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项目 | 考试时间(总体安排时间) | 报到地点 | 考试地点 |
声乐(含戏曲表演) | 9:00(开考)-12:00(待定) | 学生活动中心南一楼艺术特长生报到处 | 学生活动中心南三楼 |
器乐(各类型乐器) | 9:00(开考)-12:00(待定) | ||
音乐类加试视唱练耳 | 9:00(开考)-12:00(待定) | ||
舞蹈(各类别舞蹈) | 9:00(开考)-12:00(待定) | ||
书法与篆刻 | 9:00(开考)-12:00(待定) | ||
戏剧、播音与主持 (含魔术、杂技表演) | 9:00(开考)-12:00(待定) | ||
美术(含国画、西画各类) | 9:00(开考)-12:00(待定) | 信义楼(2教)北608 | |
艺术特长(立体造型) | 9:00(开考)-12:00(待定) | 笃学楼(10教)木工房 |
注:报到后,由志愿者统一带到考试地点。
二、考试须知
1、音乐表演类:音乐(含戏曲表演5分钟之内)技能展示与视唱测试。
2、舞蹈表演类:舞蹈技能展示(5分钟内之内)及即兴音乐编舞。(命题即兴跳舞及基本功展现)
3、播音与主持:(含戏剧表演类3-5分钟)进行现场命题测试。(命题即兴点评等)
4、美术、书法:(含篆刻类)进行指定题材按时测试。
5、考生服从监督,按序如期地参加考试。没有按协议如期参加考试的学生(无特殊情况的)可视作为自动放弃处理。
6、陪同的家长不得进入考试场地。
三、考前必备
1、考生报到注册时提交如下材料:
a.考生身份证件原件或临时身份证;
b.二寸彩色头像照片一张;
c.在中学阶段主要各类艺术获奖及各类等级考级原件材料。
报考音乐表演类考生需要加试视谱演唱(五线谱或简谱),音乐伴奏资料统一做成mp4播放格式。乐器除了钢琴、双排键、古筝、爵士鼓以外、其他乐器一律自带。
2、播音与主持类考生身体条件要求男生1.70米(以上)女生1.60米(以上),体貌端正,不得脸部化浓妆,服饰及发型可以自行设计。
4、报考美术类考生:(美术各类)请自备自带a.A4铅画纸 b.铅笔、各类B铅笔c.橡皮 d.橡皮泥等绘画等考试工具。
5、书法(含篆刻类):考生需要自备自带以下考试用具:a.毛笔 b.墨汁c.四尺宣纸五张 d.砚台或墨碟 e.画垫等其他书法工具、篆刻刀具和印章石材等。
6、西画、国画考生需自备绘画工具及其材料;
7、立体造型类特长考生需自备造型制作工具及其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