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师范大学哲学与公共管理学院
2018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实施细则
一、复试人数和招生计划
本学院各专业参加复试的考生和招生计划如下:
专业名称 | 学习方式 | 复试差额比例 | 招生计划 | 备注 |
哲学 | 全日制 | 1.3 | 10 | |
公共管理 (学术学位) | 全日制 | 1.5 | 11 | |
公共管理 (MPA) | 非全日制 | 1.4 | 60 | |
二、复试和录取的日程安排
时间 | 日程 | 备注 |
3月23日 | 同等学力考生报到 | 泉山校区2号楼202 |
3月24日 |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 加试时间、地点见研究生院复试报到程序单 |
3月 24日 | 非同等学力的其他考生以及加试合格考生到研究生院报到,资格审查通过后考生到学院报到,领取学院《2018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实施细则》 | 研究生院报到地点:泉山校区8号楼100D 时间上午8:30-下午5:30 哲学与公共管理学院报到地点:16号楼500室 |
审核通过考生缴费,80元/人 |
3月25日 8:30——11:00 | 哲学与公共管理学院所有考生专业复试笔试 | 17号楼301—303室 |
3月25日下午 | 哲学、公共管理(学术学位)英语听力、口语面试和专业综合面试 公共管理专业硕士(MPA)英语听力、口语面试 | 17号楼3层 |
3月26日全天 | 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MPA)专业综合面试 | 16号楼5层 |
三、笔试时间、地点
1.笔试时间:3月25日8 :30——11:00
2.笔试地点:泉山校区17号楼301—303室。
四、面试时间、地点与程序
(一)所有考生的英语听力、口语面试
1.开始时间:3月25日下午14:00
2.地点:泉山校区17号楼301室
3.程序安排:所有考生在3月25日下午13:30之前到泉山校区17号楼300A室集中等候区,按专业抽签决定复试顺序。除考务人员持证有效证件之外,14:00以后任何人不允许进入候考区。25日下午14点开始按照抽签顺序依次持抽签号在17号楼301室进行英语听力和口语面试。报考哲学和公共管理学术学位的考生,在面试结束后进入302室,等候专业综合面试。报考公共管理专业学位(MPA)的考生,在英语听力口语面试结束后迅速离开考场,不得在附近逗留。
(二)哲学、公共管理(学术学位)研究生专业综合面试
1.开始时间:3月25日下午14:20
2面试地点:哲学:泉山校区17号楼303室
公共管理(学术学位):泉山校区17号楼304室
3.程序安排:考完英语听力、口语的考生,在考务人员的引导下,按照原抽签顺序,依次进入各种专业考场进行专业综合面试。
(三)公共管理专业硕士(MPA)专业综合面试
1.开始时间:3月26日上午8:00
2.面试地点:泉山校区16号楼512
3.程序安排:所有报考公共管理专业硕士(MPA)的考生在3月26日上午7:30以前,到泉山校区16号楼500室集中,抽签决定专业综合面试顺序。7:55分开始,在工作人员引导下依次进入510室进行考试准备。准备结束后,在工作人员引导下依次进入512室进行专业综合面试。
五、面试内容
(一)专业综合面试(总分150分)
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和能力以及综合素质和能力,具体内容由各专业复试专家小组负责制定。专家评分采取实名制,计分办法为各位专家打分累计的平均值(四舍五入取整)。
(二)外语听力和口语(总分20分)
外语听力和口语面试采用面对面对话的方式,主要考核考生理解并回答有关日常生活、家庭、工作、专业知识等问题的外语听、说能力。专家评分采取实名制,计分办法为各位专家打分累计的平均值(四舍五入取整)。
六、总分计算办法
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
初试成绩:哲学、公共管理(学术学位)满分500分;公共管理专业硕士(MPA)满分300分。
复试成绩:
1. 笔试:专业课笔试满分150分(MPA笔试含思想政治理论,计30分)。
2. 专业综合面试满分150分,外语听力口语满分20分。
总成绩=初试成绩×40%+复试成绩×60%。总成绩作为考生拟录取与否的依据。
七、录取原则
1.各专业根据招生计划,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取考生的名单;
2.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录取:
(1)未通过资格审查者;
(2)未通过或者未完成学历(学籍)认证者;
(3)思想政治品德表现不合格者;
(4)复试中专业综合面试不及格(即达不到90分者);
(5)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有一门及以上不合格;
(6)经核实的在初试或复试中有严重违纪、舞弊情况。
八、考生注意事项
1.考生应事先熟悉笔试和面试地点,必须按时到达考场,并按照要求参加抽签,届时不到或不按规定抽签的视为放弃。
2. 3月25日未参加英语面试的考生必须在17号楼300A等侯,参加完英语面试的考生必须在17号楼302室等候。3月26日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必须在16号楼500等候,服从管理。
3.考生复试完毕后须立即离开面试现场,不得与未面试的考生交流考试内容。
4.考试全程全景录音、录像,一经发现作弊,取消考试资格。
九、其他
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接受学校纪委监察处、研究生院和学院监督小组的全程监督。学院监督电话:0516-83536991,电子信箱:33653708@***。
江苏师范大学哲学与公共管理学院
2018年3月22日
原标题:2018年江苏师范大学哲学与公共管理学院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