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科学研究院
2018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细则
根据校研究生院《关于做好博士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要求,经我院研究决定,制定本院2018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细则。
一、 学院成立复试和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复试和录取工作。
领导小组组长:略
领导小组副组长:略
领导小组成员:略
二、复试和录取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坚持择优录取、宁缺勿滥原则。
三、复试分数线基本要求及统考招生计划
根据学校制定的复试基本要求及我院生源情况,我院各学科专业复试分数线见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院招生网,招生计划见下表: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总计划数 |
硕博连读/临床转博人数 |
申请考核人数 |
公开招考人数 |
040101 |
教育学原理 |
3 |
|
|
3 |
040106 |
高等教育学 |
6 |
|
|
6 |
0401Z1 |
教育心理学 |
2 |
|
|
2 |
120403 |
教育经济与管理 |
5 |
1 |
|
4 |
045100 |
教育博士 |
20 |
|
|
20 |
四、博士生复试、录取要求
1、复试由专业面试和英语听说测试两部分组成。在复试总成绩中,专业面试成绩占80%,英语听说测试成绩占20%。
2、复试总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3、按照初试成绩总分/3*50%+复试总成绩(百分制)*50%计算考生后总成绩。
4、根据考生后总成绩,从高分到低数排序,导师和学生双向选择,决定录取事宜。
5、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博士生复试内容及方式
1、专业面试内容与方法(每位考生专业面试时间约20分钟,请做好内容介绍的PPT)
(1)填写并提交《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开展的研究计划》,纸质材料报到时提交。
(2)介绍学术经历及学术背景(20%),2分钟。
(3)报告近年来主要的一项研究成果的主要内容(40%),10分钟。
(4)教师提问与讨论(40%),8分钟。
2、英语听说测试内容与方法
攻读学术型学位的考生(每人8分钟):
(1)考生用英语做自我介绍,主考老师就考生的背景提问,考生做简要回答。约2分钟;
(2)考生听一段2-3分钟录音后,就相关内容陈述个人观点并回答老师提问。约3分钟;
(3)考生阅读一段英文后,根据考官要求复述相关内容并回答问题。约3分钟。
攻读专业学位(教育博士)的考生(每人5分钟):用英语做自我介绍,复试小组老师根据考生自我介绍提问,考生作答。
六、复试小组人员安排
1、专业面试小组
第一组:高等教育学专业。
第二组:教育学原理专业。
第三组:教育心理学专业。
第四组:教育经济与管理专业。
第五组:教育博士。
2、英语测试小组
第一组(高等教育学、教育学原理、教育心理学、教育经济与管理)。
第二组(教育博士)。
3、招生监察组:略
七、复试时间及地点
5月11日前参加复试考生上网做复试综合测评(测试结果不计入复试分数)测评网址:http://gszs.***.cn/info/1121/2050.htm。
5月11日上午8:30—10:00参加复试考生到教科院309室报到,下午2:30-5:30学校医院体检,体检费每人70元,1张1寸照片。
5月12-13日复试,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刷证入场。12日考生候场教室东九楼D301,13日候场教室东九楼D110 。
(一) 英语听说测试
5月12日上午8:00—12:00。
地点:第一组(高等教育学、教育学原理、教育心理学、教育经济与管理):东九楼D302。
第二组(教育博士):教育经济与管理:东九楼D303。
(二) 专业面试时间及地点
第一组:高等教育学专业,8:00—11:20,地点:东九楼D306。
第二组:教育学原理专业,8:30—9:30,地点:东九楼D307。
第三组:教育心理学专业,8:30—9:30,地点:东九楼D308。
第四组:教育经济与管理专业,12:20—14:00,地点:东九楼D309。
第五组:教育博士,5月12日14:30—18:30,地点:东九楼D302;5月13日8:00—12:00,13:00—14:40地点:东九楼D112。
5月14日9:00公布复试成绩和拟录取名单,在复试成绩和拟录取名单公布后即接受考生申诉,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责成复试小组复议。
5月14日9:30—10:30(教育博士);10:30—11:00(学术型)进行双向选择,签录取协议书(拟录取考生务必参加)。
第一组:教育博士,地点:教科院501。
第二组:高等教育学专业,地点:教科院501。
第三组:教育经济与管理专业,地点:教科院401。
第四组:教育学原理专业,地点:教科院502。
第五组:教育心理学专业,地点:教科院601。
5月14日11:00—12:00填写录取通知书及调档函信封。地点:教科院501(拟录取考生务必参加)。
八、公示考生信息
公示参加复试所有考生的考试信息(研招网汇总链接),如考生姓名、报考专业、复试专业、初试分数、复试分数、加权总分等。公示时间为10天,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
九、注意事项
1、考生报到时每人交纳复试费100元,并提供如下材料:
①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A4纸);
②教授、副教授(或相当职称推荐人)推荐书二份(推荐书表格在学校研究生院网上下载);
③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加盖公章);
④本科毕业证、学士学位证书、硕士毕业证、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应届毕业生请出示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一份)及各复印件一份;
⑤本(专)科的学历认证报告和硕士的学位认证报告(应届硕士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复印件一份;
⑥《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开展的研究计划》(表格在学校研究生院网上下载);
⑦华中科技大学2018年研究生复试录取政审表(表格学校在研究生院网上下载);
⑧定向培养考生须携带“***单位同意***定向培养的公函”。教育博士考生必须提供考生单位组织或人事部门提供的在岗工作身份证明(加盖公章)和定向培养公函。
2、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考生不予复试。
教育科学研究院
2018年5月2日
原标题:2018年华中科技大学教育科学研究院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