网址:http://www.***.cn
招生网址:http://zs.***.cn
学校微信:jsbc1956
微信扫一扫
咨询技校问题
微信扫码
咨询技校问题
①由于各方面不确定的因素,有可能原文内容调整与变化,本网如不能及时更新或与相关部门不一致,请网友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②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③本网转载的文/图等稿件出于非商业性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及个人隐私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邮件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