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我院2018年研究生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我院2018年招收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成立协和医院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小组、复试工作监察小组名单。(略)
二、复试、录取工作的原则
1、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科学选拔、择优录取、宁缺勿滥的原则;
2、严格按照初试成绩确定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并实行差额复试;加强对博士生的研究能力、创新能力的考核,保证生源质量;
3、根据初、复试总成绩决定正式录取名单并公示10个工作日;
4、不接收外校调剂生源;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
5、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各工作环节做到有章可循
三、协和医院公开招考复试考生的基本分数线:见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四、复试工作的具体办法及时间安排
(一)复试名单的确定:根据本单位复试分数线确定复试名单。复试名单可查询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院招生网,或协和医院网址:www.***→医学教育→研究生教育
(二)复试内容和形式
1、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素质、专业能力、综合素质、外语及政治思想品德、心理健康等考核内容。
(1)专业素质和专业能力:大学本科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硕士研究生阶段学习情况和科研工作情况;本专业理论知识和实验技能掌握程度,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外语听说能力(提供专业阅读材料,请考生复述相关内容并回答问题)。
(2)综合素质考核: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全面考核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等。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和社会工作(包括社团活动)、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等方面的经历;事业心和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心理健康情况等;人文素养;举止、礼仪和表达能力等。
(3)体检。所有参加复试的公开招考的考生、硕博连读和临床转博生,须在同济医学院职工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复试形式:
(1)考生必须严谨求实地填写《华中科技大学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开展的研究计划》,以便了解考生的专业水平,一旦成果部分的陈述发现弄虚作假,将视为学风问题而不予录取,考生拟订的研究计划,录取入学后可以根据导师的意见作调整。
(2)外语听说测试,占20分。具体做法及要求见《华中科技大学硕(博)士研究生复试英语听说测试实施办法》。
(3)专业复试采用笔试(40分)和面试形式(40分)。笔试主要测试其专业及专业基础知识。面试主要对考生的知识结构和综合能力进行测试。
(三)复试工作时间安排
报到前: 参加公开招考的复试考生下载完成《华中科技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复试政审表》,并交所在学校或单位党组织盖章,复试报到时交;参加公开招考的复试考生下载填写《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攻读博士期间拟开展的研究计划》表,复试时交复试秘书或导师;所有参加复试的公开招考的考生、硕博连读和临床转博生,自主完成华中大研究生复试综合测评操作说明,测评结果仅供参考,不计入复试分数。测评网址:http://gszs.***.cn/info/1121/2050.htm。
硕博连读、临床转博网上报名时间:2018年5月4日8:00—18日24:00,教育部网报网址:http://yz.***.cn/bsbm。
5月11日(周五)上午9:00~11:00 报到
财务缴费:
1、缴纳复试费(所有参加复试的公开招考的考生、硕博连读和临床转博生)
执行标准:100元/人,按教育部、省物价局和华中科技大学规定执行。
缴纳方式:使用微信(5月11日)提前缴费
Step1:扫下图二维码,关注“武汉协和医院财务处”微信公众号
Step2: 进入“职工通道—职工缴费—复试费”
Step3: 输入“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
Step4: 完成支付,保存支付成功界面
报到与资格审查:复试考生(含公开招考、申请硕博连读和临床转博生,不含直博生)凭缴费证明再到协和医院教学楼二楼大教室报到。报到审核小组将认真核查考生的资料并保留复印件备查,进行资格审查、诚信审核和政审考核,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不予复试。复试考生报到与资格审查后,自行联系所在学科秘书。公开招考的考生带回《调档通知函》,填写发放录取通知书的信封(信封侧面填写科室+姓名,预计6月底发放),未录取者调档函和信封自行作废。
申请硕博连读和临床转博学生报到时只出示缴费证明并登记是否在教育部网上完成报名。公开招考的复试考生在复试报到时提供以下材料:
1.出示准考证
2.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报到时交)
3.高级职称推荐信共二份(报到时交)
4.《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攻读博士期间拟开展的研究计划》(报到时交)
5.往届硕士毕业生交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报到时交);应届硕士毕业生交验学生证,学位证书入学时交验;
6.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报到时交)
7.《华中科技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复试政审表》
8.如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请提供原件和复印件(报到时交)
9.如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书或第一阶段合格证明,请提供原件和复印件(报到时交)
复试考生体检安排
公开招考考生:5月12、13日上午(8:30-11:30)
其它拟录取学生(含硕博连读和临床转博,硕博连读和临床转博者入学时不需再体检)可在5月14-18日上午(8:30-11:30)参加体检。
体检时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原件或复印件) 硕博连读和临床转博带硕士学生证,一张彩色登记照(1或2寸),体检费35元/人。联系电话:027-83692454
5月12日(周六)至13日(周日):按学科(专业)成立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报考的专业方向组成复试小组(5人以上),复试小组组织面试和复试,统一时间地点,在标准化考场进行,全程录像。复试地点:同济医学院一号楼教室,具体复试时间与地点由科室秘书另行通知。(硕博连读与临床转博的选拔要求按华中科技大学文件执行)。
复试总成绩=面试(40分)+笔试(40分)+听说能力测试成绩(20分)
考生总成绩=初试总成绩/3*50%+复试总成绩*50%
复试时,导师与学生开展双向选择,导师与拟录取考生签订《博士生录取承诺书》;复试后,拟录取名单网上公示:协和医院网址:www.***→医学教育→研究生教育。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将不予录取。《录取协议书》在公示结束后,另行通知签订。
五、信息公开
1.复试结束后2天后,参加复试所有考生的考试信息,如考生编号、考生姓名、复试专业、初试分数、复试分数、加权总分等,名单排列顺序为加权总分按专业从高到低排序,将在研招网上和医院网页上发布。
2.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
