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大学理学院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为做好我院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根据《江苏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和有利于选拔拔尖创新人才的原则,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招生计划
我院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参照江苏大学博士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招生人数,为5人,实际招生人数在复试录取阶段根据国家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及生源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二、报考条件及招生方式
严格遵照《江苏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相关要求和规定执行。
三、导师招生人数限额
每位博士生导师硕博连读招收及普通招收考生招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名,可根据实际录取情况进行调整。
四、专业基础及综合能力考核办法
(一)硕博连读招收、优秀导师自主招收申请考核办法:
1、2017年10月25日至11月20日,符合条件考生网上报名(网址:),并于11月13日至20日向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缴纳报名费200元,提交招生简章中规定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2、11月27日前由学院组织不少于5名高级职称专家组成专业背景评估小组,对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评估,确定考生推荐名单并报研究生院,名单经研究生院审定后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对外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含考生基本信息、取得硕士学位时间、报考类别、报考导师、科研成果支撑材料(目录)、咨询及申诉渠道等。
3、12月4日前(具体时间等待通知)学院组织不少于5名博士生导师对推荐考生进行专业基础及能力考核,考核方式采用PPT汇报面试的形式,并给出得分(百分制),确定初步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
(二)普通招收申请考核办法:
普通招收考试应及时关注12月份公布的学科剩余招生计划,没有公布招生计划的学科不予准考(报名费按程序退还考生)。
英语水平测试通过者进入综合考核环节。
综合考核环节指学院复试工作组负责组织实施的专业基础及能力考核。复试工作组就考生外语听说能力、学术水平、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及在本学科领域发展的潜力进行综合测评,成绩以百分制计,采用面试的形式进行。
五、录取
硕博连读招收、优秀导师自主招收:学院按照考生的专业基础及能力考核成绩以及导师招生人数限额规定确定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考生的考核意见进行审定后确定终拟录取名单。普通招收:学院按照定向和非定向考生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根据考核总成绩及本学院剩余计划确定拟录取名单。
六、公示和监督渠道
我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在校研究生院、理学院网站公布。我院招生咨询电话为:0511-88780161
本实施细则由江苏大学理学院负责解释。
理学院
2017年10月30日
原标题:2018年江苏大学理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