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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华中科技大学化学与化工学院“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综合考核工作细则

  2019年01月09日16:26  华中科技大学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化学与化工学院

2018年“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综合考核工作细则

一、 考核、录取工作组织领导:

1、我院成立招生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我院招生计划制订考核工作细则并组织实施,并负责考核和录取工作。

2、成立考核小组,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学院招生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开展考核工作。

3、成立招生监察组,具体负责监督检查学院招生录取工作,依法对参与招生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监督考核录取信息公示工作,受理考生申诉和新生入校时监督资格复查工作。

二、 考核方式及考核内容

1、材料审查:提交一份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开展的研究计划占总成绩的20%。

2、综合能力考核:考试形式为笔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笔试内容包括两部分:(1)化学综合(2)化学专业英语。

3、综合面试:考生介绍自己基本情况10分钟(采用PPT);综合面试15-30分钟,占总成绩的50%。

4、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心理健康情况考核

三、 考核工作时间

3月23日 下午2:00报到 

带身份证、学生证,已获硕士学位者必须携带硕士学位证书原件。报到后,采用手机APP方式进行网上综合测评。

地点: 东三楼321会议室 复试费: 100元/人

下午2:30体检

地点: 校医院 体检费70元

3月24日 上午8:30-11:30 笔试 地点:东九楼A104

所有考生来校参加考试时需携带身份证原件。考生请于2018年3月19日上午09:30后在全国研招网()下载准考证,考试时凭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入场

3月24日 下午2:00开始,综合面试 地点: 东九楼A104 A105 A106

四、 本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组根据以上三项成绩汇总,按导师所在考核小组分组排名,并结合当年招生名额, 拟报考导师的意见,经学院学位审议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后,确定录取人员候选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10个工作日。学院将拟录取名单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审批通过后的考生,由研究生院发放正式录取通知书。

华中大研究生复试综合测评操作说明

一、登录方式(三选一):

1.关注“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微信公众号,后台回复关键词“综合测评”即可。微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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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api.***/ceping/10010922.html)

3.手机扫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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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测评范围:以学院通知为准。

三、账号密码:用户名为新生个人考号;密码为本人身份证后六位。

四、测评流程:成功登录后,阅读测评须知——点击页面下方的“开始答题”,即可开始答题——完成一道试题后,需点击“下一题”按钮,方可回答下一题——测评完成后,点击“提交”,系统将进入已结束页面。

五、测试时间:测试以学院复试细则通知时间为准(目前系统暂未开通,系统开通时间为3月8日)。

六、注意事项:

1、浏览器支持:谷歌、360、QQ、IE10+。

2、每道试题答案只可提交一次,不能返回修改,请认真对待。

3、每位考生只可参与一次测评,无法进行二次作答。即已经完成测评的考生再次登录时,系统将提示您已完成测评。

 


原标题:2018年华中科技大学化学与化工学院“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综合考核工作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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