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高考文考总分(含固定照顾加分)和艺术类省级专业统考成绩均上线后,按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择优录取。
第二条:录取排序时,如有专业成绩相同,则按高考文考总分(含固定照顾加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第三条:若专业统考成绩和高考文考总分(含固定照顾加分)都相同,则艺术(文)考生按照语文、文综、数学、外语依次进行排序;艺术(理)考生按照数学、理综、语文、外语依次进行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