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2018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实施细则
一、复试人数和招生计划
(一)本学院各专业参加复试的考生和招生计划如下:
专业名称 | 学习方式 | 复试差额比例 | 招生计划 | 备注 |
音乐与舞蹈学 | 全日制 | 1.7 | 7 | |
学科教学(音乐) | 全日制 | 1.2 | 5 | |
音乐(含舞蹈) | 全日制 | 1.2 | 42 | |
二.复试和录取的日程安排
时间 | 日程 | 备注 |
3月 28 日 | 同等学力考生报到 | 泉山校区2号楼202室 |
3月29 日 |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 加试时间、地点见研究生院复试报到程序单 |
3月30 日 | 非同等学力的其他考生以及加试合格考生到研究生院报到,资格审查通过后考生到学院报到,领取学院《2018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实施细则》 | 研究生院报到地点:泉山校区8#楼100D 音乐学院报到地点:24#138办公室 |
审核通过考生缴费,80元/人 |
3月31日 | 复试阶段笔试科目(专业课)考试 | 笔试地点:泉山校区23号楼305B室。 笔试时间:上午8:30—11:00 |
复试阅卷 | |
4月1日 | 全天面试 (含外语听力口语面试) | 音乐学院不提供伴奏,考生自带伴奏 面试地点:泉山校区23号楼 (音乐学院) |
三、面试地点及程序
1. 专业综合面试地点:泉山校区23号楼(音乐学院)
1).音乐(除舞蹈)专业学位各方向:马可音乐厅
2).音乐与舞蹈学专业、学科教学(音乐)方向:23号楼405B多媒体教室(舞蹈学除外)
3).音乐与舞蹈学专业(舞蹈学)方向;
专业学位(舞蹈编导;舞蹈表演)方向;
23号楼203B舞蹈教室
4). 各专业外语口语:
23号楼3楼304A室
2.4月 1日上午8点,考生在马可音乐厅集中,宣读面试规则;抽签决定面试顺序。
3. 抽签决定面试顺序后,考生在23号楼101A室等候面试。
四、面试内容
(一)专业综合面试(总分150分)
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和能力以及综合素质和能力,由学院复试专家小组负责。专家评分采取实名制,计分办法为各位专家打分累计的平均值(四舍五入取整)。
(二)外语听力和口语(总分20分)
外语听力和口语面试采用面对面对话的方式,主要考核考生理解并回答有关日常生活、家庭、工作、专业知识等问题的外语听、说能力。测试由我院自行组织,现场给分。
五、总分计算办法
初试成绩:满分500分
复试成绩:1.笔试:专业课笔试满分150分
专业综合面试满分150分、外语听力口语满分20分。
考生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总成绩=初试成绩×40%+复试成绩×60%。总成绩作为考生拟录取与否的依据。
六、录取原则
1.根据招生计划,同一学科(专业)原则上按考生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拟录取考生的名单;同一学科(专业)下不同招生方向原则上按照各招生方向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别排序。
2.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录取:
(1)未通过资格审查者;
(2)未通过或者未完成学历(学籍)认证者;
(3)思想政治品德表现不合格者;
(4)复试中专业综合面试不及格(即达不到90分者);
(5)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有一门及以上不合格;
(6)经核实的在初试或复试中有严重违纪、舞弊情况。
七、考生注意事项
1. 考生应事先熟悉考试和面试地点,必须按时到达面试现场并抽签,否则视为放弃;
2. 未面试的考生必须在23号楼101A室等侯,服从管理;
3. 考生复试完毕后须立即离开面试现场,不得与未面试的考生交流考试内容;
八、其他
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接受学校纪委监察处、研究生院和学院监督小组的全程监督。学院监督电话:83403691,电子信箱:wyj@***.cn。
江苏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2018年3月22日
原标题:2018年江苏师范大学音乐学院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