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测试时间
2018年4月13日
二、 测试地点
公共艺术多功能厅
三、 测试内容
根据学院2018年单独招生章程的规定进行相关测试。
1、器乐类:
① 自选作品展示,演奏自选曲目一个(5分钟以内),不允许使用伴奏。
② 加试作品展示,视奏加试。
③ 评委问答。
④ 除钢琴外,其他乐器请考生自带。
2、非器乐类:
① 自选作品展示,
声乐,演唱自选歌曲,可使用伴奏音乐,不允许使用现场伴奏。
舞蹈,展示自选作品一个(5分钟以内),允许使用伴奏音乐。
播音主持,朗诵自选内容(5分钟以内),不允许使用伴奏音乐。
② 加试作品展示
声乐,视唱加试。
舞蹈,即兴舞蹈加试。
播音主持,根据给定情景,即兴主持加试。
③ 评委问答。
④ 伴奏音乐、服装请考生自备,其中音乐形式光盘和U盘均可。
四、 测试流程
1、考生准时到校,并在规定的教室候考;
2、按规定的顺序,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考场加试;
3、语言表达测试(普通话,2分钟内):自我介绍;
4、特长展示(自选作品和加试作品,8分钟内):根据专项进行;
5、评委问答。
五、评分标准及成绩处理
1、评委根据《艺术特长生加试评分表》(见附件一)进行评分,采取评委现场打分、计分的办法。
2、本次艺术特长生测试总分100分,其中仪表仪容10分,语言表达10分,特长展示40分,加试展示20分,评委问答20分。
3、加试成绩由学院根据规定时间统一通知考生。
六、违纪处理
1、对无视考场纪律、违纪舞弊的考生,取消其加试资格,加试成绩无效,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对违反加试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参加加试工作的资格,并视其情节轻重,予以严肃处理。
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
人文艺术学院公共艺术中心
2018年4月10日
附件一:
艺术特长生加试评分表
考生序号:
序号 | 评分项目 | 分值 | 实得分 | 备注 |
1 | 仪表仪容 (仪表端庄,着装得体;动作优雅;走姿、站姿、坐姿规范雅致;无不良动作习惯。) | 10 | | |
2 | 语言表达 (语言准确,表达清晰、流畅。) | 10 | | |
3 | 特长展示 (展示作品内容积极健康,表现完整,具有一定难度和表现力。) | 40 | | |
4 | 加试展示 (加试作品连贯、完整,具有一定的表现力。) | 20 | | |
5 | 评委问答 (答题针对性强,思维敏捷,有逻辑性。) | 20 | | |
总分 | |
评委 签字 | 2018年4月 日 |
原标题:2018年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提前招生文艺特长生考试办法及考核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