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教育部等六部门《教育脱贫攻坚“十三五”规划》和甘肃省委、省政府关于脱贫攻坚行动要求,根据省招委会《关于做好 2018 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现就 2018年我省各类专项计划招生录取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精准扶贫招生专项
(一)招生对象
我省 2013 年度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中参加 2018 年普通高考报名并通过扶贫办审核确认的考生。此类考生单独建立数据库,数据库上报(数据库名称及格式)按省教育厅、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开展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考生信息调查摸底的通知》(甘教厅函〔2015〕7 号)执行。各市(州)数据库须于6 月 20 日前报省教育考试院信息管理处。
(二)招生院校及招生计划
精准扶贫专项招生单列计划。天水师范学院、河西学院、陇东学院、兰州城市学院、兰州工业学院、兰州文理学院等 6所高校承担精准扶贫专项本科招生计划;高职(专科)专项计划由省属 27 所高职(专科)院校承担。该专项计划招生院校、招生专业和招生规模等按省教育厅下发的文件要求和《2018 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执行。
(三)招生录取批次设置
精准扶贫专项(本科)招生安排在提前批次 E 段进行。精准扶贫专项(专科)招生安排在高职(专科)批特殊类 P 段进行。
(四)志愿设置和志愿填报
1. 志愿设置
精准扶贫专项(本科)招生按平行志愿模式,设置 6 个平行志愿,每个志愿院校设置 6 个专业选项和 1 个专业调剂选项。精准扶贫专项(专科)招生按“1+1”顺序志愿模式,设置“1个第一志愿、1 个第二志愿”,每所院校可填报 6 个专业。
2. 志愿填报
精准扶贫专项(本科)志愿在提前批次 E 段次单独设置。准扶贫专项(专科)志愿在本科二批其他类 L 段后单独设置的页面填报。
3. 填报时间
2018 年 6 月下旬文化课成绩公布后,精准扶贫专项(本、专科)志愿填报在第一次填报志愿时进行,即:6 月 25 日 20:00至 27 日 20:00。
(五)投档录取
精准扶贫专项(本科)按平行志愿模式投档,遵循“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的原则。如院校生源不足时,按照平行志愿模式在批次控制分数线下 20 分以内(含 20 分)征集 1 次。精准扶贫专项(专科)按“1+1”顺序志愿模式投档,遵循“志愿优先、分数优先”的原则。若精准扶贫专项(专科)计划院校生源不足时,面向参照线上未被录取且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按“1+1”顺序志愿模式不降分征集 1 次。
二、革命老区专项
(一)实施区域及考生资格
在我省庆阳市、平凉市和白银市会宁县参加 2018 年高考报名且高中阶段户籍在当地的考生。此类考生单独建立数据库。有关市(州)将数据库按规定格式于 6 月 20 日前报省教育考试院信息管理处。
(二)招生院校及招生计划
革命老区专项招生单列计划。天水师范学院、河西学院、陇东学院、兰州城市学院、兰州工业学院、兰州文理学院等 6所省属高校承担。该专项计划招生院校、招生专业和招生规模等按省教育厅下发的文件要求和《2018 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执行。
(三)招生录取批次设置
革命老区专项招生安排在提前批 F 段招生录取。
(四)志愿设置和志愿填报
1. 志愿设置
革命老区专项招生按平行志愿模式,设置 6 个平行志愿。每个志愿院校设置 6 个专业选项和 1 个专业调剂选项。
2. 志愿填报
在提前批次 F 段单独设置填报。
3. 填报时间
2018 年 6 月下旬文化课成绩公布后,革命老区专项志愿填报在第一次填报志愿时进行,即:6月25日20:00至27日20:00。
(五)投档录取
革命老区专项招生按平行志愿模式“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的原则投档录取。如院校生源不足时,按照平行志愿模式在批次控制分数线下 20 分以内(含 20 分)征集 1 次。
三、省列少数民族紧缺人才培养专项计划
(一)招生院校及招生计划
省列少数民族紧缺人才培养专项计划(以下简称民族专项)分为藏区专项计划和其他民族地区专项计划两部分,计划单列。西北师范大学、兰州理工大学、兰州交通大学、甘肃农业大学、甘肃中医药大学、兰州财经大学、兰州城市学院、兰州工业学院、陇东学院、天水师范学院、河西学院、甘肃政法学院、甘肃民族师范学院、兰州文理学院、甘肃医学院等 15 所高校承担本科专项计划;高职(专科)专项计划由甘肃卫生职业学院承担。该专项计划招生院校、招生专业和招生规模等按省教育厅下发的文件和《2018 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执行。
(二)实施区域及考生资格
1. 藏区专项计划
