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春季国家助学金申请的通知
各处室、各班主任:
按照上级有关部门文件规定: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为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在校一、二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且申请资助期为一学期,一学期后根据家庭情况重新提出申请。烦请16、17级各班主任通知本学期有意申请的同学(上学期申请并享受助学金的同学也要重新申请):
1.寒假事先准备以下证明材料的一种或几种的复印件并于开学第一周周三前提交班主任。家庭经济困难相关证明材料(城乡低保证材料;残疾特教学生证明材料;孤儿、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及其他无经济来源证明材料;下岗职工且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学生证明材料;被地方政府列为特困户家庭子女证明材料;学生家庭或本人突遭不幸证明材料;单亲经济困难家庭子女或家庭缺乏劳动力、无固定经济来源学生证明材料;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证明材料)
2.关于人数限制:按班级实际在校学生数的10%来控制。如果个别班级贫困学生确实比较多,可以先提出申请,班主任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排序,到时学校再依据全校的申请情况予以综合考虑。
3.事关学生利益,烦请16、17级各班主任务必于下周班会课进行集中宣传说明,并将将本通知通过短信或微信等告知班级全体学生和家长,确保家长和学生全体知晓。
4.各班主任于第二周周二前将申请材料缴交政教处,务必准时缴交,以免影响此项任务完成情况。
晋江华侨职校学生资助中心
2018年3月2日
原标题:2018年晋江华侨职业中专学校关于春季国家助学金申请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