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侨大学2018 年两校联招考试录取规则及其他说明
(1) 本科录取标准:
普通本科低录取分数线为4 科总分不低于 320 分。
艺术、体育类本科低录取分数线为4 科总分不低于 240 分。
(2) 预科录取标准:
预科A 班(1 年制)低录取分数线为4 科总分不低于240 分。预科 班(1 年制)低录取分数线为4 科总分不低于190 分。
我校艺术、体育类专业包括:美术学类(含美术学、绘画)、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含动画方向>、产品设计、环境设计<室内设计>)、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舞蹈表演及体育教育等专业。
(1) 为保证上述艺术、体育类专业的培养质量,我校原则上只录取分数达到240 分以上且第一专业志愿填报上述艺术、体育类专业的考生;
(2) 非第一专业志愿填报上述艺术、体育类专业的考生,经我校审核考生具体情况后,酌情予以录取;
备注:录取上述艺术、体育类专业的新生,入学报到后不得申请转入其他本科专业。录取普通本科专业的新生,入学报到后亦不得申请转入上述艺术、体育类专业。
(1) 录取为我校预科A 班的学生,经过一年预科学习,成绩合格者,可直升我校相关本科专业学习;
(2) 录取为我校预科 班的学生,经过一年预科学习,符合学校相关规定,有机会可直接保送我校相关本科专业学习;
(3) 录取为我校预科 班的学生,原则上需经过一年预科学习,成绩合格,升入预科A 班继续学习;
(4) 在预科 班学习期间,学生也可以选择参加下一年的其他类型招生考试(如两校联招和港澳台全国联招等)。若考试成绩合格,可被我校相关本科专业录取。
(5) 我校预科A 班与预科 班的教学内容主要为衔接华侨大学本科的高中基础知识强化课程,不针对两校联招考试和港澳台全国联招考试提供复习培训课程。
(6) 本科专业选择:直升本科选择专业时,理科班学生可在所有专业中选择,文科班学生可在除理工类外的所有专业中选择,艺术类及体育教育专业文理均可选择。
对于符合我校相应的录取标准的学生,可申请报读我校本科相关专业及预科A 班或 班学习。申请截止时间为8 月1 日。申请学生须提供以下材料:
(1) 本人填写《华侨大学境外生招生考试入学及转专业申请表》
(可在华侨大学招生网“表格下载”一栏下载);
(2) 两校联招个人网上查询成绩页面打印件;
(3) 相关身份证明复印件(港澳学生提供身份证和回乡证复印件、台湾学生提供台胞证复印件、华侨学生和外国留学生提供护照复印件);
(4) 高中学历证明复印件;
(5) 高中三年学习成绩复印件。
经福建省物价部门批准,2018 年入学的港澳台、海外华侨、华人及外籍新生,应交纳如下费用:(收费以当年主管部门审批为准)
(1) 学费(币种:人民币,每人每学年)
A. 海外华人、外籍学生学费标准
学习类别 |
预科课程 |
本科课程 |
||||
一般科类 |
设计学类、美术学类、音乐表演、音乐学、 舞蹈表演、舞蹈学 |
药学、临床 医学 |
全英文教学专业/ 中美 121 双学位 班 |
华文教育 /汉语言 |
||
学费 |
10000 |
14000 |
18000 |
17000 |
28000 |
15000 |
B. 香港、澳门、台湾及华侨学生学费标准
学习类别 |
预科课程 |
本科课程 |
|||
一般科类 |
设计学类、美术学类、 音乐表演、音乐学、舞蹈表演、舞蹈学 |
药学、 临床医学 |
全英文教学专业/中美121 双学位班 |
||
学费 |
10000 |
5460 |
9360 |
6760 |
28000 |
注:我校本科课程采用学分制收费,每学年具体收费情况根据学生每学年实际选修学分计算。
“中美 121 双学位班”学生赴美学习期间按美方大学相关规定标
准缴纳学费及住宿费,按照2018 年度收费标准,美方大学学费约
7250~28580 美元/学年。
(2) 住宿费(币种:人民币,每人每学年)
学习地点 |
类别 |
收费标准 |
宿舍提供设施 |
泉州校区厦门校区 |
2 人间 |
3800 元 |
空调、电视、电话、卫生间、热水器、书桌、洗衣 房(床上用品需新生自行准备) |
4 人间 |
1300 元 |
空调、电视、电话、卫生间、热水器、书桌、洗衣 房(床上用品需新生自行准备) |
|
华文学院 (预科生) |
2 人间 |
5600 元 |
空调、电视、电话、卫生间、热水器、洗衣机、床 上用品 |
4 人间 |
2400 元 |
空调、电话、卫生间、热水器、洗衣机 |
(3) 其它费用:代收教材费、保险费、体检等各种代办费,详细清单待入学注册时告知,其中本科新生约为1650 元左右,预科新
生为600 元左右,以实际收费为准。
(4) 本科生学费住宿费等费用缴纳请参见《华侨大学关于2018级境外生新生收费流程的说明》,住宿费在入学报到后根据实际安排宿舍类型进行缴纳。
