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推进中高职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工作方案》(浙教职成[2012]26号})、《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五年制”和“3+2”职业教育学生学籍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浙教办高教[2013]94号)的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3+2”和“五年一贯制”中职升高职的学生选拔工作,确保优秀中职生能顺利进入高职,现就“3+2”和“五年一贯制”五年制职业教育中职生择优升入高职阶段学习的选拔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选拔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2.接受选拔的学生必须参加文化课和专业课考试。
3.选拔以同一专业为单位,选拔比例按实际参加选拔考试学生择优录取,录取比例按学校、专业为单位参照浙江省教育厅相关文件执行。
二、组织领导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此次选拔工作由招就处、教务处、各学院等共同实施,依托有关中职学校协作完成。现成立选拔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录取办公室。
组长:丁继安
副组长:吴国峰、方东傅
成员:丁国强、嵇美华、肖先波、左希庆、臧柏荣、陈时华及各中职联办学校负责人.录取办公室设在湖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选拔考试及录取工作。
三、选拔办法
此次选拔工作将采取“考试”的方式进行,具体要求如下:
(一)考试
1、考试资格:
(1)与我院合作的中职学校“3+2”和“五年一贯制”五年制职业教育应届中职毕业班在册学生。
(2)德育考核合格,并在中职学习阶段的每次操行考核评定均达到合格以上,且具有较好完成后续学习的基础和能力。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取消选拔资格:
(1)受过留校察看处分者或严重违纪行为者。
(2)受过一般纪律处分,未予以撤销者。
(3)有一门以上(含一门)课程总评成绩不及格并经补考仍不及格者。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可以申请免考:
(1)在校期间代表学校参加省级以上(含省级)教育部门组织的技能比赛获三等奖者或市级二等奖者或县区级一等奖者或进入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等赛事比赛的参赛选手。
(2)在校期间,被评为市级三好学生以上者(含市级)。
(3)连续二年获校级一等奖学金或优秀学生干部者。
备注:(证书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应在录取上报材料时提供)
2、考试科目
语文、数学、外语和专业理论四门,语、数、外为一张试卷。
卷面分值:语文、数学、外语(备注:外语成绩今年只记作参考分,不计录取分数)为300分,专业理论为200分。
3、命题和阅卷
命题:专业理论试卷由湖州职业技术学院各专业教研室会同各中职办班学校出卷,语、数、外试卷由我校委托第三方出卷。
阅卷:阅卷工作由湖州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考试考务工作由各中职学校组织,湖州职业技术学院派老师巡监考。
4、考试时间:2018年1月11日
时间安排 | 考试科目 |
8:30--11:30 | 语文、数学、外语 |
13:30--16:00 | 专业理论 |
5、考场规则
考场布置、监考规则等均按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务规程相关规定执行。每个考场的监考教师由湖州职业技术学院和中职学校各派一名;考生必须出示相关证件参加考试。
(二)体检工作
(1)“3+2”和“五年一贯制”的体检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相关规定执行。
(2)“3+2”和“五年一贯制”学校指定落实一所或几所县级以上医院为考生体检医院,规定体检时间并通知考生。
(3)考生自行去规定医院体检,根据体检结果,对照体检标准执行。
(4)新生入学后,我校将对“3+2”和“五年一贯制”学生及时进行身体复检。
四、录取办法
1.录取成绩中中职学校学生评定成绩占50%,各中职学校可以根据情况制定综合成绩评定方法,并报我校备案。我校选拔考试成绩占50%,后折算总分择优录取。
2.中职学校学生评定成绩低于60分(百分制)者不予以录取。
3.升学初选学生名单在所在学校与湖职院网站上公布一周,无异议后确定正式名单,并报省教育厅审核确认。
4.学生一旦被录取,录取通知书由学校招生办公室寄发,并办理有关入学手续,其档案按省教育厅规定要求由考生随带。已录取考生如参加当年高考,则取消五年制直升资格。
5.录取学生第六学期不再安排毕业实习,原则上由合作的中职学校继续安排相关课程的学习。湖州职业技术学院根据各中职学校的具体情况,提出课程调整意见。
6.有关未被录取学生的政策按浙教职[2001]356号文件精神执行。
五、其他事项
选拔考试考场按照高考有关要求设置。
未尽事宜,由湖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原标题:2018年湖州职业技术学院五年制中职生升入高职选拔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