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MS封套内物品清单
序号 |
物品名称 |
备注 |
1 |
录取通知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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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江苏大学京江学院新生报到须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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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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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江苏省大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
面向江苏考生 |
5 |
银行卡 |
用于学生缴纳学费、学校发放奖学金和助学金。 |
注:除清单内的物品,学校不会在其他时间另寄其他物品。若投递员有索取钱财或搭售其他物品的行为,可拨打11183进行举报。
一、报到时间
2018年9月15日——9月16日
二、报到地点
江苏大学京江校区: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区长香西大道537号。
三、新生报到时应带材料
(一)证件:录取通知书、党团组织关系、团员证、身份证。
团组织关系:带录取通知书到原高中开转移介绍信,如因特殊情况,无法开具团关系转移介绍信,也可以带团员证来报到。
党组织关系:带录取通知书到原高中开转移介绍信(单位),介绍信抬头写:中共镇江市委组织部,去向写:江苏大学京江学院党委。
(二)根据《江苏省政府批转省公安厅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苏政发[2002]142号)文件精神,从2003年开始凡考取我省普通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的本省或外省籍学生,入学时根据本人意愿,可以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学院不建议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若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可携带录取通知书、户口簿到当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入地址为:江苏省镇江市学府路301号,江苏大学(半年内办理结束,就读期间不办理迁移)。
(三)纸质档案:江苏籍新生纸质档案,由新生报到时带到学校,学院将在新生入学教育期间统一收取;其他省、市、自治区的新生纸质档案,其转移程序按所在省、市、自治区教育招生部门的相关规定执行。
(四)照片:一寸免冠照片2张(新生体检复查备用)。
(五)根据《江苏省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文件规定,江苏大学京江学院新生入校后统一参加镇江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理江苏省社会保障卡。江苏籍新生入学前已办江苏省社会保障卡者,请携带此卡入学,可参加镇江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不再重新办卡。如有疑问,可拨打江苏省各地人社热线查询:区号+12333。
四、报到注意事项
(一)新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不得提前或推迟,若有特殊原因无法按时报到者,须向我院学工办请假(联系电话:、);无故逾期两周未到校报到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二)新生报到期间,我院将在火车镇江站、火车镇江南站(高铁站)和镇江长途汽车站设新生接待站,并安排新生接送车辆。新生到达镇江后,可从接待站乘校车到达学校报到点。在镇江站下车的新生及家长,请从北广场出站口出站。
(三)自备车来校的,如从沪宁高速到镇江,可按照如下路线到达江苏大学京江学院:沪宁高速(“镇江”出口)——宜城大道——长香东大道——长香中大道——长香西大道——江苏大学京江学院(京江校区)。
如从润扬大桥或镇扬汽渡到镇江,可按照如下路线到达江苏大学京江学院:润扬大桥(“镇江西”出口)(镇扬汽渡)——长江路——戴家门路——243省道——长香路——江苏大学京江学院(京江校区)。
如从泰州大桥到镇江,可按照如下路线到达江苏大学京江学院:泰州大桥——泰镇高速(“镇江新区东”出口)——滨江大道——金港大道——丁卯高架——谷阳路——官塘桥路——镇荣公路——长香中大道——长香西大道——江苏大学京江学院(京江校区)
进入学校后,请按校园指示牌标示路线行驶,不得调头。
(四)根据铁道部规定,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可购买火车学生优惠票。
(五)报到途中及到校后注意人身、财物、交通安全,防骗、防盗。
缴费一览表及缴费方式
一、缴费一览表
项 目 |
收费标准 |
学 费 |
人文社科类专业:14000元/生·年 |
理工科类专业:15000元/生·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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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类、艺术类专业:16500元/生·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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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工程(嵌入式培养)、通信工程(嵌入式培养):17000元/生·年 |
|
住 宿 费 |
1500元/生·年 |
代置代办费 |
895元/生 |
说明:
(一)代置代办费包括:1.公寓用品费:411元/生(详见2018年新生公寓用品清单);2.运动服:100元/生(遵循自愿原则);3.军训服:88元/生;4.学生基本医疗保险:210元/生·年;5.体检费:86元/生。
(二)新生应缴总费用=学费+住宿费+代置代办费。
(三)特别提醒:如果您因经济原因(包括有生源地助学贷款)不能及时足额交纳学费时,请不要将生活费存入学费账户,以免被学校扣除影响您的生活。
(四)空调使用及费用说明:学生宿舍空调采用租赁模式,空调租赁费340元/间﹒年,由学校统一支付;空调押金1000元/间,由学生支付,学生毕业离校或中途退学时,经服务商检查确认空调设备(含遥控器)无损坏后退还(不计息)。空调使用过程中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以及一切非人为故障均由服务商免费维修。新生报到时,以宿舍为单位向空调租赁服务商支付空调押金,办理租赁手续。
二、缴费方式
学校收取学生的学费、住宿费、代办费(以下统称学费),采用银行转账收费模式,学生须将应交学费存入学校配发的银行卡账户中,届时学校将委托银行从您的银行卡账户中将应交学费划交至学校账户。您如无特别书面异议,将视同您已授权委托学校和银行从您的银行卡账户中收费。学校为您配发了银行卡,此银行卡账户是学生在校期间的个人基本账户,日后学校划缴学费、发放奖学金、助学金等都将通过该账户进行,因此,请妥善保管并认真阅读以下事项:
(一)持中国建设银行银行卡的学生,初始密码为955330,请本人携带银行卡、身份证及时到任一建设银行网点柜面办理卡片激活事项(未激活前不影响在当地建行存入学费)。