根据相关学籍管理规定,就读艺术体育类专业和全英文教学专业的学生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学习,就读普通类专业的学生也不得转入艺术体育专业和全英文教学专业学习。已被普通类专业录取的同学,在进入大学学习一学年之后如果发现不适合学习该专业,希望转入其他普通类专业学习,可在大一下学期期末向学校教务处提出申请转专业,以教务处转专业申请规定和终审批为准。每个学生入学后只有其大一下学期的该次申请转专业的机会。
(1) 如未赴美学习的学生,工商管理类(含工商管理、会计学专业,中美 121 双学位班,全英文教学),仍可以在全英文教学专业就读,可接轨CFA 美国特许金融分析师。
经济学类(含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中美121 双学位班,全英文教学),仍可以在全英文教学专业就读,可接轨CFA 美国特许金融分析师)
(2) 符合赴美学习要求的学生,可以按赴美国选读的专业进行调整。
如有疑问,可咨询华侨大学国际学院(International School,
Huaqiao University),电话:0595-22690701,22690730,传真: 0595-22692833
两校联招录取通知书原则上将在6 月底前发放,以考生报名时所留通信地址为分发依据,具体如下:
(1) 内地地址以邮政特快专递方式寄发;
(2) 香港地址经华侨大学香港办事处寄发;
(3) 澳门地址经华侨大学澳门联络处寄发;
(4) 其他地址以邮政特快专递方式寄发。
如有地址或联系电话变更者,请及时将新的通信地址及姓名、准考证号、联系方式传真至我处,号码为0595-22691575,或发送邮件至。
请新生认真核对录取通知书注册联上备注的考生证件号码、生源地、出生日期等个人信息(《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的末两尾数字可不体现),如果有错误,请在收到录取通知书后立刻将所需修改个人信息传真或发送邮件至我校招生处(传真号码:0595-22691575,
◆未能在入学前及时向招生处更正个人有误信息者,入学注册后将无法更改。
◆新生入学后,我校有权利随时对其体检条件或个人身份条件进行复核,不符合入学报考规定的,我校将取消其录取与学习资格。
两场考试录取结果不冲突。华侨大学在进行全国联招的录取时候,将会参考两校联招录取情况进行相关调整。原则如下
(1) 考生在两场考试中均被录取且专业均一致(含普通本科类、艺术体育类、预科A 班),华侨大学不再寄发全国联招录取通知书,考生凭两校联招录取通知书报到;
(2) 考生在两场考试中均达到普通本科类专业(不含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分数线,但全国联招填报专业志愿与两校联招录取本科专业不一致者,华侨大学在全国联招中将以该考生在两校联招录取本科专业为准进行录取,且不再寄发全国联招本科录取通知书,考生凭两校联招本科录取通知书报到;
(3) 考生在两校联招中录取为本科(含普通本科类、艺术体育类专业),在全国联招中录取为预科,华侨大学不再寄发全国联招预科录取通知书,考生凭两校联招本科录取通知书报到;
(4) 考生在两校联招中录取为预科,在全国联招中录取为本科
(含普通本科类、艺术体育类专业),考生凭华侨大学寄发的全国联招本科录取通知书报到,原两校联招预科录取通知书自动作废;
(5) 考生在两校联招中录取为艺术体育类专业,在全国联招中录取为普通本科类专业,考生凭华侨大学寄发的全国联招普通本科类专业录取通知书报到,原两校联招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通知书自动作废;
(6) 考生在两校联招中录取为预科 班,在全国联招中录取为预科A 班,考生凭华侨大学寄发的全国联招预科A 班录取通知书报到,原两校联招预科 班录取通知书自动作废。
华侨大学招生处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城华北路269 号华侨大学招生处邮编:362021
电话:0595-22695678;22692117;22692018;22693277。传真:0595-22691575
华侨大学董事会香港办事处
地址:香港北角英皇道367-373 号上润中心19 楼D 座电话:852-25645133
传真:852-25645557
华侨大学澳门联络处
地址:澳门罗理基博士大马路600E 第一国际商业中心2001-2002 电话:853-28702291
传真:853-28523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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