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的统一领导下,由学院依照“分数优先,择优录取”的录取原则,依据考生考核总成绩,按专业从高到低排列,统一组织录取工作。
2.普通文理类考生考核总成绩=文化基础知识测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文化基础测试免试考生考核总成绩=综合素质能力考核(面试)+政策性加分。
艺术类考生考核总成绩=文化基础知识测试成绩+专业加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特长生考核总成绩=专业加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3.普通文理类、艺术类同分考生按文化基础知识测试成绩的顺序依次排序;文化基础测试免试考生、特长生同分考生以政策性加分总分排序。
4.学院于4月25日前完成预录取工作,并上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
5. 4月29日17:00前,学院依据申请调剂考生的文化测试成绩和学测成绩(按A=100分、B=85分、C=70分、D=55分换算)排名录取调剂考生。
6.凡被我院高职院校提前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其他形式的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