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对象 全日制在读研究生。 二、需提交的材料 1.办理中文成绩单需提交以下材料 (1)中文原始成绩单(Hub系统自动生成版本)1份,由所在学院研究生教务员签字并加盖院系教务管理专用章; (2)按规定格式(附件1)打印的“研究生中文成绩单”1份。 两份材料内容须一致。 2.办理英文成绩单需提交以下材料 (1)需提交中文原始成绩单(同上)1份。 (2)按规定格式(附件2)打印的“研究生英文成绩单”。(注:课程英文翻译请咨询各学院研究生教务员或参考研究生培养中课程体系一栏的翻译模板。) 两份材料内容须一致。 3.办理中文在读证明需提交以下材料 (1)中文原始学籍证明(Hub系统自动生成版本)1份,由所在学院研究生教务员签字并加盖院系教务管理专用章; (2)按规定格式(附件3)打印的“中文在读证明”1份。 两份材料内容须一致。 4.办理英文在读证明需提交以下材料 (1)需提交中文原始学籍证明(同上)1份。 (2)按规定格式(附件4)打印的“英文在读证明” 1份。 两份材料内容须一致。 三、收费标准 1. 按办理纸张数收费,标准为5元/张。 2. 申请人凭收据周二去大学生活动中心楼下的中国工商银行贵宾通道缴费(工行仅限于周二受理学生缴费业务)。其他时间研究生院代收后缴中国工商银行。 四、注意事项 1.所有规定的模板均可在研究生院网页(http://gs.***.cn/)下载。 2. 所有提交的材料均须由申请人按规定格式用A4纸打印或复印。 3.已在研究生院办理过中英文成绩单或在读证明的,再次申请办理时,可提供原材料作为依据。 4.办好的材料如需密封,请使用学校指定的对外信封(学校出国留学服务中心有售);装好材料的信封需加盖密封章的,可到学校出国留学服务中心办理;信封内不得装有私人信件。学校出国留学服务中心地址:主校区留学生公寓(邮局边大门口)友谊公寓。 5.盖了密封章的密封信封不能贴邮票直接邮寄,需将密封信封套装在一大信封内再邮寄。大信封内可放入私人信件。 备注:由于自助打印终端设备尚未上线,暂定2018年6月20日之前按以上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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