持中国工商银行银行卡的学生,请本人持银行卡、身份证至任一工商银行网点柜面设置密码,办理启用事项,方可存款缴纳学费。新生报到时携带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页纸上面,并在复印件上注明“本人同意委托江苏大学京江学院统一办理工行银行卡”并签名,新生入学教育期间将身份证复印件与已签名的自动转账付款授权书交至学院。
(二)请您在到校报到7天前,在当地相应任一网点足额(所存款项应比应交的各项费用总和多1元,1元为账户应保留的余额)将您应交纳的学费存入该银行卡账户,学校将在学生报到7天前开始委托银行收取学费。
(三)学生在校期间所配发的银行卡账户不得销户,如有遗失(包括密码遗忘)请立即凭身份证到相应银行申请挂失并补办新卡,并在取得新卡后至京江学院财务部进行登记。
(四)银行卡账户必须先存后支,不提供透支服务。
中国建设银行服务电话:0511-88986172、88887267
中国工商银行服务电话:0511-88879910
江苏大学京江学院财务部:0511-88979007
新生公寓用品清单
序号 |
物 品 |
分项和数量 |
1 |
棉胎 |
5.5斤盖胎+纱布套 |
2 |
2.5斤盖胎+纱布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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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5斤垫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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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三件套 |
被套二条 |
5 |
床单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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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枕套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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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枕芯 |
一只 |
8 |
蚊帐 |
一顶 |
9 |
行李包 |
一只 |
10 |
草席类 |
草席一条 |
11 |
枕席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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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盆类 |
塑料盆大、小各一个 |
13 |
水瓶 |
2L水瓶一只 |
说明:
因特殊原因不需要公寓用品的新生,在入学报到时以书面形式提交申请,交至辅导员老师处,同时告知入住宿舍的楼栋管理员。
安全防范常识
一、报到过程中安全防范
1.来校途中应特别注意自己的财物安全,尽量少携带现金。妥善保管自己的重要证件和物品,如录取通知书、身份证、银行卡等。
2.注意提防各种形式的诈骗,不要在陌生人面前显露钱财,不要轻信陌生人的花言巧语,特别要警惕有人假冒大学生、老乡等故意向你提供热情帮助以引诱上当受骗或进行敲诈勒索。更要严防短信、电话诈骗,对陌生电话或者短信要认真识别,不要轻信里面的内容。
3.在车多人挤的地方不要乱放行李,尽量把行李放在身边,防止失窃。
4.在火车站或汽车站有我校佩带专门工作证的迎新工作人员,不要轻信来历不明的接站人,更不要随意搭乘未经学校人员指引的接送车辆,以免上当受骗。
二、学生公寓区安全防范
1.宿舍钥匙不要外借他人,如有丢失,建议到楼栋值班室寻求换锁。离开宿舍要随手锁门,关好水电门窗,大宗现金存入银行,贵重物品妥善保管,以免非法人员顺手牵羊。
2.学校严禁任何形式的商品推销。如有人到宿舍推销学习资料、学习器材、电话卡、生活用品等,不要轻信、不要购买。要将情况及时报告给楼栋值班人员或辅导员老师。
3除空调押金外,报到期间没有其他收费项目。如有人冒充老师、学生干部收费,或以老乡、学生社团活动等名义到宿舍收取费用等,均为诈骗,不要相信。要将情况及时报告给楼栋值班人员或辅导员老师。
4.不要留宿非本宿舍人员,以免人身财产安全受到威胁。
5.宿舍内严禁使用明火,严禁使用热得快、电水壶、电吹风等违章电器,严禁私拉乱接电线。
三、校园生活中安全防范
1.注意交通安全。新生报到时一定要注意安全,特别是车多人挤的地方,一定要遵守交通秩序。选择自驾车来校报到的同学,要耐心听从现场工作人员的指挥,把车停放在指定区域,同时做好车辆防盗工作。
2.保管好自己的一卡通,如有丢失应及时挂失。到食堂就餐时,不要用个人物品占座,以免丢失。
3.购买生活用品要到正规商店或超市,以防上当受骗。
4.注意饮食安全,尽量在校内食堂就餐,不要到路边小摊就餐。
5.学生刚到学校时,对学校周边环境不熟悉,建议不要单独外出,如有需要应结伴而行。
6.请将辅导员老师联系方式告知家长:如接到陌生人电话称你在学校受伤住院且让家长往指定账户打钱时,要让家长先联系你本人或者辅导员老师,防止上当受骗。
7.防范网络电信诈骗,谨记“不轻信,不转账,不汇款”的三不原则。
国家助学贷款有关政策与申请办法
为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奋发向上,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同时为了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江苏大学京江学院逐步建立和完善了以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奖助学金为主渠道,以学校奖助学金、勤工助学、学费减免、困难补助为辅助,以社会及个人资助为补充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覆盖资助体系。
国家助学贷款包括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这里重点介绍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有关政策和申请办法。
一、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简称“生源地贷款” )是国家实施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我国大陆所有省(市、区)的全部或部分地方已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办理。现根据《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借款学生手册》和2017年《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有关政策介绍如下:
(一)贷款性质与条件
1.生源地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2.申请生源地贷款的学生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3)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科生和研究生;(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5)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二)贷款政策
