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济宁市农村干部学校招生简章
为培养造就心怀农业、情系农村、视野宽阔、理念先进的“新农人”,打造一支强大的乡村振兴人才队伍。经研究决定,继续依托济宁市农村干部学校,面向全市农村党员干部招收农村经济综合管理专业(村务管理方向)学生。根据市委组织部、济宁市教育局对农村党员干部全日制学历教育的要求,制定本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面向全农村基层培养干部和后备干部、生产经营型人才、农村服务人才和致富带头人。具备忠诚老实、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清正廉洁等价值观,党性修养、执政能力、致富能力、服务群众能力全面提高,成为“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引领乡村振兴的专业化人才。
二、招生对象、条件和数量
1、招生对象
面向全市村“两委”成员、村级其他组织干部、村级后备干部、农村党员、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合作社、家庭农场)负责人、科技致富能手、种养殖专业户、个体工商户、农村复退军人等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村“两委”成员。
2、报考条件
(1)政治素质好,认真贯彻执行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扎根农村,真心为群众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邻里和睦、尊老爱幼,在干部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有一定发展潜力。
(2)现任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应具有初中以上(含初中)文化程度,其他人员应具有高中以上(含农广校、农函大等各类中专、中职)文化程度,且高中(中专)毕业后有两年以上务农、务工或经商等生活经历。
(3)现任村“两委”成员年龄在42周岁以下(1976年9月1日以后出生),2017年度考核优秀的村党组织书记,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73年9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9月1日以后出生)。
(4)非注册学籍的高、中职学校学生。
(5)直系兄弟(姐妹)、夫妻不得同时报考;已经毕业或在读的济宁市农村干部学校学生的父(母)、子(女)、直系兄弟(姐妹)、夫妻不得报考,如出现以上情况,入学后一经查出退回原籍。
(6)身体健康、体检合格,无酗酒习惯,无涉毒、纹身等情况。
3、招生数量
拟招生300人,其中,村“两委”成员占招生总数的80%左右。
三、学制
实行定向招生,学制3年,按照全日制教育方式集中学习,在校学习2年,岗位实训1年。集中授课学习的时间,由主办单位根据农村忙闲时节灵活安排。
四、课程设置
依据教育部要求制定的教学计划,本着通用性与专业性相结合、理论知识与实用技能相结合、好听管用的原则设置相应课程。课程分为农村党建、村务管理、创业经济管理、现代农业、素质提升五大模块,主要课程有农村党组织建设、乡村领导实务、村镇社区规划与管理、村级财务与集体经济发展、农村政策法规、应用文写作、农村干部管理沟通、农村创业与项目选择、农村经济、市场营销、计算机应用技术、农村电子商务、农业生态保护、畜牧、园林园艺产业策划与经营等课程。
五、毕业要求与培养费用
学生按照教学计划修满规定学分,且综合素养测评合格,颁发济宁市高级职业学校毕业证书(中专)。
学生学习期间每人学费4000元,由市财政和市管党费共同承担。书本费和生活费由学生个人承担。学生在校期间助学金、奖学金待遇与普通中职学生相同。
村干部学生在校期间原有的政治经济待遇不变。
六、继续深造待遇
入学后,符合2019年济宁职业技术学院、济宁农村干部学院(全日制大专)“单独招生”条件的学生,根据省教育厅“单独招生”工作有关要求,可以自愿报名参加单独招生考试,考试合格可录取为全日制大专学生,学费由济宁市和各县(市、区)财政分级承担。也可自愿报名参加全国或参加中国农业大学现代,通过学习或学习,获得国家承认学历的高等学校教育专(本)科毕业证书,费用自理。
七、报考程序
1、报名。在乡镇(街道)党(工)委组织办公室设立报名点。符合条件的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原件及4张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到所在乡镇(街道)报名,填写《济宁市农村干部学校考生登记表》。乡镇(街道)党(工)委要对报考人员信息逐人逐项进行核实,对报考资格认真审查把关,同时征求纪检、信访、卫计、公安等部门的意见。审查把关后,将符合报考条件人员的身份证和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考生登记表和统计表(一式二份)、考生政审表及考生照片统一报送县(市、区)党委组织部。
报名时间:6月28日至7月16日。
2、考试。由市委组织部统一命题,各县(市、区)党委组织部具体落实考务工作,考生在所在县(市、区)考点考试(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考生在任城区考点考试,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考生在嘉祥县考点考试)。各考点按照要求设立考场,每考场多30名考生。考试内容为文化课基础知识和“三农”工作基本政策、村级事务基本知识。现任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分别加10分、5分(兼职的按村党组织书记加分),考试时间为7月21日上午9:00-11:30。
3、组织考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和分配给本地的拟招生人数,由市委组织部按照1∶1.5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分为实地考察和组织面谈两种形式。
4、确定综合成绩。按照考生笔试成绩占70%、面谈成绩占30%,确定考生综合成绩。面谈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录取资格。
5、体检。根据综合成绩和招生数量,按1∶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由各县(市、区)党委组织部统一组织考生到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按照《高等学校新生入学体检标准》进行体检。8月4日前将考生报名登记表、体检结果、考生政审表上报市委组织部。
6、录取。市委组织部会同各县(市、区)党委组织部、济宁市农村干部学校,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政审情况研究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经公示确定符合录取条件,发放录取通知书。
7、入学。被录取人员凭录取通知书、准考证、身份证按规定时间报到入学。现任村“两委”成员,入学时不转党(团)组织关系,由基层党(团)委出具党(团)组织关系证明信,参加学校党(团)组织活动;其他人员入学时,需转党(团)组织关系。所有学生均不迁移户籍。学生入学时,与济宁市农村干部学校签订就读协议。
咨询电话: 2032578
中共济宁市委组织部
济宁市教育局
济宁市财政局
2018年6月19日
原标题:2018年济宁市高级职业学校济宁农干校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