实施区域:甘南藏族自治州和武威市天祝藏族自治县
考生资格:
(1)藏区专项民语类计划
考生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方可填报:
①参加 2018 年普通高考报名考试;
②户籍在我省甘南藏族自治州、武威市天祝藏族自治县;
③须具有“汉语”或“加试藏语文”科目成绩。
(2)藏区专项其他类计划
户籍在我省甘南藏族自治州、武威市天祝藏族自治县且参加 2018 年普通高考报名考试的所有考生。
2. 其他民族地区专项计划
实施区域:临夏回族自治州、天水市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张掖市肃南裕固族自治县、酒泉市肃北蒙古族自治县、阿克塞哈萨克自治县。
考生资格:户籍在上述市(州)、县(区)且参加 2018 年普通高考报名考试的所有考生。民族专项考生资格以 2018 年普通高考报名库信息为准。
(三)批次设置
民族专项(本科)招生安排在提前批次 G 段进行。民族专项(专科)招生安排在高职(专科)批特殊类 P 段进行。
(四)志愿填报与录取
1.民族专项计划本科及高职(专科)层次(特殊类)的志愿填报在第一次填报志愿时进行,即:6 月 25 日 20:00 至 27日 20:00。其中:本科层次安排在本科提前批 G 段填报录取;高职(专科)层次在本科二批其他类 L 段后单独设置的页面填报,在高职(专科)批特殊类 P 段录取。
2.民族专项计划本科、高职(专科)均采取“1+1”顺序志愿模式,设置“1 个第一志愿、1 个第二志愿”,每个志愿设置 6个专业和一个专业调剂选项。
3.民族专项计划本科层次汉族考生在院校文理类批次控制线下 50 分以内(含 50 分)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投档录取,少数民族考生在院校文理类批次控制线下 80 分以内(含 80 分)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投档录取;藏区专项民语类本科计划在文理类民族线下 80 分以内(含 80 分)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投档录取;高职(专科)层次按普通文理类参照线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投档录取,生源不足时面向参照线上未被录取且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按“1+1”顺序志愿模式不降分征集 1次。
4.民族专项的体育和艺术类专业招生安排在体育、艺术类本一批 V 段,生源不足时按“1+1”顺序志愿模式不降分征集 1次。
5.藏区专项民语类计划按《教育部关于做好 2018 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8〕2 号)“用本民族语言文字授课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报考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授课的高等学校。汉语和少数民族语文的成绩分别按 50%计入总分”的规定,藏语文和汉语各占 50%或语文和加试藏语文各占 50%作为语文成绩与其他科目成绩相加后的总分成绩参加录取。
6.藏区专项其他类计划和其他民族地区专项计划对汉族和其他少数民族考生原则上按 3:7 的比例投档。
7.民族专项计划不享受各种照顾加分。
四、农村免费医疗人才专项(专科)
(一)实施区域及考生资格
农村免费医疗人才专项(专科)(以下简称农村医疗专项)面向全省所有考生,以 2018 年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报名库信息为准。农村医疗专项是为农村卫生所(室)订单培养医疗人才,提高农村医疗水平,具体实施办法按甘肃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相关规定执行。
(二)招生院校及招生计划
农村医疗专项招生单列计划由河西学院、甘肃医学院两所省属高校承担。该专项计划招生院校、招生专业、招生规模及订单培养的乡(镇)等按省教育厅终下发文件和《2018 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执行。
(三)招生录取批次设置
农村医疗专项招生安排在高职(专科)批特殊类 P 段招生录取。
(四)志愿设置和志愿填报
1. 志愿设置
按“1+1”顺序志愿模式,设置“1 个第一志愿、1 个第二志愿”,每个志愿设置 6 个专业和一个专业调剂选项。
2. 志愿填报
在本科二批其他类(L 段)后单独设置填报页面。
3. 填报时间
6 月下旬文化课成绩公布后,志愿填报在第一次填报志愿时进行,即:6 月 25 日 20:00 至 27 日 20:00。
(五)投档录取
农村医疗专项安排在高职(专科)批特殊类 P 段按“1+1”顺序志愿模式“志愿优先、分数优先”的原则投档录取,生源不足时面向参照线上未被录取且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按“1+1”顺序志愿模式不降分征集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