3.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将责成复试小组复议,若考生对复议结果还有异议,由医院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议。
六、学费、奖学金、助学金评定
1.按照发改价格[2013]887号文文件规定:高等学校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必须缴纳学费。收费标准按照湖北省物价局审定标准执行(物价局暂未审定)。
2.学业奖助金将于2018年9月依照校研[2014]11号、校研[2014]10号管理办法的规定。助学金按《协和医院研究生学业助学金管理规定》的标准发放。
3.所有非定向录取的考生,须将人事档案完全转入我校。对于非定向拟录取的非应届毕业生,若曾有工作经历者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出具的工资转移介绍信或解约函,若未曾有工作经历者须提供档案托管单位出具的档案托管证明,不能提供上述材料者则无资格参与奖助学金的申请。
4.采取伪造档案及相关材料等弄虚作假手段骗取资助的研究生,一经查实,立即停止资助,原签订的资助协议自动失效,追缴已经发放的所有资助,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七、招生计划的执行:协和医院各学科招生计划共157名,包括公开招考、硕博连读和临床转博生、直博生,含创新学院指标。专项计划(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对口支援)单列。除专项计划外,我院不接收其它定向博士生。
八、协和医院地址:武汉解放大道1277号(汉口中山公园旁,解放大道与新华路交界处);协和医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位于协和医院7栋1楼,联系电话:027-85726337 ;投诉电话:027-85726337 ; 邮政编码430022 ;网页:www.***→医学教育→研究生教育;邮箱:
协和医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2018年5月3日
附件:专家推荐书;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开展的研究计划;华中科技大学硕(博)士研究生复试英语听说测试实施办法;博士录取承诺书;华中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情况记录表.
专 家 推 荐 书
推荐人姓名 被推荐人姓名
专业技术职务 报 考 单 位
本人学术专长 报考学科专业
工 作 单 位 被推荐人单位
请写出对被推荐考生的评语,如对被推荐考生的业务能力、外语水平的介绍及工作实绩的评价等,以供参考。如需要请另纸书写附上。
推荐人签字: 年 月 日 |
说明:
1. 本表旨在了解考生专业水平,拟订的研究计划入学后可根据导师的意见作出调整。
2. 考生填写本表必须严谨求实,一旦成果部分的陈述发现弄虚作假,将视为学风问题而不予录取。
3. 本表在复试时交报考院(系、所)。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考生基本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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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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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报考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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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 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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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士学位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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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士学位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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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学位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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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学位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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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近年来考生本人的专业研究情况及研究成果: 1、考生的专业研究情况:
2、考生已取得的主要研究成果(请注明发表刊物的年、期、或出版社、出版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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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博士学位期间拟开展研究课题论证: 1、拟开展研究的课题名称:
2、拟开展研究课题的国内外研究现状及选题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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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考生开展本课题研究的主要思路、基本内容及重要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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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页不够填写时可加附页
4、考生开展本课题研究的现有基础(包括已有的相关成果、研究工作的资料准备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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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姓名:准考证号码(后五位):
复试专业:
专 业 复试考核内容 |