1.贷款合同签订频度。贷款合同一年一签。初次签订贷款合同时,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必须同时到场;续贷签订合同时,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任意一方持《授权委托书》即可办理。
2.贷款额度及用途。每个学生每学年申请的贷款额度不低于1000元,原则上本科生每人每年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高不超过12000元,具体金额根据学生学费和住宿费实际需求确定。生源地助学贷款原则上用于支付借款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当贷款金额高于学费和住宿费实际需求时,剩余部分可用于学生生活费。
3.贷款期限及宽限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剩余在校时间加13年确定,短不少于6年,长不超过20年。学生毕业后3年期间为偿还本金宽限期,偿还本金宽限期结束后,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按借款合同约定,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息。
4.贷款利息。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贷款利率每年12月21日根据新基准利率调整一次。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部补贴,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共同负担。借款学生在校期间因患病等原因休学的,应向经办机构提供书面证明,由经办机构向经办银行提出申请,休学期间的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借款学生毕业后,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的,可申请继续贴息,应及时向组织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原县级教育部门提供书面证明,经办机构审核后,报经办银行确认,继续攻读学位期间发生的贷款利息,由原贴息财政部门继续全额贴息。
5.共同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原则上为借款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必须与借款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一致;共同借款人非父母时,年龄必须在25-60周岁之间,如超过60周岁则须更换共同借款人。
6.还款规则。国家财政对贷款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实行全额补贴。毕业当年9月1日开始自己支付利息。毕业后三年为宽限期,宽限期内只需自付利息,不需偿还本金,每年的12月20日为正常还息日。宽限期结束后次年的12月20日除自付利息外开始等额还本,贷款期限后一年的9月20日要求全部还清。若提前一次性还清贷款则仅收取所还本金实际发生的利息,不加收其他费用。
7.贷款发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统一发放给学生所在高校,不得向借款人发放现金或向其他账户转账。江苏大学京江学院学费收缴账户开户银行为:镇江工行江苏大学支行,户名为:江苏大学京江学院,账号为:。
(三)办理所需提供的材料
今年被正式录取的新生,只要符合生源地贷款申请条件,即可凭在就读高中取得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本人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户口簿和高校录取通知书及上述材料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生源地贷款。
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一)什么是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由国家指定的商业银行面向全日制高等学校中经济确有困难的本科学生和研究生发放,用于帮助他们支付在校期间的学费、住宿费。学生按正常学制在校期间免交贷款利息。
(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发放的对象和范围
年满18周岁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生和研究生,因家庭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只要诚实守信、刻苦学习,严格遵守国家助学贷款的有关规定,并承诺正确使用所贷款项,按期履行还贷义务,都可以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三)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额度、期限、利率
1.贷款额度及用途。每个学生每学年申请助学贷款的金额为学校规定收取的学费、住宿费,原则上本科生每人每年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高不超过12000元。
2.贷款期限及利率。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10年,贷款本金和贷款利息由学生在毕业后的6年内(四年制本科、五年制本科、三年制研究生根据毕业时间不同稍有调整)一次性或逐年还清。商业银行办理的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贷款利率每年12月21日根据新基准利率调整一次。
(四)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担保形式和申请办法
大学生(包含本科生和研究生)可凭个人信用向商业银行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信用贷款需指定1名介绍人和2名见证人。介绍人是指学校负责助学贷款工作的部门;见证人是指与贷款学生关系密切的自然人。介绍人和见证人不承担连带责任。
大学生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须在新学年开学后(一般在10月份),由学生本人向学院提供家庭经济困难证明(需由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和个人有效证件,提出贷款申请,领取并如实填写《江苏省高等学校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等有关材料,由学校初审并报贷款银行审批后再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
三、备注说明
1.国家助学贷款的两种助学方式,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与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相比,具有办理手续简便、放款快速、还款期限长的优点。
2.同一学年,学生不得重复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只能选择申请办理其中一种贷款。
中国学生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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