成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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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教育经历与背景(本科阶段与硕士研究生阶段就学情况)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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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硕士学位论文情况(应届生)或科研工作经历(非应届生)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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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思维敏锐性及逻辑思维能力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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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语言表达能力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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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掌握情况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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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相关实验技能或综合应用知识的能力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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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综合印象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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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对邪教及非法组织的认识及态度,是否参加了邪教及非法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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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复试成绩(总分1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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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说能力测试成绩 (总分1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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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总成绩=专业复试80%+听说能力测试成绩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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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总成绩=初试总成绩/3*50%+复试总成绩*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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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小组复试意见:
复试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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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系录取意见:
院(系)盖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为了使研究生入学考试中英语听说考试更加符合不同招生单位及不同招生专业对生源外语能力的要求,加强复试的有效性,方便初试考务的管理,教育部从2005年起,将招生考试初试外语科目中的听力测试调整到复试中进行。听力与口语测试的成绩均计入复试总成绩。为做好这一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考试目的:
英语听说考试主要测试考生听懂熟悉话题的英语演讲、讨论和报告等内容,并能比较自如地用英语表达自己的观点和态度的能力。它从听力理解的准确性、发音的正确性、使用语言的准确性、流利程度以及得体性几个方面全面测试考生的语言能力。
二、具体要求:
1、外语听说测试应与专业复试分开,独立进行,由各院(系、所)组织。
2、各院(系、所)应安排外语听说能力较强的教师参加听说能力测试工作,组成听说能力测试小组。每个小组一般不少于5人。考生较多的院(系、所)可组成多个听说能力测试小组。
3、为规范听说能力测试工作,要求各院(系、所)在听说能力测试工作开始前必须事先做好命题工作。具体命题要求及评分标准见附件。
4、对每名考生单独进行听说能力测试,时间至少8分钟,当场给出测试成绩。
5、为保证听说能力测试的公正性,考试必须全过程录音,录音资料保存期为6个月。录音设备由各院(系、所)自行准备。
三、考试形式:
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英语听说考试分三个部分:
1、主考老师就考生的背景提问,考生做简要回答,约1分钟;
2、考生听一段约2-3分钟的录音后,就相关内容陈述个人观点约2分钟;
3、主考就考生发言提问,双方进行交谈,约3分钟。
四、命题要求
各院(系、所)根据考生的数目准备2-5篇与专业相关但专业性不强的听力材料。并就每篇材料准备2-3个问题,以便对不同考生从不同角度提出问题。
五、评分方式:
1、考试总分为20分,按以下四方面标准对考生进行评分:
分数档 |
听力理解准确程度 |
语音及语言准确性 |
话语连贯性 |
语言流利程度 |
4-5分 |
准确地把握了听力材料的主要内容,并正确理解了作者观点 准确理解主考提问 |
语音清晰,词汇使用准确、丰富,语法基本无误 |
紧扣主题,观点鲜明,有逻辑地自我表达 |
语言流畅,衔接自然 |
3-4分 |
基本把握了听力材料的主要内容,并大致理解了作者观点 基本理解主考提问 |
语音不妨碍理解,词汇和语法使用偶有错误,但不影响表达大意 |
能够围绕主题较清楚地表达观点 |
偶有停顿,不妨碍表达 |
2-3分 |
听懂了材料的部分内容,但对作者观点把握不准确 对主考提问理解有偏差 |
发音有缺陷,一定程度影响交际,词汇、语法使用时有错误 |
能够做与主题相关的发言,但缺乏逻辑联系 |
经常停顿,只能用残缺的句子表达 |
2分以下 |
基本没有听懂材料内容 不能听懂主考提问 |
发音妨碍理解 |
表达混乱,离题 |
只能偶尔说出个别单词,无法连接成句 |
将四项得分累加即为考生听说考试总分。
2、等级描述:
等级 |
得分 |
等级描述 |
优良 |
16-20分 |
能熟练地应用英语听说技能准确地获取信息和流利地自我表达 |
良好 |
12-16分 |
能够应用英语听说技能获取信息大意和较清楚地自我表达 |
一般 |
8-12分 |
能够应用英语听说技能获取一定信息和简单地自我表达 |
差 |
8分以下 |
英语听力较差,且缺乏口头表达能力 |
本人(姓名): ,身份证号: ,报名参加了2018年华中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准考证号: 。本人已仔细阅读过《华中科技大学2018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本人保证向华中科技大学提交的国民教育系列硕士学位证书真实有效(学位证书编号)。
若为同等学力考生,本人保证提交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士学位证书真实有效(学位证书编号),且获得学士学位年限已满6年,满足同等学力报考应具备的所有条件,单位同意定向培养/本人同意录取为非定向博士研究生。
如果已经提交的学位证书有弄虚作假行为,本人承担在录取、学习和毕业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后果。提供虚假信息而引起的法律责任,均由本人承担,与学校无关。
特此承诺。
本承诺书一式两份,拟录取院系和考生各执一份。
拟录取院(系):
拟录取为(在选项后打“V”):(1)定向
(2)非定向
承诺人:
2018年5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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